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清洪話佔中案告公眾妨擾罪 是以香港人竭力爭取的普通法裁定九子有罪

博客文章

清洪話佔中案告公眾妨擾罪 是以香港人竭力爭取的普通法裁定九子有罪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清洪話佔中案告公眾妨擾罪 是以香港人竭力爭取的普通法裁定九子有罪

2019年04月15日 12:08 最後更新:12:24

「佔中三子」戴耀廷、陳健民與朱耀明連同另外6人,上周二被裁定串謀干犯公眾妨擾等6項控罪成立,九子須為佔中運動承擔罪責。《星島日報》邀得有「金牙大狀」之稱的資深大律師清洪,睇完區域法院陳仲衡法官長達268頁的判詞,剖析陳官判詞要點。

資深大狀清洪

資深大狀清洪

辯方大狀其中一個主要質疑,指控方不應以「串謀犯公眾妨擾」、「煽惑他人犯公眾妨擾」及「煽惑他人煽惑公眾妨擾」的罪名控告九子,又指「公眾妨擾」罪屬普通法罪行,較其他成文法的刑罰重,控方不應以「更大的棒子」懲罰被告。清洪閱畢判詞後指,陳官於本案主要依賴早於17世紀開始沿用的普通法原則而非成文法判案,普通法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份,陳仲衡法官廣泛引用本地和海外的案例,充分證明了控方以這些罪名提控「合適、合憲、合法」。

清洪認為,今次裁決的一大特徵是陳官主要以普通法將九子定罪。他指出普通法是香港法律制度的重要部份,有趣的是,普通法對中國的法律制度而言屬外來觀念,但在香港人堅持下,香港於回歸後才可沿用普通法制度。換言之,陳官是以香港人竭力爭取的普通法,裁定九子有罪。

清洪舉例指,普通法下的「公眾妨擾」罪由來已久,其歷史可至少追溯到17世紀。「公眾妨擾」有很多不同的形式,當中包括違反公德、違反道德,甚至非法處理屍體的罪行,並無固定類別。有十七世紀的案例指,當一個公共娛樂場所吸引大批民眾或車輛聚集時,該活動已可構成「公眾妨擾」。

在本案中,陳官引述香港、英國以至新西蘭的案例,解釋在普通法原則下,法庭會根據「合理性測試」和「平衡測試」的結果,考慮案中控罪是否合適合憲,即被告所為有否不合理地侵害他人權利,和佔領運動阻礙交通的實際後果是否超乎比例的嚴重。清洪認為,陳官在判斷上述兩點時,已將各被告在《基本法》下可享的言論自由、集會自由和示威自由納入考慮因素中,最終裁定控方的指控並無侵犯他們的這些權利。

陳官指出,界定事件是否屬於「公眾妨擾」的合理門檻偏低,控方毋須證明佔領運動嚴重至癱瘓金融中心或本港交通樞紐才算是「妨擾」。陳官又認為,即使部份行為已有成文法規管,惟一旦事態發展至更嚴重地步,成文法的控罪或不足以反映該些行為所導致的嚴重後果。控方是否可用刑罰較重的控罪起訴被告,要視乎法庭如何判斷被告應承擔的罪責,卻不能說成是控方一旦以「公眾妨擾」控告九子,就是有意使他們面對更重的刑罰。

清洪指出,並在仔細檢視案情後,逐一反駁辯方提出的法律觀點,裁定九子所為足以入罪,是完全按照法律而無政治考量。

另外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亦表示,「公眾妨擾」在香港屬完善及公認的控罪,而且檢控官已在本港沿用多年,當中包括於2016年告MattJamesPearce一案中,Pearce於05年6月穿上蜘蛛俠服飾,爬上中環皇后大道中陸海通大廈平台外的一電視屏幕上示威,其舉動吸引民眾注目,進而令中環一帶交通異常擠塞。主審法官考慮到Pearce是第一次干犯刑法,故將其21天的刑期緩刑18個月執行,但Pearce於08年8月在北京奧運開幕當天在青馬大橋抗議,他為時兩小時的行動令前往九龍及機場的青馬大橋上層封閉,車龍連綿數公里,最終他被判處6個月的即時監禁。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

江樂士又提到,在另一宗周必強案中,周必強等10人於09年,因不滿運輸署實行市區的士「短加長減」的收費機制,故將新界的士停放在北大嶼山公路往九龍方向的3條行車綫線及路肩上而令交通癱瘓,裁判官原判處各人7星期至兩個月的即時監禁,上訴庭最終考慮所有情況後,把監禁改以緩刑18個月的方式執行,另每一名上訴人須額外罰款5000元。

江樂士認為,當數名人士聚集一起犯案,控方常以「串謀」控罪來控告涉案人士,如行為顯然易見是聯合計畫的合理後果,任何共同犯罪的人亦須負上共同責任。控方亦有自主權去考慮案情並决定適當的控罪,以普通法控告佔中九子串謀公眾妨擾罪,並沒有違反《歐洲人權公約》。




Ariel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網上流傳一張「黎智英案領事出席率大賽杯」,英美領事的出席次數遙遙領先,而隨住案情披露,牽涉出2019年反修例背後諸多外國聯繫,當中的「表表者」亦是英美政客。

網傳「黎智英案領事出席率大賽杯」。

網傳「黎智英案領事出席率大賽杯」。

李宇軒在第49日聆訊時提及,與Mark Simon首次見面,是在港半山區安排與美參議員會面,進行國際游說。

李宇軒指,他在2019年9月19日只知Mark Simon是陳梓華「嗰邊嘅人」,後看報紙才知Mark Simon是黎智英的得力助手。

根據控方展示的資料,Mark Simon在WhatsApp群組「Coffee on Sunday」表示,參議員Rick Scott身在香港,詢問陳梓華、李宇軒是否有空見面。李指,當時是他與另一肥胖前線女子Cath出席半山區會面,由於他當時已籌辦過「國際登報活動」,也到訪過法國及聯合會人權會議,「為國際線有做過嘢,所以佢想我去見Rick Scott」。

李宇軒供稱,Mark Simon安排與美國參議員Rick Scott、Rick的助手Scott Sciretta會面時,美國駐港總領館職員Alan Brinker亦有出席。那次亦是李宇軒第一次見Mark Simon。

其後,主打「國際線」的李宇軒又聯同曾指控「被性侵」中大學生Sonia(吳傲雪)、「爆眼」印尼女記者Veby,以及空姐Diana,於2019年12月赴美,與美國國會議員會面。李宗澤及「Shirley Ho」雖然有參與其中、但沒有出席會面。

李宇軒等人獲美國的香港民主委員會時任總監朱牧民及「重光團隊」安排,前往美國國會山莊,與美國共和黨國會議員 Ted Cruz、Todd Young 及 Marsha Blackburn會面,向他們講述香港反修例示威情況,藉以為美國國會提供理據,推動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等制裁法案。

當時李宇軒準備了一份由「重光團隊」及「香港大專學界國際事務代表團」(IAD)撰寫的制裁名單,列出一共四個級別組的建議制裁人員,包括特區政府主要官員、高級警務人員、建制派成員及部分公眾人物等。文件又提到,若美國實施制裁,可有效保障在港美國公民安全、美國國防及美國在港的經濟利益。

李宇軒指由於會面沒有探討制裁詳情,因此他將過百頁制裁名單文件,轉發及朱牧民,希望他轉交美國國會議員。

公開資料顯示,有份參與撰寫制裁名單的IAD,在2019年7月成立,發言人是張崑陽、邵嵐,同年8月起進行外訪,推動美國通過《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並遊說其他國家仿傚美國立法制裁香港,包括澳洲、英國、德國、瑞士等。

他們曾經在2019年9月推出眾籌計劃,目標為300萬,以支援舉行活動及「民間外交」的費用,並於次月達成眾籌目標。他們亦曾經獲得「612基金」資助,到倫敦及日內瓦進行海外游說,抹黑香港。

至於為何同行還包括Sonia(吳傲雪)、「爆眼」印尼女記者Veby,以及空姐Diana,李宇軒就表示,希望她們以「有血有肉」的故事進行游說,為美國實施制裁提供理據。「去present原來喺香港嘅呢啲demonstration(遊行)、protest(示威)入面呢,原來有呢啲有血有肉嘅人呢,係 victim(受害者)嚟嘅,所以佢講佢俾人性侵嘅故事」。

翻查資料,2019年10月10日,吳傲雪在「中大校長段崇智與學生及校友對話」中,在沒有提供任何實質證據下,七情上面聲稱自己及同學在新屋嶺拘留期間遭受性暴力及虐待。然而當警方表示對事件高度關注並展開調查後,吳立刻改口,於社交媒體及電台訪問澄清,自己並非在新屋嶺遭「性侵」,而是在葵涌警署被「非禮」,其後更一直迴避警方的聯絡、拒絕配合警方調查,令人質疑其「講大話」,以謊言煽動仇警。

英國政客不遑多讓。

李宇軒作供時亦提及,2019年8月,「重光團隊」協助「攬炒巴」劉祖廸安排英國保守黨國會議員Bob Seely到港觀察示威情況。期間李宇軒曾與他晚餐,並帶他到示威現場,當中涉及數萬港元費用,由「英國登報計劃」眾籌所得款項報銷。

李宇軒又提到,「重光團隊」及「香港故事」曾於2019年11月合辦國際監選團,安排英、美、加、澳等多國政客來港監察區議會選舉,藉此呼籲國際關注香港情況。

計劃最初由「攬炒巴」團隊提出,當時了解到英國上議院議員奧爾頓有意來港監選,但不希望有關要求由他主動提出,因此最後以「香港故事」名義舉辦及發出邀請。最終決定邀請更多人來港,認為可以有助李宇軒擴展人脈。

根據控方展示監選團聯絡人,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委員裴倫德與李宇軒的WhatsApp對話,裴倫德表示抵港前會刪除對話訊息。李宇軒表示,做法是要減低被拒絕入境的可能,他當時亦制定應變方案,若被拒入境會即時聯絡領事及傳媒。

李宇軒又指,監選活動完結後,他聯同李柱銘、陳方安生在酒店房間與奧爾頓及裴倫德私下會晤,集中講述香港示威情況。對方表示,會盡量引起英國政府對香港的關注。監選團經費共涉超過55萬港元,由Mark Simon個人轉帳50萬元墊支。

隨著黎智英案審訊展開,「劇情」愈來愈入肉, 2019年反修例運動背後的境外黑手亦一一曝光。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