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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先救人!先救人!先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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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先救人!先救人!先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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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事情說三遍:先救人!先救人!先救人!

2019年07月18日 22:30

7月16日凌晨,一個發生在北京市南四環的車輛追尾事故引發關注。經交警部門通報,這起事故造成了後車車內兩人死亡。

事故發生後,一段記錄了追尾車輛從冒煙到起火,最終被火焰吞噬的短視頻在網路上傳播開來。流傳的現場視頻顯示:從小客車冒煙到起火,前車司機並未先救人,而是一直在路邊打電話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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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視頻也引發了大眾對於先救人還是先報警的討論。

先救人還是先報警?

引起網友熱議。

 兩車追尾起火,視頻顯示前車司機一直打電話 

▲@北京交警 通報。

據@北京交警 通報,7月16日3時許,朝陽區南四環外環主路十八里店南橋西側,一輛小型普通客車與前方一輛鏟車相撞後起火,小客車內司機及乘客2人死亡。

▲涉事司機一直在打電話,急壞路人。

從這段由路人拍攝的視頻畫面中,我們可以看到,一輛白色汽車追尾了一輛工程車,兩車停在道路右側第二車道。

白色車輛前側漸漸開始冒煙,後來已經濃煙滾滾,車裏有一位駕駛員和一位乘客。在兩車一旁的車道上,此時還有其他車輛匆匆駛過。站在一旁著淺色短袖上衣、手持手機的這位男子,是前車司機。

旁人一直在呼喊「先別打電話了,快趕緊把你的車往前挪」、“我開車給你拉一下,你先把人弄出來”,但鏟車司機還是一直在打電話。

視頻顯示,兩車相撞後先是冒起濃煙,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畫面中車輛前側的濃煙中,漸漸出現了明火。火勢在車身迅速蔓延,幾位路人用車內的滅火器進行撲救,但是此時火勢已經無法控制,它漸漸將整輛車吞噬。

最後,視頻里傳來網友的嘆息:「救不了了,人已經沒了。」

▲火勢過大,無法撲滅,最終吞噬了整個車輛。

 視頻引髮網友熱議:鏟車司機為什麼不救人? 

這段由路人拍下的近兩分鐘的視頻,記錄了白色車輛從前側濃煙滾滾到整輛車被明火吞噬的過程。該視頻發佈後,「鏟車司機為什麼不移車救人」成為網友爭論的焦點。

▲視頻被發佈在網路上之後,引發了大眾的各種討論。

有人疑惑:「一開始火不大,為什麼不上去看看車裏的情況一直打電話?」

有人猜測:「鏟車司機在現場做出這樣的反應,是否為了逃避賠償責任?眼看人被困在車裏而不實施救援,此舉是否涉嫌故意殺人罪?」

▲還有網友問,這種鏟車是否能上四環主路、是否有牌照、鏟車是否開了警示燈。

有人追問:「鏟車可以上四環嗎?如果連後尾燈都不帶亮,能不追尾嗎?」

網路上,也有聲音質疑拍攝視頻的這位路人的行為。拍攝該視頻的網友在另一段視頻中回應,「先澄清,不是第一時間不救人,這段欄杆都是眾人幫忙推倒的,我一個人根本翻不過去。」

記者來到了事故發生的現場,當晚火勢蔓延時,被路人撲倒的欄杆正在被修復。而在現場的路面上,依然可以分辨出殘留的被火燒過的痕迹。

 法律專家:一定先救人 

針對「先救人還是先報警」這一大眾關注的焦點問題,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按照國家道路安全法的規定,(如果有人受傷),駕駛人應當是立即施救,法律規定是實施施救後,才報警。

從視頻中看到,駕駛員下了車之後就一直在報警,他沒有及時地施救。所以他的行為是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規定: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朱巍介紹,很多人認為,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第一件事就是要把車停下來然後報警,其實這個做法是錯誤的,第一個,事故要看有沒有人員傷亡,有傷亡的話按照法律的規定第一步要救人的。

另外,前車司機除了沒有履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規定的「施救義務」以外,在事故發生時,前車究竟有無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的行為,也是一個關鍵性的問題。

而對於網友「鏟車司機此舉是為了逃避賠償責任」的猜測,知名法律博主@隱於庭的小法師 表示,“現實情況是,民事賠償責任層面,死亡的往往確實會比高等級傷殘賠款少;但是刑事層面,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可不是說只賠錢就能無罪的。”

▲知名法律博主@隱於庭的小法師的微博截圖。

截至目前,該起事故的責任認定還沒有做出,更多的細節也待進一步核實。

央視評論:不懂法,害人終害己 

這位淡定無比的前車司機,恐怕他最大的問題不是「冷漠」,而是根本不懂法。不懂法,可能害死別人,也最終會害了自己。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明確規定,發生交通事故後,「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白紙黑字,一清二楚——先救人,再報警。

這位前車司機的實際做法,是「先報警,再繼續打電話,一直打電話,就是不救人」。旁人怎麼呼喊讓他先救人,他都無動於衷。當時如果有人能斷喝一聲,“你不先救人,就是違法行為”,他也許能醒悟過來。可惜,火已息,人已亡,錯(甚至可能是罪)已成,沒有“也許”。

視頻里唯一令人欣慰的場面,是很多路人,包括拍攝視頻者,一直在努力救人。他們實際上履行了道交法規定的「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的法律義務。他們當中有些人是懂法的,有些人可能也背不出道路交通安全法里的對應條款,但其自身行為的價值取向和法律規範的價值取向高度一致。

這起事故,有待相關部門調查清楚。還有很多複雜可能,待事實清楚了,屬性也就清楚了。若有違法的,跑不了。我們除了替逝者惋惜,除了譴責那位無論從法、理、情哪個角度都應該被譴責的前車司機外,也不妨自問一下,在此事發生之前,我們自己清楚地知道「先救人、再報警」的法律要求嗎?我們清楚地知道其他一些事關生命安全的法律規定嗎?

在一個法治國家裏,懂法的終究是多數,但一定也有一些人是不知道的,或是模模糊糊、不敢肯定的。這說明,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等基本法律常識、普及帶有法治底色的交通文明,路還長,我們要加快走。

一個人會開車,不等於就能成為一個懂法的交通參與者。這起事故,給我們敲響警鐘。

最後,重要的事情說三遍:

先救人!

先救人!

先救人!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腰彎成快90度,兩腿扎著馬步,右肩扛著鋼架橫樑,浙江杭州富陽公安分局城南派出所民警章建江做「人肉千斤頂」的照片在朋友圈傳開了。

老婆知道這件事後發了個朋友圈——大笨蛋,穿上警服就以為自己是超人么?

章建江蠻想跟帖說是啊,但沒敢。

1

一男子被壓在鋼架棚下

7月16日中午12點多,春江工業園區某造紙廠外一處鋼架棚坍塌,一男子被壓在鋼架棚下。

富陽城南派出所民警接到報警趕到現場時,鋼架棚整體已傾斜,看上去隨時就要倒塌,裏面鋼架、板材橫七豎八散落在地。被困男子30多歲,腿上壓著一條鋼架,小腿邊上是一攤血,五六個工人正在用千斤頂想把鋼架頂起來,旁邊一個女人不停地哭。

現場工人說,他們本來在拆除鋼架棚,可能是割斷了主梁,導致鋼架棚坍塌,受傷男子來不及逃跑就被壓在了下面。

眼看男子痛到快要昏迷,民警試圖去抬壓在他腿上的鋼架,但鋼架紋絲不動。

這時民警發現男子背上還有一根鋼架橫樑將他牢牢困住,非常不穩定,隨時有可能整體坍塌。

工人們用千斤頂只能抬起較低的幾根鋼筋,腰部以上的根本夠不著。而這時,鋼架棚里不斷傳來鋼架斷裂的聲音,棚頂還有不少雜物滾落,城南派出所副所長湯遠航立即勸導工人以及其他人員先撤出現場。

「大家幫我撐一把!我來撐一下這個鋼樑。」說完這句話,章建江上前,用肩膀將困住男子的鋼架橫樑頂了起來,一個工人則用手幫他托舉。

身高1米78,重83公斤的章建江為了扛起幾百斤的鋼架,扎了一個馬步,將自己牢牢固定在地面上,形成了一個「人肉千斤頂」,一邊給傷者減少壓力,一邊等待消防人員攜帶專業救援工具到來。

2

他的身體越來越彎

讓章建江沒想到的是,鋼架的傾斜度越來越大,重量在一點一點增加,傾斜的鋼架棚也逐漸往下掉落,為了不讓鋼架滑落,他只能努力站穩腳步,咬牙用肩和腰部承受住不斷增加的重量,身體也越來越彎。

鋼架在傾斜,傷者在呻吟,每一分鐘都那麼漫長,章建江已經不太扛得住了,忍不住說了一句:「這個怎麼這麼重?」但還在拚命堅持。

因為報警人說不清楚事故地點,消防員在路上耽誤了點時間,趕到現場時,被困男子已陷入半休克狀態。一個消防員見狀趕緊上前將章建江背上的鋼架往上托起一點,章建江才好受了一些,喘了口氣。

救援開始,消防員貓著身子進入倒塌的鋼架棚,工人的左腳從腳踝到小腿的位置被砸,已經變形。為了不給傷者造成二次傷害,他們鋸斷幾根鋼筋,小心翼翼地清理周邊的雜物,然後合力將壓在工人身上的鋼架扛起。

大概10分鐘後,將男子救出。消防員和急救人員將男子抬上在一旁等候的120救護車。經檢查,被困男子小腿開放性骨折,脊柱第三節骨折,必須馬上手術。

章建江慢慢將鋼架橫樑放下,在大家的幫助下撤出鋼架叢,警服後背已經濕透了。

算了一下,章建江支撐了十幾分鐘。

因為擔心工廠里可能還存在一些安全隱患,章建江和同事檢查完現場後,才撤離,這時他才感覺到背上好像有點痛。

3

做「人肉千斤頂」的風險非常大

16日下午2點過後,同事勸章建江去醫院裡檢查下,章建江卻很快回來了:「今天我值班,所里只有三個民警,我走了其他人可能忙不過來。」

在所里記錄出警情況時,章建江腰部越來越痛,幾乎動不了,只能再去醫院。

傍晚,他趕到醫院,醫生檢查結果是脊椎小關節可能有錯位,建議住院觀察。

怕家人擔心,章建江沒有告訴家裏人自己的情況,直到晚上6點多,妻子才從朋友圈裏知道了章建江受傷的消息,馬上發來微信批評丈夫。

也有不少朋友打電話來關心他,章建江躺在醫院和同事聊起此事,同事說,他當時頂著的是鋼架棚的主梁,連接著鋼架棚頂,少說也有兩三百斤,「整個頂棚掉下來的話可能重量要一噸。」

做「人肉千斤頂」的風險非常大,浙江省中醫院骨傷科副主任中醫師季衛鋒說:“我們以前做過骨的應力實驗,人的腰椎大概最多能承受人體重的5到6倍重量,打個比方說一個70公斤的人,能承受350公斤左右的重量,在這個範圍內,人腰椎受到的傷害其實跟舉重運動員差不多。超過腰椎承受的力量極限,就會損傷到人的椎間盤,壓迫到神經,嚴重的話可能會癱瘓。”

章建江也感覺後怕,他有一個7歲女兒和3歲兒子,「當時真沒想那麼多,後來才想到如果鋼架棚坍塌下來我就完了,家裏還有兩個小孩。」但仔細想想,他還是想為當時的自己點個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