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浙江22歲女網紅教師被殺案今日宣判 被害者母親:希望凶手被判死刑)
「終於等到最後的宣判了,希望法官不要放過有預謀的殺人犯。」5月27日,浙江22歲被殺女舞蹈老師陳某的母親在微博上寫到。
2018年8月1日,浙江寧波慈溪市發生一起命案,22歲的女舞蹈老師陳某被刺身亡。嫌疑人吳某是陳某的前男友,殺人動機或與感情糾葛有關。
上游新聞(報料微信號:shangyounews)記者獲悉,5月30日下午此案將在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
▲案發現場。
網紅女教師被前男友割喉
2018年8月1日,慈溪市滸山街道的一家超市,一位女孩興高采烈地玩著娃娃機,一把冰涼的匕首抵在她的脖頸上,她想要掙扎,卻發現自己的力氣遠不能擺脫凶手的挾制,當匕首割破喉嚨,年輕的生命定格在了22歲。
案發後,一位目擊者在女孩的抖音賬號下寫到:「我喝著奶茶看著你夾娃娃多開心,突然來了個男的,就一下你倒了,他就跑了!我追了出去。然後回來你已經不在了!可惜,願來生安好!」
據警方通報顯示,受害女子姓陳,22歲;嫌疑人姓吳,27歲,兩人都是慈溪市本地人。受害人母親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兩人之前系情侶關係,但案發時已經分手本月有餘。
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陳某是當地的一名舞蹈老師,還是浙江省慈溪市舞蹈家協會會員。此前曾因在杭州西湖船上的一段即興舞蹈表現,獲得百萬點贊。
陳某去世後,其抖音賬號下有近百萬留言,表達對她的懷念。截至2018年8月8日,陳某賬號顯示點贊311.6萬,粉絲50.4萬。同日,其抖音內容全部被刪除。
▲陳某的抖音賬號。
本打算25歲結婚
在陳某母親的心裏,陳某是一個懂事、上進的孩子,雖然家境優越,但陳某卻從沒有依賴家裏。「我女兒喜歡舞蹈,從小到大都非常懂事,從來不讓我們操心。畢業後,干起了舞蹈老師,每天要跑4個培訓班,一個月工資1.5萬左右。非常辛苦。」回憶起女兒生前的事情,陳某母親聲音哽咽的說,女兒是家裏第二個孩子,還有一個哥哥,從小就被全家捧在手心裏長大。女兒18歲時,家裏花90萬給她造了一處房子,準備留在結婚用。
2017年,父母在陳某教書的幼兒園附近給其買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房子和一輛賓士車代步。而相比較來說,吳某的家境卻並不寬裕,且吳某本人並沒有一份穩定的工作。
2017年8月,陳某母親第一次見到吳某是在女兒的房子裏。「當時看到男孩子高高帥帥的,也沒有多問。」陳某的母親說,第一次見面並不是正式見面,但女兒曾到吳某家裏去過幾次,吳某的母親還前後給了陳某1萬多元的見面禮,只是後來都被吳某以各種理由要了回去。而兩人有矛盾的事情,自己也是知道的。
「我知道他們之前總吵架,我也勸過女兒說家裏給她的財產足夠他們生活,只要吳某有個正式工作,不在乎工資多少。而且只要他對你好,不再和你吵架。就在24歲時帶回家裏算正式見個面,25歲時結婚。」陳某的母親說。
▲吳某。
因拍抖音引發矛盾
女兒拍抖音並成為網紅的事情,陳某母親說此前並不知情,後來聽到人說自己也關注了。但是她萬萬沒想到,一段抖音視頻竟成為悲劇的導火索。
在網友此前發佈的一段視頻中上游新聞記者看到,陳某的舞姿優美,每一條視頻的點贊都超百萬。「吳某沒有正經工作,我女兒無意間配合他拍的一段抖音視頻,竟然讓他萌生了要用抖音賺錢的想法,之後一直逼迫我女兒配合他。」陳某母親對上游新聞記者說,女兒的工作很忙,沒有時間再去拍抖音,兩人曾因此發生過多次爭吵,但拗不過吳某的糾纏,陳某也配合了他幾次。成為網紅後,曾有一些廣告商找到他們談合作,吳某都應承了下來。
「案發後我發現女兒的銀行卡餘額只有6毛錢,所有的錢都被吳某騙走了。」陳某母親表示,拍抖音視頻賺的錢全部進入到了吳某的賬戶,之後又被他揮霍一空。陳某在忍無可忍的情況下選擇分手,但吳某一直糾纏不休。
「如果我女兒和他分手,不再配合他拍抖音,他就要賠償廣告費,所以他得不到的就要毀掉。」陳某母親說,兩人分手後,吳某採取過跟蹤、威脅、騷擾等多種手段對付陳某,而且動殺機也不是臨時起意。
據陳某母親回憶,兩人分手後,吳某不僅砸爛了陳某房子裏的傢具,還曾換過50個電話號碼不停威脅和騷擾陳某。「女兒搬回來和我們一起住後,吳某也曾跟蹤過她。我家監控顯示,吳某半夜還到過我家門口。」陳某母親說,兩人分手時陳某不僅將吳某母親給的1萬多元還給了吳某,還花2800多元,買回了兩人戀愛時一起飼養的寵物狗。
據陳某家人回憶,案發時,陳某身上一共被刺了7刀,其中5刀在脖子上,2刀在腰上。當天早晨吳某曾發信息約陳某見面,但陳某沒有回復。下午,吳某再次發信息稱:要死一起死”。
▲庭審現場。
辯護律師稱吳某為激情犯罪
2019年4月3日,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慈溪市人民法院的一號法庭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陳某家並未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庭審中陳某母親質問:「兩個人既然沒有緣分,就應該好聚好散,為什麼要殺我女兒?」但吳某卻表示,如果當時陳某母親陪著陳某,就不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陳某母親一度昏厥。
據檢方披露信息顯示:2018年8月1日20時許,吳某在被害人陳某工作地點門口附近等陳某時,看見陳某坐上一輛小轎車,就駕車尾隨。當車輛行駛至慈溪市新都匯附近時陳某下車,後吳某佩戴口罩、攜帶尖刀,追上陳某,並強行將陳某推入一店鋪內。在該店內,吳某持尖刀連續捅刺陳某腹部、頸部等部位,致使陳某頭臂干被刺破急性大失血死亡。並用「手段特別殘忍,情節極其惡劣,後果極其嚴重」來形容吳某的作案手段。
吳某在庭審中表示,自己並非預謀,而是想找陳某複合。其辯護律師認為,該案是因婚戀矛盾激化引發,吳某事發前主觀上是想複合,並無預謀,事發時本意想嚇唬陳某,求合不成臨時起意殺害陳某,屬激情犯罪,案發後存在自首情節,請法庭在量刑時考慮。
5月30日,此案一審宣判前,陳某母親對上游新聞記者說:「希望法院判凶手死刑立即執行,還我女兒公道。」
來源:上游新聞 作者:時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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