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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填報志願要注意 小心這些「高仿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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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生填報志願要注意 小心這些「高仿官微」

2019年07月13日 00:54

央視新聞訊 日前,河南省網信辦發佈公告,稱在高考志願填報期間已查處多個仿冒招生考試院名義的微信公眾號。 

多個仿冒官方微信公眾號被永久關閉或註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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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河南省網信辦通報稱,今年高考結束後接到群眾舉報,在微信平台搜索到的「河南招生考試辦公室」、“河南招生考試網”、 “河南省招生考試院”、“河南省考試院”、“河南考試招生”5個微信公眾號違反國家有關互聯網法律法規,違規關聯、冒用河南省招生辦公室名稱、標識,違規發佈河南省高招信息,誤導社會公眾。

據了解,河南省招生考試院並沒有開通官方的微信公眾號。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用戶協議,現已對「河南招生考試辦公室」、“河南招生考試網”、“河南省招生考試院”3個微信公眾號作出永久關閉處置;“河南省考試院”、“河南考試招生”2個微信公眾號自行註銷。 

多地教育考試院微信公眾號被仿冒

不僅是河南,河北、湖北、廣東、廣西等多個省份都存在個人或培訓機構註冊的仿冒官方招生考試機構微信公眾號。這些公眾號不僅搜索排名靠前,有的甚至還得到了微信的官方認證,極具誤導性。

仿冒官微:名字高大上 內容傍官網

記者在微信平台公眾號搜索欄輸入「湖北招生網」,出現了多個公眾號連結。在名為「湖北招生考試網」的公眾號中,記者見到了備註“湖北招生考試網官方微信號”的二維碼。

掃描二維碼後,頁面中羅列了20多所高校,頁面下還提供了「錄取通知書郵寄地址」填寫欄和“身份證照片”上傳通道。

按照頁面上留下的號碼,記者撥通這個所謂「湖北招生考試網」的諮詢電話。

記者:我看你們這個武漢高校招生宣傳裏面有好多學校。其中的湖北經濟學院本科助學班,是本科嗎?

「湖北招生考試網」公眾號經營者:這個是自考本科,參加高考的也可以讀,其他沒參加高考的也可以讀。

打著高考志願填報服務的名義,卻從事著自考報名的業務。

記者在「湖北招生考試網」公眾號的“賬號更多資料”一欄發現,這個經過微信平台認證的公眾號,實際註冊人為“武漢市先行先贏教育諮詢有限責任公司”。

而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試院並沒有開通官方微信公眾號。

相似的例子還出現在廣西。記者搜索「廣西招生考試院」,微信公眾號搜索平台排名第一的是名為“廣西招生考試”的公眾號,而其註冊人卻顯示為“桂林博學教育文化諮詢有限公司”。

大量仿冒官微 易導致招生騙局

教育信息化研究學者表示,微信公眾號出現的大量仿冒、偽造招生考試院的亂象,極有可能會出現考生信息泄露和招生騙局。

北京教育科學研究員信息中心副處長唐亮:根據互聯網相應的公眾賬號管理辦法,和用戶名稱管理辦法,是不允許相應的機構或者個人冒用或關聯正式機構名稱來註冊賬號,來提供相應服務的。

規定已出台 但亂象依然存在

記者在2015年實施的《互聯網用戶賬號名稱管理規定》中見到了這樣的要求:對冒用、關聯機構或社會名人註冊賬號名稱的,互聯網信息服務提供者應當註銷其賬號,並向互聯網信息內容主管部門報告。

規定早已出台,但亂象卻依然存在,相關法律學者表示,個人和企業可以成功註冊所謂省級招生考試平台微信公眾號,反映出平台審核出現了失職。

維護網路秩序 平台可公示相關資質

法律學者對於李鬼微信公眾號的整治也提出建議,互聯網平台可以通過公示信息,遏制虛假亂象。

中國互聯網協會法治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鬍鋼:我們呼籲,未來微信公眾號的名字本身能夠連結到我們的市場監管機關,或者相關監管主體的批准或登記文件的相關官方網站。在滿足網路消費者知情權的同時,也能使網路秩序得到有效的規範和維護。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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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舉報我老婆!」

 

「我媳婦不系安全帶,勸她也不聽,交警同志,求你讓她下車,或者罰她款……」

7月6日,在烏魯木齊市廬山街與維泰路路口,一名男子停車後,向正在路口執勤的交警這樣「舉報」自己的妻子。

烏魯木齊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經濟技術開發區(頭屯河區)交警大隊鋼城中隊民警詹同明告訴記者,當天上午11時許,他和同事正在路口執勤,一輛從廬山街由東向西方向駛來的轎車停在了路邊。

「男子下車後跑過來說,他要舉報自己的妻子,並要求我們對她進行處罰。」

一開始,男子情緒比較激動。交警待其冷靜後,了解到事情原委。原來,開車後,妻子因為太累躺在後排座位上睡覺,丈夫一再要求她坐起來系好安全帶,但沒有效果。

之後,妻子也來到交警身旁,對丈夫的「舉報」非常氣憤。她對交警說,自己頭天晚上加班到12點多才回家,沒有休息好。

接著,她轉頭向丈夫發起了脾氣:「我這麼累,在後排躺一會,還舉報我!你不就是怕交警扣你分嘛……為我扣10分又咋啦?我辛辛苦苦為了啥?」

「我剛把情況問清楚,他倆又吵了起來,我趕緊把他們拉開,分別勸說安慰。」詹同明說,這樣的舉報還是第一次。

勸說過程中,詹同明告訴女子,安全帶是生命帶,未按規定系安全帶是違法行為,丈夫要求其系安全帶是為了她好,因為一旦發生意外,扣多少分、罰多少款都換不回生命。

二人聽完勸說和普法後,也都冷靜下來。

男子說,自己對系安全帶這麼在意,是因為家裏有親人因此釀成過嚴重後果。之後,他的妻子也向交警認錯,並回到車上系好了安全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