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委員會主席胡漢清表示,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提出把《國家安全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說法如暮鼓晨鐘,提醒大家若香港不自行就「廿三條」立法,就只有把《國安法》納入附件三。他認為「廿三條」讓香港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是《基本法》內最有價值的條文,只是香港人對之印象被扭曲。
《基本法》委員會主席胡漢清
胡漢清指,在《基本法》起草之初,沒有人想到一個國家可以有兩套國家安全法,是他當年向英國代表提出要另行立法,才出現「廿三條」。
他指,共產主義社會有反顛覆、反革命的條文,但放諸普通法體系地方,會有操作困難,與香港言論自由的背景也相違背,如法X功日日可在香港喊口號,但在內地已是顛覆的行為,讓香港自行立法,其實是讓香港人自己當家作主,故「廿三條」是《基本法》內最有價值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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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坦言,在前特首董建華推「廿三條」失敗後,外間視「廿三條」如洪水猛獸,沒人再敢提出要通過。但吳秋北提出要把《國安法》納入香港,就如暮鼓晨鐘,「無廿三,就只有附件三。」他指澳門已通過了「廿三條」,毋須擔心若有動亂時,中央會把《國安法》納入《基本法》,「我對香港(未有通過廿三條)感到遺憾」。
胡漢清認為「廿三條」讓香港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是《基本法》內最有價值的條文。
胡漢清指社會對廿三條的印象已扭曲,「有些心理不平衡」,故體諒每任特首對「廿三條」都避之則吉,但認為律政司也有責任出來講清楚廿三條的意義,即使未準備將之通過立法會,香港人也應先自行做功課。
港區人大代表、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重申,不應討論引入《國安法》。他認為若有確實證據證明相關指控,有外國組織在本地從事政治活動的迹象,便是討論《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適當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