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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惡拒除戶籍擾攘8年 房署職員執行有避忌

靠惡拒除戶籍擾攘8年 房署職員執行有避忌

靠惡拒除戶籍擾攘8年 房署職員執行有避忌

2015年01月28日 08:31 最後更新:08:31

部分公屋戶在房署及房協轄下屋邨先後擁有單位,申訴專員公署發現,即使房協展開跟進,有關家庭仍繼續霸佔兩屋八年,期間一直漠視房協催促,拒職員於門外,拖至離婚才願放棄其中一個戶籍。申訴專員批評,房署及房協過於包容及過於厚待,令包容變成縱容,變相長期無條件「厚待」違規租戶。

申訴專員公署檢視有房協出租單位女戶主,○五年與夫獲編配房署公屋單位,房協○六年才發現戶主持雙重戶籍,之後多次家訪催促戶主取消房協的戶籍,不獲理會,一一年至一三年間,房協一直無法聯絡戶主,直到一三年管理員夜訪才找到戶主,戶主透露已與夫分居,現長期在內地工作,一周放假才回單位居 住,翌年戶主才到房署刪除戶籍,前後擾攘近八年。

申訴專員劉燕卿批評,明白房署及房協有需要「人性化」處理租戶戶籍,但「署方過於包容及過於厚待,由包容變成縱容」,變相長期無條件「厚待」違規租戶,容忍須遷出單位人士持續佔用單位。

房委會委員黃國健表示,房署職員執行政策時,易對聲稱有精神狀況的公屋戶有所避忌,加上公務員心態,亦不敢貿然相逼,令個別個案長期未能處理,「很難判斷住戶的精神狀態,如果逼他走,他真的斬人怎辦?」

不過,黃國健認為,房署以住戶有精神狀況和離婚等人性化理由作辯護,會向公屋戶發放錯誤訊息,鼓勵租戶「一味靠惡」,拒房署職員於門外,霸佔公屋單位。他認為,雖然現時條例容許有酌情權,可能造成浪費公屋資源,但若收緊政策,亦會遭致官僚僵化、不近人情的批評。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鄧家彪指不少雙重戶籍個案是因為離婚引致,房署不忍心強制住戶遷出,他憂慮報告出爐後,房署會將這批住戶趕離公屋,而其他政府部門又沒有配套處理。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成員黃成智表示,雙重戶籍並非房署政策容許,即使屬恩恤或酌情個案,亦不可以長期容許雙重戶籍,相信申訴專員公署提出的個案,屬行政失當。

曾任長策會成員的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公屋雙重戶籍的情況,即使個案不多,亦會影響公屋資源合理分配。

房委會商業樓宇小組委員會通過,明年維持房委會轄下停車場現行收費及電動車輛充電收費不變。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發言人說,房委會進行的市場研究顯示,過去一年,房委會各類泊車位的現行收費,大致屬各同類私營停車場的市場收費水平範圍之內。在權衡各項市場因素後,小組委員會通過各類泊車位的現行月租和時租收費,包括私家車泊車位「日泊」和「24小時泊」的收費,維持不變一年。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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