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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藐視法庭的社會

政事

一個藐視法庭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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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藐視法庭的社會

2014年10月20日 20:02 最後更新:23:43

佔中運動踏入第23天,有的士和小巴商會入稟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佔領人士佔據旺角,最後成功獲高院發出臨時禁制令。高院法官潘兆初認為,佔領對公眾造成滋擾,嚴重影響的士業界收入,任何人即使是示威者都不能獨霸馬路,要平衡整個社會公眾利益,希望示威者尊重法庭命令,如有不滿應透過法庭理性解決。

你可能跟著會問: So what? 法庭頒發禁制令又如何?

從理念上講,法庭頒發禁制令,不得佔據旺角,若有示威人士不理法庭禁令,繼續佔據,這些人就是藐視法庭,觸犯了刑事罪行。

但從現實上看,法庭發出了臨時禁制令,當然不代表在旺角示威的群眾就會自動離開。就如有反佔中示威者到《蘋果日報》圍堵,《蘋果》向法庭取得臨時禁制令,示威者也不會乖乖自動退去。《蘋果》報警求助,結果觀塘警區署理指揮官李雅麗高級警司,每晚親自去將軍澳壹傳媒大樓外安排佈陣,派警員協助《蘋果》運報紙出廠。說到底,還是要靠警方維持秩序,持守法治。

問題是同樣拿到臨時禁制令的的士和小巴司機,會不會有警方像協助《蘋果日報》那樣協助他們通路通車? 暫時機會不大。估計政府基於政治考慮,不會同意警方馬上清場,協助的士和小巴司機去執行臨時禁制令,他們取了禁令也不能馬上打通旺角的道路。

不過一眾律師、大律師,他們理論上都是法律體系的成員,若然往後他們支持人到旺角堵路,等同協助或教唆他人違犯法庭禁令,藐視法庭,一經定罪,不止有刑責,真是有機會除牌。所以各泛民政黨的律師們,以後講到旺角示威,都應該更加小心了。

我尊重佔中運動參與者對民主理念的追求,但其不守法的行為,對社會的破壞正急速擴大。他們主要的矛頭本是針對政府,要對特區政府甚至中央政府施壓,以街頭運動逼使政府讓步。但街頭運動卻全部以不守法的形式進行,結果就不光針對政府,也衝擊到法院,令它有令不能行,更衝擊到香港的法治制度,變成誰覺得自己有一個高尚的理由,就可以不理法律,不理法院,率性而為。

一個藐視法庭的社會,將會十分可怕。你覺得政府選出來的方法不民主,它說的話不聽。你覺得立法會由建制派佔多數,它說的話也可以不聽。但香港法庭過去判案客觀公正,持守法治,但你仍然話它說的話都可以不聽,就只有你自己的話才是真理了。令人擔心運動發展下去,很易變成街頭暴政。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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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K演義

 

佔中運動拖了這麼久,部份地區的佔領人數已變得很少。

警方今天凌晨以清理障礙物為由,將示威者在旺角多條街道上搭建的障礙物清走,隨之將部份道路打通。

我今早去MK實地觀察情況,發現除了銀行中心對開一段彌敦道南行線之外,整條彌敦道北行線及亞街老街已經開通。見到道路開通了,感覺非常良好,就像瘀塞了很久的血脈,終於給打通了一樣。

沿路見到不少路過的街坊自發地叫尚餘的示威者離開。早上8時在現場的示威者人數不多,只有20、30人,也不時見到他們與路過的街坊激烈對罵,雙方粗口橫飛。

大部份路過的街坊,罵完便離開,停留時間不長,看來是自發的意見表達者。 警方的手法有點「隱而未發」的味道。雖然他們在半夜時候突襲,派出了大批警員包圍示威者,把相當多的阻街物品搬走,把路面打通,也在旺角附近劃出一個專用區域給示威者示威,期間有對峙但無大衝突。

今早所見,警察人數雖然遠遠多過示威者,但也只以勸喻方式,將示威者勸離最後一段佔據的馬路,沒有用武力強行將他們搬走。 現場見到「熱血公民」的黃洋達,呼籲路旁的示威者盡量走回馬路,佔據路面,示威者亦以熱血公民成員為主,警方也聽任由之。這是一個策略,若強行全清,要冒群眾反撲之險,今早清而不盡,是留力應付往後的變局。

結果收工之後,大批佔中群眾湧入旺角,又再和警方對峙。MK演義,對打未完,不是一天能收拾得了。

佔中運動發展到現在,除了金鐘夏慤道及政府總部主場之外,在銅鑼灣及旺角區的示威者人數日漸減少。從平衡不同政見的角度而言,從初時各區都有大量示威者,到今天各區剩下來的示威者人數很少,而市民要求清場的訴求,卻愈來愈強烈。警方有克制地逐步清場的行動,慢慢得到市民支持。

當香港一個一個區域慢慢回復正常,其實不等如佔中者要求真普選的聲音因此而淹沒的,因為他們還可以用很多方式,在議會內或其他地方集會示威,去表達他們的意見,而不影響到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我覺得更加容易贏得香港大多數市民的支持及體諒。

盧永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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