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宏邦的兒子同為醫生。
再度捲入醫療官非的名醫李宏邦,可說是本港整形外科資歷最深的醫生之一,行醫逾60年,身家豐厚,單在半山已坐擁一幢值逾2億豪宅,雖已屆退休之齡,但仍樂此不疲,繼續操刀,其子亦為醫生,一門雙傑。
李宏邦於03年曾涉及為七旬婦抽脂致死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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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年屆86的李宏邦醫生,1956年取得港大內外全科醫學士,後獲整形外科學位,成為整形外科醫生,至今行醫逾60年,為本港資深整形外科醫生之一,診所分別設在尖沙嘴及中環。
李妻劉慧珠亦大有來頭,她在社交界長袖善舞,熱心公益,曾為保良局主席(2002至03年)。至於兒子李明昇亦承父業,09年取得港大內外全科醫學士,現為皮膚科醫生,夫婦更有意栽培兒子接手美容整形生意。
李宏邦於03年曾涉及為七旬婦抽脂致死事件。
李雖已逾退休之齡多時,但仍為興趣繼續應診。李身家豐厚,單早年所購的白加道住所豪宅,現已值逾2億元,另亦有不少物業在手。
李宏邦於03年曾涉及為七旬婦抽脂致死事件。
不過,李宏邦於03年曾涉及為七旬婦抽脂致死事件,當年71歲鋼琴女教師林敬芳,在李的診所進行抽脂手術,但接受麻醉藥注射後昏迷不治;醫務委員會於09年裁定李宏邦醫生專業失德,罰停牌5個月。
2018年11月發生本港首宗肉毒桿菌針(Botox)命案,52歲投資銀行女高層張淑玲懷疑在注射肉毒桿菌針後昏迷不治,九旬主診名醫李宏邦被控一項誤殺罪。辯方爭議93歲被告李宏邦患失智症及嚴重認知障礙症,無精神行為能力,難指示律師辯護,故不適合答辯。4男3女陪審團星期一(9月15日)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適宜答辯。控方將就事實裁決舉證,陪審團會再決定被告有否做過控罪指稱的行為。
九旬主診名醫李宏邦被控一項誤殺罪。(圖片來源:星島)
辯方早前呈交2名精神科醫生鍾維壽和黃重光的報告,鍾醫生認為,被告患有認知障礙症;而黃醫生則認為,被告患有重度神經認知症(major neurocognitive disorder)。兩名醫生均認為被告難以有效地指示律師代表或與律師溝通以建立辯護,被告「不太可能適合答辯」(unlikely fit to plea)或「不適合答辯」(unfit to plea)。
報告亦提到,李宏邦於2022年跌倒,以致頭部受傷,暫失去知覺,腦掃描顯示他功能下降,思維速度減慢。他很快便忘記自己說過的話或內容,他現時容易失禁、自理能力低,跌倒後性情大變,他以往性情溫和,從不使用粗言穢語,但跌倒後變得鬱鬱寡歡及性情暴躁,情緒激動時會大聲「爆粗」,其認知障礙狀況持續惡化,相信他無法有效參與審訊。
4男3女陪審團星期一於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後,一致裁定李宏邦不適宜答辯。
93歲被告李宏邦被控於2018年11月12日在香港,因嚴重疏忽而非法殺死張淑玲(Zoe),即:(i)身為正式註冊醫生負責治療張淑玲,對張淑玲負有謹慎責任;(ii)違反該謹慎責任,沒有為張淑玲的安全採取合理的謹慎措施,即:(a)儘管張淑玲最近曾攝取促眠藥物及禁食狀態不確定,仍繼續向她進行鎮靜療程;(b)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監察張淑玲的氧飽和度;(c)沒有在鎮靜療程期間向出現呼吸困難的張淑玲提供氧氣;(d) 沒有向張淑玲提供鎮靜劑的拮抗劑;及(e)當其他醫療專業人士詢問時,隱瞞醫藥治療及藥物資料;(iii)其上述的違反責任構成其本身的嚴重疏忽;及(iv)其上述的疏忽是張淑玲死亡的主要原因。
案件編號:HCCC137/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