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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問電子煙:有多暴利?誰來監管?會否全面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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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問電子煙:有多暴利?誰來監管?會否全面禁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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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問電子煙:有多暴利?誰來監管?會否全面禁售?

2019年11月06日 21:38

(原標題:9問電子煙:?有多暴利?誰來監管?會否全面禁售?)

子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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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煙的電商平台被約談。

出來混總是要還的,經歷10多年的「野蠻」生長之後,電子煙正在遭遇“涼涼”。

這還得從年初電子煙「健康、戒煙」人設崩塌說起。

能幫助戒煙?

子煙的危害”,稱其通過市場隨機購買的8種電子煙煙液送往實驗室檢驗,實驗室工作人員發現部分尼古丁含量超標。央視主持人稱通過科學實驗證明,電子煙含有不少有害物質,危害一點兒不比香煙來得少。由此認為,電子煙行業缺乏有效監管。

電子煙是通過加熱尼古丁液體變成蒸汽,讓吸煙者吸食的一種產品,通常會增加各種香精以改善味道,不少商家還會打出「不含焦油」"戒煙神器"等旗號來吸引消費者,因此近年來電子煙成了一些年輕煙民的新寵。

而醫學專家指出,電子煙也如同傳統捲煙一樣含有尼古丁,吸食仍然會上癮。

電子煙雖然不含焦油,但和傳統煙草一樣含有尼古丁、重金屬等成份。「包括它的尼古丁,它本身不僅有成癮,它自己也會有毒有害,包括引起氣道的一個反應,它本身也可以致癌的。還有一個就是現在最新的電子煙加一些香味,這加的香味你可能吃進去沒問題,但是通過氣道吸到你肺裏面去,也會導致你氣道的損害。」

電子煙無害?

接下來,我們回歸到電子煙本身,而這其中最大的一個爭議便是它到底有沒有宣傳的那麼好,或者說它究竟是不是無害的。

電子煙究竟有沒有危害?早在2012年,世界衛生組織就明確指出「電子煙有害公共健康,必須對其加強管制,杜絕對青少年和非吸煙者產生危害」。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FDA)的數據也顯示,電子煙含有丙烯腈、環氧丙烷等致癌物。世界權威生理學雜誌《美國生理學雜誌》發表的研究也表明,電子香煙中使用的添加劑、香料對人體的危害程度不亞於傳統煙草,甚至更糟糕。研究人員發現:吸食電子煙,同樣會損害肺功能,增加肺部炎症。

子煙有關的急性肺損傷病例,在22個州至少造成33人死亡,其中年齡最小者只有17歲。

簡而言之,電子煙有害。但是,卻不標明「有害健康」。

如何影響青少年?

199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規定,煙草製品包裝必須標明「吸煙有害健康」以示勸誡,且不得進行廣告宣傳。

但部分電子煙非但沒有標註警示,反而針對青少年好奇心重的特點,將電子煙包裝成潮流產品加以推廣。

在互聯網上,許多電子煙以糖果色的包裝出現,配以抹茶、荔枝、橘子汽水等口味,以及「網紅達人親力推薦」“讓煩惱煙消雲散”等面向年輕人的廣告文案。有的商家專門開設微信公眾號,將電子煙與考試、戀愛等年輕人關心的話題聯繫在一起。

此外,以「測評」“玩法”形式出現的軟性營銷不斷疊代。年輕群體不再將自己視作“煙民”,而自我標榜為“技術流玩家”。記者檢索發現,一些短視頻平台上,有關電子煙花樣吐煙圈教學、表演的視頻不在少數。某平台一個《電子煙還可以這麼玩,最新花式表演秀》視頻,得到了26.6萬人次觀看和8400多人點贊。

電子煙在線下的人際傳播也值得關注。採訪中,「朋友推薦」和“收到禮物”成為使用者第一次接觸電子煙的關鍵詞。在“電子煙吧”等環境裏,試抽電子煙、比試吐煙圈等活動,為社交製造了話題,更讓使用者與電子煙之間的聯繫進一步加深。

「不能把電子煙簡單地看成一支煙,它已和流行文化結合在一起。」中國人民大學新聞學院副教授張迪表示,電子煙文化傳播範圍廣、路徑多,如果不加控制,預計使用電子煙的青少年人數還會大量增長。

有多暴利?

據業內預估,國內300萬電子煙消費者帶來的市場規模今年或超50億元。

電子煙,一直裹挾在「暴利+低稅」的風口裏。多位電子煙專業人士表示,由於入行門檻低、缺乏國標等原因,電子煙行業的生產成本較低,整個行業利潤率與傳統煙草相比並不低。但電子煙當前僅按普通消費品徵稅,其擔負的稅負責任遠低於傳統煙草。

多位電子煙行業從業者介紹,目前我國電子煙行業繳納的稅種主要包括增值稅和企業所得稅,以及以增值稅為基礎的城市建設維護稅和教育費附加,不繳納消費稅。

天風證券一份研報顯示,電子煙行業集中度不斷提升,煙草巨頭依靠併購入場。國內電子煙及其配件企業達到上千家,其中大部分小廠商以代工為主,而大廠商通常既做代工,也做自有品牌。

多個受訪行業人士稱,電子煙工廠有較高的利潤,毛利達到50%-80%,雖然也在嘗試獨立品牌,但遠不如做代工踏實賺錢,這為創業公司留下了市場空間。天風證券研報顯示,中國已經是世界上最大的蒸汽電子煙生產國及出口國,全球90%左右的產品及配件產自中國。

行業「裸奔」?

電子煙行業,至今仍然處於「三無」狀態,無產品標準、無質量監管、無安全評估。

無產品標準:一顆煙彈的煙液容量有多少,每個電子煙品牌都不一樣,每毫升煙液中的尼古丁含量是多少,也都不同,人們只知道的是,按照電子煙品牌標記的數字看,煙液中的尼古丁含量是傳統捲煙中的數倍,一顆煙彈相當於兩三包捲煙,看著是少吸了捲煙,但是尼古丁絕對沒少攝入。

無質量監管:電子煙的質量問題,出現最多的是煙彈漏油,雖然不少電子煙品牌的服務都還不錯,發現漏油就給免費更換煙彈,但是這也只能說明,在沒有質量監管的情況下,品牌方只能通過這種服務來留住用戶。

無安全評估:這是當下電子煙安全爭議的源頭,關於電子煙的煙液安全性,至今也沒有確切的說法,更不用說針對每種不同口味的煙彈、不同廠家的產品的評估了。

整個行業如今也很亂,藏在深圳的電子煙行業,更像一個灰色地帶。AI財經社文章「揭露了中國電子煙十幾年的暗黑成長史」。

簡而言之,電子煙產業也是集中發展,在深圳大隱於市,有一條長5.5公里的街道,兩旁的建築里,隱藏了支撐整個行業的電子煙公司,唯獨沒有專賣店。即便是代工廠,也都低調地隱藏著。

最大的隱患在於,很多不正規的廠家在做著仿冒大牌的生意,趁著還沒監管,做火就收手。即便是那些正規品牌,誰也不能保證其產品到底是不是從正規廠家生產出來的,質量堪憂。

是電子產品還是煙?

目前在市場上,很多電子煙品牌聲稱賣的是數碼產品,不銷售煙彈,似乎就和電子煙撇清了關係,這是因為,界定什麼是電子煙的國家標準仍未出台。

此前,工信部有關負責人表示,正在積極開展相關調研和論證,推動出台規範引導電子煙行業有序發展的管理措施。

中國電子煙行業委員會秘書長敖偉諾呼籲,規範電子煙,國家標準應儘快落地實施:「任何一款電子產品,必須得有質量標準,任何使用有毒有害的,它都有一個劑量的標準。只要在符合國家規定的在安全的數值下面生產出來的產品才是有保障的,這樣也需要一個有效的監管。比如說杜絕流向青少年這個領域,我們行業希望國家出台相關法律法規的。」

只是敦促,沒有強制?

商平台發現,蘇寧易購已將電子煙下架,天貓、淘寶、京東等電商平台仍有電子煙銷售,包括Rlex悅刻、YOOZ柚子、MOTI魔笛、鉑德等主流電子煙品牌,某些品牌還參加了雙11優惠活動。

面對電子煙仍在線上銷售情況,有網友認為,「只是敦促,並沒有強制。」

還有些商家認為,禁令指向的是禁止向青少年出售電子煙,而不是一律禁止出售電子煙,所以用不著下架。

商平台仍將電子煙作為「雙十一」促銷產品,消費者依然可以在線上購買電子煙產品;一些社交媒體上仍有大量電子煙相關賬號和信息。

重點地區煙草專賣監管部門正在與相關執法部門聯合約談主要電商平台,督促其及時關閉電子煙店鋪,下架電子煙產品。

煙草專賣監管部門還將建立全網動態監測機制,加強網路監測,全面檢索互聯網電子煙產品相關信息。國家煙草專賣局將採取更加嚴格的監管措施,依法查處違法違規制售電子煙行為。

誰來動真格?

電子煙的國家標準和全國性管理法規尚未出台。

目前,我國對於電子煙的監管,主要以地方性法規和行業團體標準為主。

在電子煙的主要生產地深圳,地方政府一方面將電子煙納入控煙範圍,同時也在推進電子煙地方標準的實施。

在行業團體標準方面,中國電子商會電子煙行業委員會制訂了《電子煙霧化器具產品通用規範》《電子煙霧化液規範》兩套團體標準,也在2017年12月實施。

《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並未直接涉及電子煙產品。在全國已公開文件範圍內,目前僅有一份《關於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電子煙的通告》直接涉及電子煙管理。

但對於目前佔據市場主流地位的霧化型電子煙,如何定性,如何分類,由誰監管?國家標準和全國性監管法規正在制定中,這些問題的答案暫時還不明確。

北京師範大學社會發展與公共政策學院副教授徐曉新指出,電子煙作為一種新生事物,其監管頗為複雜,可能至少需要涉及食品藥品監管、市場監管等多個部門。

「電子煙煙具,很大程度上可歸屬於電子產品;而用戶使用電子煙的過程,是將蒸汽吸入口肺,直接影響到用戶健康,這又與食品藥品監管和衛生部門密切相關。目前多數煙液中的尼古丁是從煙葉中提取,因此含尼古丁煙液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某種煙草製品的屬性;但合成尼古丁技術的發展,可能又會改變這一屬性。」徐曉新表示。

會否全面禁售?

近來,越來越多人對在公共場所吸電子煙表示反感和質疑。今年8月以來,北京市民針對公共場所吸電子煙的投訴量明顯增加。

子煙納入控煙法規條例範圍,電子煙與傳統香煙同等對待,在電子煙規範監管方面有了新的實踐

作為一個新興行業,確實需要一定的時間去規範化,但是電子煙這種產品,還是應該立足產品,加強研發,而不是一味佔市場。

讓消費者去冒險嘗試,讓未成年人成癮更是原罪。

在全球195個世界衛生組織成員國中,含有尼古丁的電子煙在30個國家中受到禁止,在65個國家中受到管制。其中,29個國家將其作為醫療產品進行管制,18個國家作為煙草製品進行管制,31個國家作為消費產品進行管制,有些國家綜合採用以上管制措施。

有人說禁止網售電子煙的要求太打擊行業了,但實際上這完全算不上一刀切,已經表現出對一個新興產業的足夠保護。

接下來會不會一刀切,也完全取決於電子煙品牌和廠商們,如果不把產品做好,不把銷售環節把控好,毒害了未成年,真正一刀切的時候,將沒有人能夠獨善其身。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原標題:買問題凍肉起訴索10倍400萬賠償 職業打假人被舉報「敲詐勒索」)

柯先生購買的「問題凍肉」。

柯先生是湖北省武漢市的一名職業打假人,此前曾有過多次打假經歷,也曾多次到法院起訴後獲得過十倍賠償。然而,這一次,他遇到了麻煩。

2017年至2018年8月,柯先生先後在武漢市洪山區白沙洲大市場冷鏈市場內,從5家商戶手中購買無檢驗檢疫的凍肉產品,花費現金42萬餘元。2018年年底,志在必得的柯先生將這5家商戶告上法庭,要求十倍賠償,索賠400多萬元,並向當地監管部門進行了舉報。就在法院就此索賠立案並第一次庭審後,柯先生遭到商戶舉報稱其敲詐勒索……

商戶舉報柯先生後,警方發出了立案告知書。

專業打假人買下42萬元凍肉

直言為的就是10倍賠償

「我也可以說是一個專業的打假人,之所以買這麼大金額,是看到食品安全法規定十倍賠償的條款,刻意而為之。」日前接受紫牛新聞採訪時,柯先生坦言,他從來沒有隱瞞自己的身份和意圖。

柯先生告訴記者,在從事打假以前,他做過餐飲和進出口水果生意,對於武漢市場上一些大宗水果、肉製品等交易比較了解。武漢洪山區的這個批發市場有商戶跟他反映,裏面有些賣凍肉製品的商戶,因來源不合法,價格明顯比別人低,對市場內正規經營的商戶造成了不小的衝擊,但他們也沒有辦法。

柯先生說,他是碼准了才決定出手的。2017年至2018年8月間,柯先生在武漢市洪山區白沙洲大市場冷鏈市場,分批多次從5家商戶先後購買了合計42萬餘元的肉類產品,包括牛肉、豬肉、雞爪等凍品。「少的商戶一兩萬元,最多一個商戶買了近30萬元。」

柯先生將購物票據及實物作為證據固定後,於2018年底,將這5家商戶分別起訴至湖北省武漢市洪山區人民法院,請求返還購物款,同時支付十倍懲罰性賠償款共計420萬餘元。與此同時,柯先生還向洪山區食品藥品監管局(原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進行了舉報。

當地法院按照柯先生的訴訟請求,依法凍結了相關商戶的資產,其中有兩個經營戶的房產被凍結。

先刑事後民事程序

打假人的索賠訴訟陷入僵局

柯先生本以為事情會朝著自己預想的程序走下去,然而,意外卻不斷出現。

先是武漢市洪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於2019年3月28日向柯先生作出的《關於白沙洲大市場經營戶銷售未經檢疫凍肉投訴辦理情況回復》中說明,該局認為商戶的銷售行為涉嫌犯罪,已將涉及本案在內的五個案件一併移送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區分局處理。

後有4家商戶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稱柯先生對其進行敲詐勒索。對此,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區分局進行了立案,並於2019年6月3日發出《立案告知書》。上面載明經該局調查走訪後,確定犯罪嫌疑人柯某某作案手段為敲詐勒索。

柯先生說,公安機關對他立案後,進行了調查和取證,但並未採取強制措施。

2019年5月和7月份,當地法院經審查認為,柯先生索賠案中,銷售行為及購買行為均涉嫌刑事犯罪,並已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故本案可待公安機關就涉嫌刑事犯罪的事實查清後,再分別就刑事犯罪和涉及的民事責任進行審理,在此之前不應單獨就其中的民事責任進行審理。據此,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第(四)項、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定,裁定駁回原告柯某某的起訴。

柯先生對民事起訴部分法院一審的裁定進行上訴。紫牛新聞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查詢到,最近一次二審裁定時間為2019年8月20日,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裁定。

各執一詞

打假人稱:

沒勒索,也未跟商戶正面接觸

「我同時向法院起訴了5家商戶,要求十倍賠償。是直接起訴的,我私下從未與任何商戶見面交涉過。」柯先生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作為一名打假人,私下接觸交涉是大忌,稍有差遲就會涉嫌敲詐勒索;退一步講,即使自己拿著證據合法合規前去交涉,只要沒有超越法律法規界定的紅線,也是於法有據,合理維權,應該算不得敲詐。

據柯先生介紹,因為主體不同,他是逐一將這些商戶告上法庭索賠的,至今也沒有弄明白自己為何被立案為敲詐勒索,但因為該案沒有進一步的進展,他也沒有看到對方提供的證明自己敲詐的證據。

「我現在急啊,因為公安機關對我立案後,我所起訴的民事案件已經中止審理了。法律有規定,民事案件涉及到刑事犯罪的,要先刑後民,而原本商戶被凍結的房產,現在也已經解凍了。」柯先生說,更主要的是,他聽說自己購買最多貨物的商戶,正在辦理出國手續。為此,柯先生於今年6月向武漢市洪山區檢察院提出了申訴。

有商戶稱:

「打假人」曾打電話要求賠償

姚老闆,柯先生的索賠商戶之一,其告訴記者,柯先生買了他40件貨,價值4萬多元。姚老闆稱,對方先是發了一份公函,他沒有看到,後來又給他打過電話,說了賠償一事。「一直說要賠償,不賠的話就起訴,到食葯監舉報處罰,前後打了三四次電話吧,我約他見面他不見。」姚老闆說,貨是市場外面的人來推廣,要貨就調一下。對於自己的這一行為,姚老闆說自己被罰了幾萬塊錢。至於送貨的人,後來才知道,對方是流動的,連市場都不敢進,出了事後,對方也不敢來了。“我們只是感覺對方有敲詐勒索的嫌疑,我們就報了警。”

另一個商戶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因為時間太久了,她已記不清這位柯先生是何許人,只是在收到法院的起訴傳單後,才知道自己被人告了,拿了她8萬多元的貨,要賠101萬。

「他沒有跟我們接觸,也沒有當面跟我們談賠償一事。」該商戶回憶,柯先生多次在她家購買過肉製品。最初一次,柯先生和另一個人抬著一箱從別家購買的肉製品過來,並指著該包裝說就要這樣的。“他跟我一起到過我的冷庫,但我沒有這種貨物,在他的請求下,我就幫他弄了幾件,後來又來要,我又幫他拿個幾件。”

該商戶說,因為沒有什麼文化,她不懂這些貨能不能賣,是不是走私的。「這些貨是從別的商戶處調過來,市場上你拿我的,我拿你的,相互串貨很多,具體是拿哪一家的,我也記不清了。」

本案焦點

職業打假的

刑事邊界在哪?

從時間來看,武漢當地警方立案時間為2019年6月3日,距今已過去5個月了;距柯先生上訴的終審時間8月20日,也已過去了快3個月,然而柯先生並未得到結案通知。柯先生說,他只是希望警方儘快給案件做個定性。

關於該案,武漢市公安局洪山區分局白沙洲市場派出所一位負責辦案的許警官表示,他不方便接受採訪;洪山區分局一名民警則記下記者的電話並告知:到時負責人會回復。截至昨晚發稿,記者未接到回復。

職業打假的刑事邊界、法律紅線在哪?若職業打假人直接向商家私下提出十倍賠償或以舉報為要挾,是否涉嫌敲詐勒索?

北京富力律師事務所殷清利律師認為,在民事訴訟中,消費者若以生活所需購買商品,發現商品存在缺陷後要求商家在法律規定範圍內進行賠償,明顯不涉嫌犯罪。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中對商家欺詐行為的懲戒是為了督促商家加強社會責任,維護市場公平。一般情況下,職業打假人只要是通過合法的法律路徑尋求賠償,比如訴訟或向有關部門舉報,由法院調解或有關部門協調,職業打假人獲得賠償,都不構成敲詐勒索罪。即使職業打假人直接向商家提出賠償,只要在法律規定的數額內,也不構成刑事犯罪。

殷律師指出,若職業打假人私下以威脅或恐嚇的方法惡意向商家提出高額賠償,得到滿足才能息事寧人,之前又有多次先例,則有可能涉嫌犯罪。至於這起案例,具體還要根據警方偵查的具體情況來判定。

延伸 · 回顧

30元拜師學「索賠」1次可賺1500超九成學技者為90後

商的「職業索賠」QQ群,正以打假之名行敲詐勒索之實,帶有誘導性的群說明吸引不少90後、00後年輕人入群“學技”。

代表建議規範「職業索賠」行為 市監總局:將出台法規

上海一對母子曾以商品標籤瑕疵等為由,對一商家要挾舉報。為息事寧人,商家連續兩年每月向這對母子「納貢」價值600元的商品,直至二人因敲詐勒索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