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小心!群成員發淫穢視頻,管理員被判刑了

博客文章

小心!群成員發淫穢視頻,管理員被判刑了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小心!群成員發淫穢視頻,管理員被判刑了

2019年09月03日 18:07

近期,在廣東省清遠市陽山縣法院審理的一起刑事案件中,三名QQ群管理員因監管不力,放任群成員在有著447名成員的群里上傳淫穢視頻200多部,三人分別被判十個月到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據悉,毛某、謝某、劉某從2016年開始陸續加入該QQ群後,相繼成為群管理員。2017年7月至9月,毛某以及其他群內成員在群內上傳大量淫穢圖片、視頻及相關淫穢視頻連結。

更多相片

經偵查發現,該QQ群有447名成員。經清遠市出版物鑒定委員會鑒定:公安機關在該QQ群下載到的251個視頻中,有221個視頻文件是淫穢非法音像視頻。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毛某、謝某、劉某作為QQ群管理員,對於群內成員上傳了大量淫穢圖片、視頻及相關淫穢視頻連結到QQ群的行為放任不管,沒有盡到管理員的職責義務,違反國家文化管理制度,利用互聯網群組傳播淫穢電子信息,情節嚴重,其行為已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依法應予懲處,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管理員享受了許可權,忽略了義務

法官表示,近年來,社交軟體盛行,利用QQ群、微信群等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犯罪活動屢禁不止,更有一些不法分子通過互聯網群組傳播淫穢色情、暴力恐怖、謠言詐騙等違法信息,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

而有些群主或管理員只享受作為管理員擁有的許可權,而忽略了應該承擔的管理義務。

據介紹,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相關規定:利用互聯網建立主要用於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的群組,成員達30人以上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建立者、管理者和主要傳播者,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以傳播淫穢物品罪定罪處罰。

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款、第四款的規定:傳播淫穢的書刊、影片、音像、圖片或者其他淫穢物品,情節嚴重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滿十八周歲的未成年人傳播淫穢物品的,從重處罰。

消息傳出後,很快就引發熱議,相關話題衝上微博熱搜:

不少網友趕緊退掉了管理員身份……

有網友認為,管理員的確要好好管理。也有網友表示,平台也應擔起審核責任!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通過在租住房屋內一堆不正常的灰塵,租客發現了隱藏在牆壁插座內的微型攝像頭,警方偵查發現,攝像頭竟然是房東所裝...

到底是怎麼一回事呢?且看——

小欣(化名)是個年輕姑娘,她通過網路直接聯繫到房東賈某,以不到2000元的價格租住了賈某名下房屋中的一間卧室,賈某和妻子則住在同屋的另一間卧室內。

今年4月的一天,小欣下班後回到屋內,卻偶然發現房屋牆上的插座正下方出現了一堆灰。平時屋子都上了鎖,怎麼會突然積攢這麼多牆灰?

小欣敏銳地感覺到,這個插座可能被人拆卸過,仔細觀察後,她發現了一個隱藏在插座內的微型攝像頭,鏡頭的角度可以拍攝到房間內大部分區域。

小欣立刻報了警,警方經偵查,將嫌疑人賈某傳喚訊問。

賈某承認,就是他使用備用鑰匙開鎖進入了小欣的房間,並偷偷卸下固定插座的外殼,將微型攝像頭藏在插座內。

此前,他曾將攝像頭安裝在廁所的鏡子背後,但並未拍攝到他想要的畫面,於是又想辦法進入了卧室。

這個微型攝像頭是賈某從網上購買的,攝像頭剛裝好的第二天,就被小欣發覺,所幸尚未拍攝到過於私密的畫面。

本案主審法官,北京丰台法院刑事審判庭仇春子法官告訴記者,雖然涉案房屋登記在賈某名下,但他已經將卧室的使用權出租給小欣,平時小欣出入也都會鎖好房門,空間相對獨立。賈某無故進入小欣的房間,其行為已經構成非法侵入住宅罪。經審理,丰台法院以賈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處其拘役3個月。

京師律師事務所許浩律師則認為,根據法律規定,偷拍行為如果獲取到了能夠反映特定自然人身份、活動情況的各種信息,如姓名、身份信息、住址、行蹤等,還可能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如果銷售相關器材者出售的偷拍設備屬於間諜專用器材,則其可能構成非法生產、銷售間諜專用器材罪。

「公民在居室內的私人生活屬於個人私隱,未經本人同意進行秘拍,其私隱權會受到侵害。」許浩律師表示,即使行為人尚未構成刑事犯罪,治安管理處罰法也規定,偷窺、偷拍、竊聽、散佈他人私隱的,根據情節輕重可以處以十日以下行政拘留,並處或單處500元以下罰款。此外,受害人還有權要求對方停止侵害、恢複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可以主張精神損害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