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日報報道)本港約有三十八萬名外傭,政府昨日宣布將家傭的「規定最低工資」調高百分之二點四,至四千六百三十元,而膳食津貼則調高百分之四點三,至不少於一千一百二十一元。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會長容馬珊兒指,本港近半的僱主經濟負擔大,增加最低工資對他們而言難以負擔,認為今年不應加薪。她又批評,現時膳食津貼破壞僱傭關係,建議應在僱主不在港時才向傭工發出津貼。
  政府昨日宣布,本港外籍家庭傭工的「規定最低工資」將調高百分之二點四,由現時每月四千五百二十元,增加至四千六百三十元。另外,根據聘用外傭的「標準僱傭合約」,僱主必須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現時絕大部分僱主均為外傭提供免費膳食,但僱主亦可選擇以膳食津貼代替,該膳食津貼將由現時每月不少於一千零七十五元增加至不少於一千一百二十一元,增幅為百分之四點三,即增加四十六元。
  新修訂將適用於今日起簽訂的所有外傭合約,政府發言人指,會定期檢討外傭的「規定最低工資」,今年的檢討已按既定機制,仔細考慮了香港過去一年的整體經濟和勞工市場情況,包括相關工資和物價變動等一籃子的經濟指標。他續指,政府亦參考了本港的短期經濟前景,在顧及僱主的負擔能力和外傭的利益等前提下,決定調整。
  政府提醒,昨日或之前按現時每月四千五百二十元「規定最低工資」和每月不少於一千零七十五元膳食津貼簽署的外傭合約,仍可於十月二十五日或之前送抵入境事務處處理,以讓僱主有充足時間將已簽訂的合約送交入境處完成有關申請程序。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會長容馬珊兒指出,本港現時約有兩成僱主屬於環境較差、低收入的家庭,是次加幅對他們而言百上加斤,且另約有三成僱主屬中產階層,「屋企負擔很大,不單止養自己,需聘請工人照顧子女及老人家。不要看他們是中產入息便好,其實不是,他們仍然很多人要供樓。你看香港現在這麼多怨聲,政府是應該凍結它(上調規定最低工資的程序),讓大家有喘氣的機會。」
  容馬珊兒又特別提到,膳食津貼近年日漸破壞僱傭關係,認為津貼是鼓勵傭僱雙方分開進餐,批評勞工處未有考慮建議良好的僱傭關係。她解釋,不少傭工會主動要求獲取膳食津貼,但仍會進食僱主購買的食物,「很多公公婆婆想跟他們一起吃飯,建立屋企人的關係,如果我們是一家人,為何要分開食呢?」她建議,膳食津貼應在僱主不在港時向傭工發出,津貼發揮其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