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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暴打女子」者被刑拘,最高可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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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暴打女子」者被刑拘,最高可判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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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暴打女子」者被刑拘,最高可判15年

2019年06月27日 19:05

27日凌晨1時,大連市公安局公佈「女子深夜遭暴打」事件最新調查結果,嫌疑人王某涉嫌強制猥褻罪、尋釁滋事罪,已被刑事拘留。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王某當晚大量飲酒並與女友發生爭吵,遂對並不相識的女受害人吳某進行暴力侵害並猥褻。吳某後在朋友及民警的陪同下去醫院、做了檢查,經醫生處置後回家。

據央視新聞採訪法律專家表示,如果王某的行為被認定為尋釁滋事罪,將會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如果構成強制猥褻罪,將被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有其他惡劣行為將被判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可判處15年。

通報稱,2019年6月22日凌晨,大連市公安局甘井子分局華東路派出所轄區發生一起女子被毆打猥褻案件。

經調查,當晚零時許,受害人吳某(女,29歲,遼寧盤錦人)與女友於某酒後結伴回家。二人在吳某所居小區附近分手後,吳某獨自一人返家。途中,吳某迎面遇到一陌生男子,該男子突然對吳某實施暴力毆打,將吳某打暈,拖入臨近樓洞內實施猥褻後,乘計程車逃離現場。

於某回到住處後,給吳某發信息未回、打電話未接,擔心吳某可能出事,遂前往吳某住處查看,在路上與剛蘇醒的吳某相遇。吳某用於某的手機於1時35分撥打110報警。

接警後,甘井子公安分局華東路派出所1名民警帶領2名輔警於1時39分臨場。見吳某有明顯外傷,詢問情況後,吳提出頭暈迷糊,要先到醫院就診,民警登記了吳某的身份,對傷情進行了拍照和錄像,並囑其儘快到派出所作筆錄。吳某在於某的陪同下,乘計程車到大連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進行了頭部CT掃描等檢查。經診斷,吳某右側額、頂部皮下軟組織、雙眼側周軟組織腫脹。經醫生處置,吳某離開醫院回家。

當日上午11時許,吳某在其表姐陪同下到華東路派出所,民警對其進行了詢問並製作筆錄,對案件開展核查,圍繞案發地周邊進行走訪調查,尋找破案線索。經採取多種偵查手段,警方於 6月25日21時許鎖定犯罪嫌疑人王某,並於22時許在甘井子區南關嶺一居民小區內將其抓獲。

經訊問,王某(男,31歲,大連人,系大連銀燕數據有限公司員工)對毆打、猥褻吳某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據王某交代,案發當晚其與朋友大量飲酒散席後,乘坐計程車欲前往女友的住處。途中,王某在車上與女友通話時,因女友提出分手拒絕與其見面,進而發生激烈爭吵。據該計程車司機描述,王某當時情緒非常激動,大喊大叫,並在中途下車。

王某下車後獨自在街上行走,走到蒼山路與黃山路交叉口處遇到獨自回家的吳某,遂對吳實施暴力侵害。

6月26日,公安機關根據現有獲取的證據,認為王某涉嫌強制猥褻罪、尋釁滋事罪,依法對其採取刑事拘留強制措施。此案公安機關正在依法偵辦,並將依照法定程序對吳某傷情進行司法鑒定。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先來回答兩個問題:

1、如果你的父母將房子無償贈與你,你要繳納個稅嗎?

2、如果你要繼承父母的房子,要繳納個稅嗎?

對於這些問題,很多人並不清楚答案。

6月25日,財政部、稅務總局聯合印發了《關於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對相關問題給出了解答。

個稅資料圖。中新網記者 李金磊 攝

房屋無償贈與子女免徵個稅

公告指出,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不過,符合3種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徵收個人所得稅:

1、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2、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3、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簡而言之,無償受贈房屋要繳納個稅,但無償贈與子女等直系親屬,還有子女繼承房產,是不用繳納個稅的。

 

資料圖。中新社發 湯彥俊 攝

稅費相比之前有啥變化嗎?

很多人會問,這是新規嗎?之前是怎麼規定的?稅費有啥變化?

其實,上述3種情形免徵個稅,早在2009年出台的《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個人無償受贈房屋有關個人所得稅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78號)就已有相關規定了,並非是新出台的政策。

此次政策的變化是,以前無償受贈房屋是按「其他所得」項目徵稅,現在改為按照「偶然所得」來徵收。

原來,2018年個人所得稅法修改後,取消了「其他所得」項目,按照原稅法「其他所得」項目徵稅的有關政策文件,需要進行相應調整。因此,這份公告將一部分原來按「其他所得」徵稅的項目,調整為按照「偶然所得」項目徵稅。

稅費也沒有變化,偶然所得適用稅率為20%,與原來的「其他所得」稅率相同,納稅人的稅負保持不變。

房子贈與子女不需要繳任何稅嗎?

25日,房屋無償贈與子女免徵個稅,登上了微博熱搜。

微博截圖

很多人看到後心生疑問:這是意味著把房子贈與子女不需要繳任何稅嗎?

當然不是。

房子無償贈與子女只是免徵個稅,其他稅費並不能免,還是要繳納契稅等。

很多小夥伴可能在心裏嘀咕了:「什麼?我把房子送給自己的子女還要交錢?」

沒錯,不僅要交錢,而且房產用贈與的方式給子女反而是稅費比較多,並不划算。

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表示,房子無償贈與子女要交3%的契稅,一般還是通過買賣的方式給子女更合適。

贈與、買賣、繼承,哪種方式最划算?

房屋過戶主要分為三種方式——贈與、買賣、繼承。那麼,父母要把房子給子女,選擇哪種方式最划算?

我們來算一筆賬,假設小明無房,父母有一套「滿五唯一」普通住宅,90平米以內,價值100萬元,贈與、買賣、繼承分別花多少錢呢?

1、  贈與

需要繳納3%契稅就是3萬元,另外雙方共0.1%的印花稅1000元,一共是3.1萬元。

2、  買賣

根據房屋情況,契稅適用稅率1%,契稅繳納1萬元,增值稅以及附加稅、個稅免徵,一共是1萬元。

3、  繼承

只需要繳納0.05%的印花稅,也就是500元。

可見,在這3種方式中,繼承是花費最少的,買賣其次,贈與花費最高。

張大偉指出,贈與和買賣是可選的,繼承是不可控的、不可選的,人死了才有繼承之說。在實際市場交易中,一般房屋如果是滿五唯一的,直系親屬選擇買賣的方式更合適。

資料圖:民眾選購商品房。中新社記者 韋亮 攝

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學術委員、理事汪蔚青提醒,傳承房產的時候不能唯金額論,還需要考慮取得房產以後準備怎麼處置。如果是打算再賣房的話,就要考慮後續個稅繳納的差異了。

舉個例子,假如小明的父母買房花了60萬,小明取得的時候價值100萬,而這套房子後續漲到300萬。

如果是買賣的方式給小明的話,因為之前是100萬買來,而之後漲到300萬的時候,只需要按當中價差的200萬來交稅。

如果採用是贈與和繼承的方式,因為小明是沿用了他父母取得房產這60萬的成本,所以等到房產漲到300萬的時候,他就需要基於當中240萬的價差去交稅。

總結一下:

房產給子女,繼承不可控,贈與費用較高,買賣的方式比較省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