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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如心830億遺產至今分毫未動 料明年開庭釐清爭議點

社會事

龔如心830億遺產至今分毫未動 料明年開庭釐清爭議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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龔如心830億遺產至今分毫未動 料明年開庭釐清爭議點

2019年06月13日 12:23 最後更新:12:23

正審日期未定~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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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逝世後留下830億元遺產,其遺囑指示要以遺產作公益慈善之用。終審法院於2015年裁定,華懋慈善基金為龔如心遺產受託人,律政司須成立獨立監管機構確保基金按龔如心遺願運作,但遺產至今尚未動用分毫。

龔如心。(資料圖片)

龔如心。(資料圖片)

律政司、龔如心遺產管理人及華懋慈善基金3方,就成立監管機構事宜尋求法庭指令,釐清監管機構與華懋慈善基金的權責。與訟各方就提交誓章的次序各持己見,今早在高等法院向法官索取指示。法官聽罷陳辭後,下令以律政司、華懋、遺產管理人、華懋、律政司的順序提交誓章,好讓各方盡早知悉關鍵爭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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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方又預計,案件最快於9個月後再開庭,屆時將釐清正審時的爭議點及所需時間,正審日期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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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懋慈善基金在龔如心遺產案中獲終極勝訴後,律政司入稟高院要求釐清華懋慈善基金的角色。終院於2015年駁回華懋慈善基金上訴,基金維持遺產受託人身分。有估計指,華懋集團的資產淨值現已高達137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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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書面判詞 下令華懋基金28天內支付47萬元訟費擔保

2023年05月08日 12:36 最後更新:12:36

華懋慈善基金三年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從龔如心遺產中提取款項,以支付多宗與龔如心遺產案相關訴訟的訟費,基金在申請遭駁回後提出上訴。遺產管理人申請基金須支付96.76萬元訟費擔保,上訴庭法官張澤祐及袁家寧8日頒布書面判詞指,遺產管理人成功證明基金沒有資產,經評估下令基金需在28天內支付港幣47萬元的訟費擔保,如不按命令支付訟費擔保則會直接駁回其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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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為華懋慈善基金有限公司,被告為律政司及龔如心遺產管理人陳偉棠 、黃德偉、 莊日杰。高院法官陳嘉信早前駁回基金從遺產提取訟費的申請,原因是基金現時並非遺產受託人或受信人,故沒有資格申請彌償訟費,而且所涉訴訟均已進行審訊或終止聆訊,故是次申請亦屬不當拖延。基金提出上訴,而遺產管理人認為基金沒有資產,申請須基金支付96.76萬元訟費擔保,基金提出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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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認為遺產管理人成功證明基金無力償款,龔如心胞妹龔中心曾在誓章中提及華懋慈善基金目前的財政狀況,令人懷疑基金是否有能力繼續持續經營,又指如果基金無法從遺產獲得訟費開支,基金可能無法進行任何官司。而且上訴庭早在2021年已裁定基金沒有資產,下令基金支付90萬元訟費擔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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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一方雖指基金2020至2021年度的資產負債表顯著改善,由2019年負債5000萬元大幅減少至2021年負債250萬元,但上訴庭認為基金仍負債250萬元,審計師意見又指對基金能否繼續經營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可見基金明顯沒有資產。基金補充指,它去年從基金理事、龔中心及龔因心獲得共750萬元的捐款,但上訴庭認為有關捐款沒有文件支持,遺產管理人一方亦指750萬元臨時捐款並不足以支付基金去年約1300萬元行政費用。

遺產管理人一方估計上訴訟費為96.76萬元,包括律師費用近38萬元及大律師費用58.8萬元,是次訟費擔保申請亦需近34萬元訟費;基金一方認為上訴訟費擔保應為約18萬元。上訴庭經考慮後認為基金需在28日內向法庭提交47萬元訟費擔保,上訴程序暫緩至訟費擔保繳付為止,如基金不按命令支付訟費擔保,則會直接駁回其上訴。

已故華懋集團主席龔如心。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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