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你出獄,我們等這一刻很久了,請跟我們回一趟法院執行局。”因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某網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趙某坐了三年牢。只是沒料到,他千盼萬盼的出獄這天,剛踏出監獄門就被深圳市福田區人民法院的執行干警帶上了警車,還差點因拒絕還款再度失去人身自由。
趙某剛出獄就見到福田法院執行干警。
趙某原是某網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5年,他因利用網絡公司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被福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廖某是一名60 余歲的老人,獨自居住,以撿廢品為生,生活非常困難。他也是趙某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的被害人之一。案發後,廖某向福田法院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並申請強制執行。
由於被執行人某網絡公司已經沒有實際經營,也未發現有可供執行的財產,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某又在深圳監獄服刑,該案的執行工作一度陷入困境。福田法院了解到廖某的困難情況後,密切關注被執行人動態,竭盡全力推進強制執行。
10 月 10 日這天,是被執行人趙某刑滿釋放的日子。對於福田法院來說,也是執行一宗 " 骨頭案 " 的最佳時機。早在明確趙某刑滿釋放的具體時間後,福田法院執行干警就制定了周密的執行方案,提前與深圳監獄進行溝通,請求監獄派專人協助執行。
當天上午 7 點,執行干警驅車前往深圳監獄。由於事前與監獄方進行了充分溝通,執行干警第一時間就見到了趙某,在辦理完交接手續後,將趙某帶回福田法院執行局。考慮到趙某已經和家人分開很長時間,執行干警從人文關懷的角度出發,耐心地做趙某及其妻子的思想工作,力爭讓他們主動履行。起初,趙某及其妻子態度堅決,不願履行。執行干警在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同時,告訴趙某如果他堅持不履行判決,將被司法拘留 15 日。
在福田法院強大的執行威懾力下,趙某終於表示願意還款。趙某妻子現場刷卡支付了全部執行款兩萬余元。經過 5 個多小時的耐心工作,陷入困境三年的執行難案得以圓滿執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