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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學校食堂事件續:監管官員1周前曾到後廚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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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學校食堂事件續:監管官員1周前曾到後廚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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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學校食堂事件續:監管官員1周前曾到後廚檢查

2019年03月13日 22:25

3月13日,上游新聞記者(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從成都市溫江區人民政府新聞辦了解到,成都七中實驗學校小學部食堂食品質量問題發生後,溫江區區市場監管局已對食品原料封存並送檢,溫江區公安分局已對學校及食堂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

  

  

成都七中實驗學校小學部食堂食材被指發霉。

負責成都七中實驗學校食堂運營的四川德羽後勤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吳春雷3月13日對上游新聞記者表示,對於事件發展到目前的程度,他「深表不安」。吳春雷證實,目前成都七中實驗學校食堂的相關食材已經全部封存,公司會全力配合公安等部門的調查。從公司的角度來說,他們認為所有的操作均是合乎相關食品安全規定的。

上游新聞檢索資料發現,成都七中實驗學校食堂早在2010年就被四川省教育廳授予了「省級示範食堂」的榮譽稱號,而在事發前的3月6日,溫江區市場監管局相關人員曾實地到成都七中實驗學校進行現場辦公。


  

四川省教育廳頒發給成都七中實驗學校學生食堂的「四川省示範性標準化學生食堂」。

中證實,該校在2010年11月被四川省教育廳明確為了四川省「省級示範食堂」。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根據成都七中實驗學校的表述,時任四川省教育廳後產處王處長率領的四川省省級示範食堂工作會共156人到校考察指導工作,「大家一致認為我校省級示範食堂建設具有優質化、生態化的特點,形成了獨具特色的“食堂文化」,受到了全體領導的高度肯定和讚揚。” 四川省教育廳後產處時任王姓處長還表示,“成都七中實驗學校對「省級示範食堂」科學規劃,合理佈局,加大投入。學校高度重視,不斷加強對食堂的管理和監督。制定了後勤“生態服務”保障制度。學校聘請了高級營養師,結合學生生長發育特點豐富菜品,實行每 周變換花樣的營養配餐制。突出了食堂管理重點,重視安全衛生運行的制度化,按照省教育廳和衛生疾控部門的有關要求對食堂進行了規範化管理,建立了一支過硬 的食堂職工隊伍。

四川省教育廳相關負責人當時還表示,要求全省各地要向成都七中實驗學校學習,結合本地、本校實際,把學校後勤工作做得更好。

3月13日,四川省教育廳發佈的「成都七中實驗學校食品問題」的情況通報顯示,3月12日,部分學生家長反映成都七中實驗學校食堂有關問題。教育廳對此高度重視,立即派出工作組前往成都七中實驗學校會同成都市教育局進行核查處置,有關調查核實和相關工作跟進情況,將及時通報。同時,已要求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門對所有學校食堂原材料供應等環節進行排查,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


  

四川省教育廳發佈的「成都七中實驗學校食品問題」的情況通報。

而根據四川某餐飲公司公眾號「廊橋嘉膳」發佈的相關信息顯示,溫江區市場監管局「許科長」曾在今年3月6日到成都七中實驗學校進行現場辦公。“相互學習,共同提高——走進成都七中實驗學校食堂”一文的配圖顯示,溫江區市場監管局相關領導的確實地走訪了成都七中實驗學校的食堂,還深入了後廚進行檢查。文章配圖顯示,七中實驗學校食堂管理較為整潔有序。

「廊橋嘉膳」發佈的信息顯示,在溫江區市場監管局許科長的主持下,成都七中實驗學校食堂運營方就民辦學校食堂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難題進行了交流,對管理中的有效辦法和經驗進行了分享。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溫江區市場監管局「許科長」還站在直管部門的角度為食堂運營方分析了學校食堂管理的要點“那就是安全和態度。食品安全第一,服務態度必不可少。”

截止目前,成都市及溫江區相關部門沒有發佈更多的信息。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原標題:兒子路邊買回一隻「野雞」準備燒湯,父親一看嚇一跳…)

近日,江蘇南通的蔡先生

買了只所謂的「野雞」

正準備拿回家煮了吃

卻被他的父親制止了!

原來這隻「野雞」其實是……

事發當日,蔡先生回海門老家,發現路邊有人在賣野味。對方說這隻大鳥是只野雞,蔡先生心動了,心想:「買回去煮煮應該蠻好的。」

蔡先生花了好幾百塊錢買下了這隻「野雞」,拿回家後,卻被父親告知這「野雞」不能吃,是野生動物,應該保護起來。

「長輩說了這不是野雞,我上網查了一下,它屬於二級保護動物。」原來,蔡先生買回來的這隻「野雞」其實是夜鷺。

小傢伙被圍觀時還有點害羞,一個勁往桌子底下躲。仔細一看,這隻夜鷺身上流了不少血,爪子也受了傷,沒法正常飛行。為了能讓它得到救治,記者把鳥兒帶到了南通市動物園,獸醫對小傢伙的傷勢進行了初步檢查。

獸醫居自遠告訴記者,夜鷺腳部有傷,出血比較嚴重,導致身體虛弱,接下來將對夜鷺的外傷做個簡單的處理,療養後再觀察其恢復情況,應該可以放歸自然。

工作人員也介紹,生活中,大家如果發現受傷的小動物,不知道怎麼處理,可以把它們送到野生動物救助站或是動物園,由獸醫提供專業的治療。

提醒!非法買賣野生動物將獲刑

根據《刑法》341條規定,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製品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我國對野生動物實行分類分級保護,非法交易國家一級或二級保護動物、數量在1隻以上就可能面臨刑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