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廣西南寧一家五星級酒店的熱水壺裏被顧客放入一片使用過的衛生巾。8月21日,記者從酒店方面了解到,在客房水壺裏發現衛生巾後,酒店方面向轄區派出所報警,並交由警方處理。酒店方工作人員稱,目前,涉事23歲女房客已向警方承認自己的行為。酒店方認為,此事對酒店以及酒店行業都造成了極大傷害,希望該女房客能公開道歉。

毫無疑問,這種在酒店熱水壺內放置衛生巾、襪子、內褲等物品的行為,極其「辣眼睛」。現實中,此類讓人作嘔的事件屢有發生,以至於防不勝防。因而,對此類「充滿惡意」的行為,不該輕易放縱,必須讓行為人承擔高昂代價。

要知道,襪子、內褲以及其他「辣眼睛」的物品,雖然不是有毒有害物品,但在人們的樸素認知中,這些物品根本不能放到供不特定人使用的熱水壺中。從這方面來講,在酒店的熱水壺內放置襪子等物品,或者利用酒店的熱水壺對此類物品消毒,折射出行為人的粗鄙、失德,是一種反文明、反規則的行為。因為,這種行為禍及不特定消費者,殃及無辜酒店。眾所周知,在文明程度日趨發達的當今社會,亂扔垃圾早已屬於失德行為。在酒店的熱水壺內放置極端「噁心人」的物品,其危害性有過之無不及。

飲用了煮過襪子等「髒東西」的開水,其精神所受的創傷遠非金錢可以彌補。因此,這種極端「噁心人」式行為的危害不容小覷,其侵害的不僅是涉事企業的名譽,更侵害了受害者的身心健康。同時,加劇了人們之間信任度的破裂,很多人出行時不得不自帶熱水壺和洗漱用品,甚至自帶床上用品。毫不客氣地說,這種「以小惡而為之」現象的存在,極大增加了人們的出行成本和社會交易成本,有百害而無一利。

理當強調,想做一個合格的公民,需要有基本的道德良知。在用熱水壺給自己物品「消毒」的同時,污染的不只是他人身心健康,更是社會互信環境,必須予以譴責。相關部門更應認識到,在酒店熱水壺內放置異物及諸如此類行為絕非小事,必須嚴厲追責。如在修訂「治安管理處罰法」時,可對此類行為予以罰款拘留,並要求其承擔高額賠償,讓那些作惡者付出「心痛」的代價,以此重塑人們的公德之心,形成尊重他人、善待他人的自覺意識。

網友說

@無限可能0001——那些往酒店的熱水壺裏放過衛生巾、襪子等東西的人,除了重罰以外,也要列入黑名單,嚴禁在酒店住宿。我國對失信人員的處罰制度還不完善,此類制度完善後,比起罰款效果要好得多。

@darling196721831——我覺得,雖然花錢住了酒店,但是作為公共場所,愛護酒店設施也很有必要,不要為後面入住的客人帶來麻煩。

@一二三天走起來——太過分了,這給長期出差住酒店、賓館的人們造成心理傷害。

@布衣草民而已——我買了伸縮式熱水壺。奉勸大家自己想辦法解決吧,不要把這種事交給住客的素質和酒店的覺悟。

@限量版茶人——這種行為讓住酒店的人心存顧忌,以後誰還敢隨意用熱水壺?所以,必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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