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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漢清:「無廿三」就只有「附件三」

胡漢清:「無廿三」就只有「附件三」

胡漢清:「無廿三」就只有「附件三」

2015年01月27日 07:20 最後更新:07:20

《基本法》委員會主席胡漢清表示,港區人大代表吳秋北提出把《國家安全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的說法如暮鼓晨鐘,提醒大家若香港不自行就「廿三條」立法,就只有把《國安法》納入附件三。他認為「廿三條」讓香港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是《基本法》內最有價值的條文,只是香港人對之印象被扭曲。

《基本法》委員會主席胡漢清

《基本法》委員會主席胡漢清

胡漢清指,在《基本法》起草之初,沒有人想到一個國家可以有兩套國家安全法,是他當年向英國代表提出要另行立法,才出現「廿三條」。

他指,共產主義社會有反顛覆、反革命的條文,但放諸普通法體系地方,會有操作困難,與香港言論自由的背景也相違背,如法X功日日可在香港喊口號,但在內地已是顛覆的行為,讓香港自行立法,其實是讓香港人自己當家作主,故「廿三條」是《基本法》內最有價值條文。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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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坦言,在前特首董建華推「廿三條」失敗後,外間視「廿三條」如洪水猛獸,沒人再敢提出要通過。但吳秋北提出要把《國安法》納入香港,就如暮鼓晨鐘,「無廿三,就只有附件三。」他指澳門已通過了「廿三條」,毋須擔心若有動亂時,中央會把《國安法》納入《基本法》,「我對香港(未有通過廿三條)感到遺憾」。

胡漢清認為「廿三條」讓香港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是《基本法》內最有價值的條文。

胡漢清認為「廿三條」讓香港自行就國家安全立法,是《基本法》內最有價值的條文。

胡漢清指社會對廿三條的印象已扭曲,「有些心理不平衡」,故體諒每任特首對「廿三條」都避之則吉,但認為律政司也有責任出來講清楚廿三條的意義,即使未準備將之通過立法會,香港人也應先自行做功課。

港區人大代表、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重申,不應討論引入《國安法》。他認為若有確實證據證明相關指控,有外國組織在本地從事政治活動的迹象,便是討論《基本法》廿三條立法的適當時候。

4月4日是《基本法》頒布36周年紀念日。民建聯主席李慧琼表示,《基本法》是根據《憲法》制定的憲制性文件,確立「一國兩制」、「港人治港」和高度自治的基本方針。

李慧琼。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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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指出,自1985年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以來,歷經廣泛諮詢與審議,該法於1990年4月4日經第七屆全國人大通過,並於1997年7月1日正式實施,為香港回歸後的長期繁榮穩定奠下法律根基。

李慧琼稱,36年來《基本法》有效保障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同時維護香港的繁榮開放與法治精神,展現「一國兩制」的強大生命力。

她呼籲社會各界應攜手推廣《憲法》和《基本法》的正確理解,堅定信心,攜手推進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開創新篇章。

基本法。李慧琼FB圖片

基本法。李慧琼FB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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