廣州市紀委官方網站9月3日通報:
廣州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王文生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廣州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王文生簡曆
王文生,男,1967年1月出生,漢族,廣東廣州人,大學學曆,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90年6月加入中國共産黨。
1985年7月至1987年9月,任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一中教師、團總支書記;
1987年9月至1991年9月,任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教委辦團委書記;
1991年9月至1996年8月,任廣州市白雲區江高鎮團委副書記、書記;
1996年8月至2000年4月,任廣州市白雲區團委副書記、書記;
2000年4月至2006年11月,任廣州市白雲區黃石街黨委書記、黨工委書記;
2006年11月至2006年12月,任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2006年12月至2008年11月,任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
2008年11月至2010年7月,任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
2010年7月至2011年9月,任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區委政法委副書記;
2011年9月至2015年1月,任中共廣州市白雲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5年1月至今,任廣州市司法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來源:廣州市紀委官方網站“廉潔廣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