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違令將判勞教中心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天水圍5男3女童黨涉嫌以櫈腳篤下體及火燒陰毛等方式虐待14歲少女一案,多名被告先後獲判罪,其中兩名男童,即第7及第8被告,上月中承認傷人和刑事毀壞罪。辯方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透露,第7被告的感化報告不正面,曾不遵從規則及與不良分子再來往。裁判官今判24個月感化及到屯門兒童院進行1年住宿式訓練。如他再次違反感化令,裁判官不會再給予機會,將「毫不猶疑」判他進勞教中心。另外第8被告感化報告正面,自己亦願意繼續接受感化院輔導,裁判官將其判刑押後至3月28日,以索取感化院發出適合性的報告、心理報告及青少年犯罪委員會評估報告。

案發天水圍天恩邨涼亭。 資料圖片

案發天水圍天恩邨涼亭。 資料圖片

8名黨員被控以蓄意傷人、協助教唆他人蓄意傷人及刑事損壞等罪,各被告年齡介乎12至15歲。首兩名女被告早前被判24個月感化令及入院12個月。另外3男1女否認意圖傷人和協助及教唆傷人等罪,當中2男1女上月26日被裁定罪成,將於本月19日接受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