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冤集錄》是古代的法醫學專書,由宋朝宋慈所著,他累積多年驗屍斷案的經驗,將之集結成書,是法醫學著作中的鼻祖。
宋慈像 (網上圖片)
事實上,中國是歷史上最早有法醫制度的民族,早於秦代已記載有縊死、他殺、外傷流產等不同死亡的個案和法學檢驗的記載。到了唐朝,更有法典明載法醫的責任。
到了宋代,這方面的知識迅速發展,宋慈便是這方面的集大成者。他先後四次出任廣東、江西、廣西、湖南四地的刑事長官,以斷獄著稱。據稱,他曾八個月內一共調查了兩百多個冤案,可以說是斷案如神。
《洗冤集錄》(網上圖片)
宋慈的角色事實是結合當時的仵作(現代稱之為法醫),藉著各種診斷來判定死者的致死原因,提供辦案的資料和證據。經過長期的斷案積累了豐富的法醫檢驗經驗,再與當時已有的法醫學著作《內恕錄》等加以綜合、核定和提煉,宋慈寫成了《洗冤集錄》一書。
《洗冤集錄》全書共五卷,53條,有檢驗總論、驗屍、驗骨、驗傷、中毒、救死方六大題材。書的主要項目包括:宋代的檢驗屍傷法令;驗屍方法和注意事項;勘察現場;屍體現象;各種不同的傷害和致死判定等。
宋慈 (網上圖片)
不過,由於當時的科學有一定限制,當中有不少所謂的檢驗方法,是沒有科學根據及錯誤的,例如滴血認親、掘屍蒸骨等。
「作捨道邊」這個成語最早出自於《詩經・小雅・小旻》中的「如彼築室於道謀,是用不潰於成。」但它最廣為知的典故應是出自於南朝宋範曄所寫的《後漢書》,當中的《曹褒傳》有言:「諺言:『作捨道邊,三年不成。』」
東漢時期,有一個名叫曹褒的大儒。因為他的父親曹充修習慶氏《禮記》,因此曹褒自小也跟隨父親一同研究禮儀學問,漸漸也養成博雅疏通的性子。在研究禮儀制度時,曹褒常常會不自覺地感嘆朝廷制度不完備,然後晝夜不眠地尋求完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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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着這份堅定不移的學習之心,曹褒很快就得到朝廷的賞識,並出任圉縣縣令。在管治期間,他以禮儀道德教化民眾,讓百姓知禮守法。不用多久,圉縣盜賊絕跡,人們安居樂業。然而有一年,有五個小偷在圉縣作案時被捕。由於太守馬嚴非常痛恨偷盜行徑,所以暗示曹褒應馬上判小偷們死刑。可是,曹褒不應,甚至搖頭反抗道:「偷盜可恥,卻罪不至死。如果為了迎合您而殺掉不該殺的人,那麼是違反了我的處世之道。哪怕我因此而受到處罰,我也不會感到不憤。」後來,因為曹褒違抗上司命令,而被罷免了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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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曹褒被降為功曹,但因為漢章帝有意重制禮樂,所以便把曹褒徵召為博士。成為博士後,曹褒也不負眾望,一直上書章帝,向他陳述重制禮樂的意義,以及如何使之完善。久而久之,章帝也被曹褒一腔熱情所感動,便把他升為侍中,也即是皇帝身邊的顧問。
隨着時間的流逝,改制禮儀一事也被提上議程。有次,漢章帝向斑固查詢改制禮儀一事,班固心知皇上極為重視此事,也不敢馬虎地說:「皇上,改制一事事關重大。京城裡儒士眾多,應多與他們共商得失。」沒想到,章帝擺擺手說:「常言道:『在大道邊蓋房子,三年也蓋不起來。』也就是說人多嘴雜,容易意見不一,這樣一來改制一事只會遙遙無期。你看!當年堯帝制定規章,還不是夔一個人就辦好了嗎!」語音剛落,漢章帝就想起自己身邊的曹褒對歷朝禮儀十分有研究,所以他立即下詔,把改制一事交託給曹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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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褒接受任務後,便着手撰寫文章。最後,曹褒依據經典,一口氣寫了文章一百五十篇,從天子到庶民的冠禮、婚禮、吉凶、生祭都有所涉及。章帝考慮到曹褒所修訂《漢儀》可能引起眾議,於是直接接納,並不再允許相關官吏進行審查。
後人從這個故事中取出「作捨道邊」這個成語,原意是指在路旁築室,和過路人商量,即比喻人各有各的說法,難以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