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餐飯後8人都被查出「吸毒」!這種菜慎買!常吃後果很嚴重)
一盤鹵豬蹄滷雞爪、幾片鹵藕,
總是能惹來一堆購買者。
滷菜因為味道好、食用方便,
受到很多人的喜愛。
很多上班族因為無暇做菜,
就買些滷菜下飯。
在平時,它也是煲劇、
聊天時的「最佳伴侶」。
不過,這滷菜雖味美,
你吃的時候可得千萬注意咯!
一場普通飯局後
8人尿檢都呈陽性
2018年12月19日下午,遠安縣公安局洋坪派出所民警在對一名社區戒毒人員進行尿檢時發現呈陽性,疑似有吸毒行為。但民警進一步調查又排除了該男子吸食毒品的可能,民警隨即對該男子兩天內的生活軌跡進行篩選、排查,發現19日中午該男子跟朋友有場飯局。民警隨即對聚會的8名人員檢測,尿檢均呈陽性。面對這一結果8人都覺得很詫異,紛紛表示沒有接觸毒品。
竟是滷菜中摻有罌粟果
再一查,原來是滷菜館老闆在食物中摻入罌粟果。22日,遠安這對開滷菜館的夫妻艾某、王某被警方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移送起訴。
警方經過調查分析,毒品來源集中在他們聚餐時所吃的滷菜上,民警聯繫上食品藥品執法人員,對滷菜店內生產的鹵牛肉、鹵豬腳等七樣食品和滷菜原湯進行了取樣,封存了剩餘的滷菜食品。
民警在滷菜館搜查
經過湖北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權威機構檢測鑒定,送檢食品均含有嗎啡和罌粟鹼等成分。遠安警方對滷菜店立案偵查。
經查,這家滷菜店是家夫妻店,妻子王某,今年49歲,丈夫艾某,今年51歲。2011年在家鄉的集鎮辦起了一家滷菜食品店,妻子主廚,丈夫幫廚,滷菜店逐漸改善了他們的家庭生活。2018年11月中旬的一天中午,王某在路邊買茶葉,順便買了100元的罌粟果子,回到家裏,將罌粟果子碾成粉末,加入原湯滷製食品。
12月16日,王某夫妻製作了第一鍋滷菜,夫妻品嘗後發現身體沒有出現異樣,之後開始製作含有嗎啡和罌粟鹼成分的滷菜銷售,每次加罌粟果粉大約100克。
據辦案民警介紹,罌粟果雖然有一定的治病效果,但長期食用,不僅成癮,還會嚴重危害身體健康。
我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明確規定,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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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到初夏,氣溫已經飆到40℃了!這兩天,北方的高溫一下子賺足了眼球,你家多少度?
這幾天出門是什麼感覺?
先來看看北方小夥伴怎麼說吧!
與炎熱的北方相比
廣東網友則表示
「天可能漏了……」
雪糕預警來了,高溫「獨寵」這裏
眼下,我國北方大部正在經歷今年首輪高溫天氣,22日,天津、河北中南部、河南一帶的最高氣溫已經超過35℃。23日,高溫範圍和強度再度升級,局地最高氣溫將超過40℃!
何 以 解 熱
唯 冰 淇 淋
根據預測,今後兩天,我國一半以上地區對雪糕的需求度為強烈,局地甚至需要靠雪糕「續命」。
5月23日,高溫達到本次過程的頂峰,華北、黃淮變成了「大烤箱」,多地地出現35℃以上高溫天氣,河北更是承包了23日最高氣溫TOP10,局地氣溫出現“40+”。
河北達成「屠榜10連擊」!
不過處於熱浪之中的華北地區可能馬上就要涼快一下了……
加油!冷空氣!
今年高溫來得早了點兒?專家說:沒有
中央氣象台首席預報員陳濤介紹,此次高溫主要影響時段是5月22日至25日,最強時段在23日至24日;影響範圍主要是華北、黃淮、內蒙古東部偏南和東北地區西部。未來3天,上述地區會出現35℃以上高溫天氣,河北中南部、北京南部、天津、河南北部、山東西北部地區可能出現37℃以上的高溫。
「總體來講,這次高溫天氣影響範圍相對較小,且持續時間短。往常在5月也會出現區域性或階段性的高溫天氣,今年的高溫來得並不算早。」陳濤說。
至於為何入夏後南方相對涼爽,北方卻很熱?陳濤解釋說:
四月份以來,南方地區低渦切變系統較為活躍,暖濕氣流的輸送也比較明顯,天氣系統與暖濕氣流結合,導致華南地區、江南地區降水明顯,其中華南部分地區降水偏多5至8成,部分地區一倍以上。由於降水過程較多,日照時長比較短,氣溫整體偏低。而北方地區五月的天氣變化較快,前期受高空冷渦影響,冷空氣、大風比較顯著,氣溫比較低。但降水過程天氣結束後,天氣升溫也比較快,氣溫起伏明顯,使得公眾有「一夜盛夏」之感。
好消息!多地上調高溫津貼標準
伴隨氣溫上升,各地高溫津貼也陸續進入發放時間。
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從高溫津貼發放時間來看,各地也因氣候條件差異有所區別。如,北京、山西等北方地區的發放時間段為6到8月,海南省的發放時間長達7個月,為4到10月。
記者注意到,今年一些省份在原基礎上上調了本地高溫津貼標準。
例如,本月21日,上海人社部門宣佈,夏季高溫津貼標準從200元/月調整為300元/月,執行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共四個月。
福建也明確,從今年5月1日起,對夏季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進行調整。調整後,福建省行政區域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及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5月份應當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6-9月份應當按月或按實際高溫天數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這其中,按月計發的,每人每月260元;按天計發的,每人每天12元。
安徽則是在去年8月將高溫津貼標準由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調整為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5元。這是該省自2011年建立高溫津貼制度以來,首次調整高溫津貼標準。
用人單位發放津貼不到位或面臨重罰
記者注意到,為了防止高溫津貼被剋扣,各地也都出台了具體的保障政策,防止高溫津貼成為「紙上清涼」。
例如,根據《山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用人單位強迫勞動者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的,或者未按規定標準發放防暑降溫費的,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責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東也明確, 需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將面臨省政府《廣東省高溫天氣勞動保護辦法》所規定的處罰,即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此外,不少省份相關規定中也明確提出,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綠豆湯等解暑飲料不能沖抵高溫津貼。
包括湖北在內的多省份還強調,如果用人單位未按規定支付勞動者高溫津貼,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