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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警察向陌生姑娘要微信,聊天記錄曝光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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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警察向陌生姑娘要微信,聊天記錄曝光後…

2019年04月29日 17:59

4月21日晚

江蘇南京地鐵S8號線末班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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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孩因打不到車急哭了

在座位上默默擦眼淚

當晚執勤民警了解情況後

幫女孩打到了一輛網約車

民警與女孩的聊天記錄更是暖爆

4月21日晚10點半左右,南京地鐵S8號末班車上有個女孩在默默擦淚。女孩說由於天色已晚又打不到車回家,才急哭了。

當晚執勤民警了解情況後,幫女孩打到了一輛網約車,還加了女孩微信讓她一路上保持聯繫。

民警給女孩發信息說↓↓↓

民警:「我穿著警服,這樣說安全一點」

當事民警李偉告訴記者,事情發生在4月21日晚10點半左右,執勤完畢後,他和同事準備乘坐地鐵回派出所備勤。

上車時,碰上了一個年輕女孩。「當時她問我們,這輛車去不去金牛湖站,我們告訴她末班車只到葛塘站。」

沒多久,李偉發現女孩哭了起來,「她說,自己打不到車,手機也快沒電了,問我們能不能幫幫她。」原來,女孩家在安徽天長,當天晚上她還要趕回去,已經約好人在金牛湖站等她。可是,她打不到從葛塘去金牛湖的車。

李偉了解情況後,立即用自己的手機幫女孩叫了一輛車,「我看已經是深夜了,她看起來才20出頭,又是一個人,比較擔心。」

為了保持聯繫,確認女孩安全抵達目的地,女孩上車前,李偉還加了她的微信。在葛塘站,李偉將女孩送上了網約車,並特意告訴網約車司機,女孩是他朋友。李偉解釋,當時之所以這麼說,是擔心女孩的安全。「從葛塘到金牛湖要50公里左右,比較遠。我當時穿著警服,希望這樣說可以安全一點。」

女孩:「收穫了人生中,最好的感動」

4月27日,有媒體記者聯繫上了女孩小陳。小陳告訴記者,事發前她外出旅遊剛回來,準備在南京祿口機場轉車回安徽。沒想到,錯過了從南京去安徽的城際班車。「我發現自己錯過城際班車後,就準備去金牛湖再打車回家。」

小陳沒有料想到,最後一班S8號線並不到金牛湖站。上車後10分鐘左右,沒有叫到網約車的小陳開始慌了。「當時眼淚就不由自主地掉了下來,看著地鐵在走,時間又一分一分地過,還打不到車,就覺得自己回不了家了。」更關鍵的是,當時小陳的手機也快沒電了,“葛塘我根本不熟悉,當時心裏六神無主,非常慌。”

上了民警幫忙打到的車後,小陳發現了李偉給自己發來的微信信息,「估計要40分鐘車程,到了之後你跟我說一聲就行,司機跟你搭話你就說是我朋友。不用緊張,也不要害怕。」

在到達目的地後,小陳把車費打給了李偉,李偉還專門發了一個安慰紅包,說是「來自地鐵公安的問候」,讓小陳心裏更加溫暖。“我會記得那天南京最後一班S8,在那班地鐵上,我收穫到人生中最好的感動。”

網友:「警察叔叔,就是這麼可靠!」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原標題:揚州一10歲女童疑遭家暴,全身有數十道血痕)

「小女孩整個後背、臀部還有腿上等處有許多傷痕,而且是血痕,看著讓人很是痛心和氣憤。」4月27日,揚州一位不願透露身份的市民向現代快報記者報料稱,暫住在當地的一位女童遭遇了家暴。4月28日,現代快報記者從當地多個部門得到證實,有關部門已經聯合介入調查。

「前幾天,這位小女孩突然找到我,稱自己身上疼,把她衣服解開一看我驚呆了,身上有許許多多的傷痕,看了之後觸目驚心。」上述不願透露身份的市民告訴現代快報記者,女孩說是自己的父親用衣架打的,而且她已經不是第一次被家長打了,父母生氣的時候都會打她。之前孩子從沒與人說過自己的遭遇,這一回應該是孩子實在受不了疼痛才說出來的。

女童後背上的傷痕(報料人供圖)

記者從知情者處拿到了部分圖片,從圖片上看,小女孩的後背上留有二三十道血痕,且部分已經淡去。?此外,在女童的臀部和腿上也有許多血痕。從所有的傷痕看,不少傷之間還有交叉的痕迹。

女童腿部傷痕(報料人供圖)

4月27日,現代快報記者來到女童暫住的揚州市區某地,試圖找孩子家長了解情況,但知情者出於相關擔憂,不再願意透露有關消息。幾經周轉,記者從另一知情者處拿到相關證據,包括視頻和錄音。其中一份錄音中,女童父親說:「這是我自家的事,別人管不到。」後來有人提出對孩子是不是想怎麼打就怎麼打?女童父親又說:「那是我教育孩子的事,不關你們的事。」

調查中,有知情者說,女童最近一次被打可能是因為放學回家時,將文具盒丟在學校,然後家長氣憤地打了她。至於之前被打的原因有很多。

據了解,女童10歲,外地人,與父母暫住揚州,在揚州一所小學讀書,上三年級。一二年級的時候,學習成績還不錯,到了三年級學習成績下降厲害,疑與她在家中遭遇暴打有關。這次女童的遭遇被發現後,知情者向所在的社區進行了報告,並向轄區派出所報警。

4月28日,現代快報記者從當地多個部門得到證實,目前,公安、檢察院、婦聯等部門已經聯手就此事展開調查。

另據了解,2016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實施當天,揚州市公安、法院、檢察院、民政、衛生、婦聯等部門在省內率先成立反家暴聯盟,聯合維護家暴受害者的合法權益。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多年前發佈的《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案件調查分析與研究報告》中提到,10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暴力主要來自於父母,父母單方施暴的更為常見。報告還提到,「10周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更容易遭受家庭暴力,女童略高於男童。」

現代快報將繼續追蹤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