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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兒童被性侵」事件系編造 俠客島:能爆粗口嗎?

博客文章

貴州「兒童被性侵」事件系編造 俠客島:能爆粗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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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兒童被性侵」事件系編造 俠客島:能爆粗口嗎?

2019年06月27日 22:18

(原標題:島叔可以爆粗口嗎?)

【島叔可以爆粗口嗎?】信息社會,造謠成本太低。造謠的動動嘴,要讓公共資源跑斷腿,還欺騙了眾多網友的善良。讓造謠者付出代價,是必須的。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原標題:高速上深夜駕車,30秒看手機18次 致車禍1人死亡)

如今手機黨、低頭族越來越多,吃飯、睡覺、走路都離不開手機,即便開車也在玩手機。6月2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隊九大隊了解到,上個月,轄區高速路上發生了一起致1人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而肇事車的監控記錄顯示,在事發前30秒內,司機曾18次偏頭看放在中控台的手機,並時不時用手撥弄手機屏幕。

事故發生在5月6日晚上10點左右,地點位於包茂高速廣安鄰水縣境內。當晚,駕駛員畢某某駕駛一輛達州牌照的小客車,搭載兩名乘客從重慶返回達州。

期間,車輛在行駛到事發路段時,駕駛員畢某某一直頻繁朝右下方偏頭查看放在中控台上的手機,並時不時用右手滑動(點擊)手機屏幕。車載監控視頻顯示,在事發前短短30秒內,小客車的平均時速在92公里左右,畢某某向右下方偏頭看手機的次數達到18次。

當畢某某最後一次抬頭,發現前方的險情後,已經來不及做避讓處理措施,他趕緊猛打方向盤,伴隨著車內乘客的尖叫聲,畢某某嘀咕說「撞到人」了。據駕駛員畢某某事後向警方交代,這輛達州籍小型普通客車,隸屬於達州市的一家汽車租賃運輸公司,事發時他正在查看公司發給他的乘客信息。

紅星新聞記者從高速交警部門獲悉,事故導致一名誤上高速的行人當場死亡。交警部門表示,畢某某駕車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瀏覽信息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二條第三項的規定,根據相關規定將對其處以罰款200元記2分的行政處罰,畢某某還將承擔此次交通事故相應的法律責任。

提醒:

開車玩手機到底有哪些危害?交警告訴你:

1、影響視線。開車時玩手機,司機的視線會變的狹窄,降低外圍視覺的感知能力。研究表明,一個專心開車的駕駛員比一個分心玩手機的駕駛員所記取的信息多50%,形成「不注意視盲現象」。

2、分散精力。開車玩手機,駕駛精力會分散,妨礙司機對路面情況和周邊環境的觀察,遇到緊急險情或突發情況時,會大大削弱司機的應變能力和反應時間。研究表明,開車撥打電話導致司機注意力下降20%,如果通話內容重要,注意力甚至下降37%,撥打手機時的剎車反應速度比正常狀態慢19%。

3、妨礙駕駛。開車玩手機時,單手把握方向盤對駕駛車輛形成較大妨礙,對車速控制、車距把握、視野範圍都有影響。

4、堵塞交通。開車玩手機會導致車速降低,影響了其他車輛的通行率,引起交通擁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