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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管有伸縮警棍「鐵蓮花」等被控4罪 男子准保釋

涉管有伸縮警棍「鐵蓮花」等被控4罪 男子准保釋

涉管有伸縮警棍「鐵蓮花」等被控4罪 男子准保釋

2019年10月25日 12:16 最後更新:12:17

案件押後至12月20日。

34歲男子涉管有伸縮警棍、摺刀、爪刀和「鐵蓮花」,被控兩項管有違禁武器及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今再度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裁判官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12月20日,期間被告獲准保釋,裁判官又批准將其宵禁令時間延後一小時。

控方指,案中的伸縮警棍和鐵蓮花經驗證後屬違禁武器,但卻在武器上找不到指模,現待索取DNA報告及向律政司尋求法律意見。

辯方申請將保釋條件內的宵禁令時間延後一小時,獲裁判官批准。

被告黃琪偉(34歲)被控兩項管有違禁武器及兩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控罪指他於2019年8月28日在天平邨天美樓地下管有一支伸縮警棍和一把摺刀,以及於翌日在其住所內管有兩個「鐵蓮花」、一把摺刀和一把爪刀。

警方2025年11月8日接獲機場職員報案,指一名男子於機場進行安全檢查期間,在其身上搜出一把長約12.5厘米的彈簧刀。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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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管有違禁武器拘捕該名54歲男子。案件交由機場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三隊跟進。

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被捕人已被控一項管有違禁武器罪,案件將於星期四(2月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案件將於星期四(2月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案件將於星期四(2月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資料圖片

該名男子為一名休班輔警,他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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