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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法學畢業生偷車還「普法」,被民警三連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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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法學畢業生偷車還「普法」,被民警三連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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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校法學畢業生偷車還「普法」,被民警三連懟!

2019年12月15日 17:39

「竊書不能算偷……竊書!讀書人的事,能算偷么?」這是魯迅筆下孔乙己的著名歪理。如今,都9102年了竟然還有現實版的孔乙己。最近,上海警方抓獲了一名知名大學法律系的畢業生,他偷的是「殭屍車」。在審訊室里他不僅不承認自己盜竊,還與民警就法理懟上了。

監控顯示,該男子先是為停在路邊的一輛「殭屍車」輪胎打氣,然後先後打開車門和引擎蓋,最終將車拖走,拆卸變賣了汽車零件。從停車到拖走殭屍車,整個過程,尹某隻花了40分鐘,手法相當嫻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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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過調查還發現,本月以來,尹某用相同的手法已連續作案三起,並拆卸其零配件進行變賣,總價值金額超過3萬元。

讓人意外的是,尹某被捕後底氣特別足,還試圖用法理來懟民警。

一起來圍觀下他的歪理:「車主主觀意識是什麼?」「車主不要了,對不對?」「我就拆個配件嘛,對不對?」

結果被民警回懟:

「你都學的什麼東西,還學法律。」

看到自己說理無望

尹姓男子竟然還說:

只要不判三年就行

當民警問原因時尹某竟說:

「判了的話,我律師資格證沒法考。」民警反問:「你還想考律師執照?」尹某:「今年差了18分。」民警:「法律不是由你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法律最基本的是非曲直你分不清楚嗎?」

目前尹某因涉嫌盜竊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對此,有網友評論:以身試法還要考律師執照?怕就是物權法這18分沒學好吧。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12月14日,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了一起故意殺人案。25年前,該案被告應順龍在向前女友林雪(化名)求愛不成後,於1994年農曆春節前夕將其殺害,隨後逃離。今年5月,浙江省海寧市公安機關在當地一個檢查站發現一個自稱「徐波」的人和在逃人員應順龍十分相似,經人像比對後對其進行控制,後證實此人就是應順龍。2019年9月,浙江省台州市檢察院以應順龍故意殺人罪向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法院經審理後判決應順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

作案工具,圖片來自「浙江天平」

1993年的10月,應順龍與林雪(化名)經人介紹相識並開始談戀愛。林雪家住台州仙居農村,應順龍則是附近村的「大齡青年」,父母早亡,家境清寒。在與應順龍相處幾個月後,林雪稱應順龍為人懶惰,並且有賭博的惡習,便提出分手,應順龍則希望和林雪繼續戀愛。遭到拒絕後,應順龍心生殺機。1994年2月8日凌晨2時許,應順龍悄悄潛入林家二樓,闖入林雪卧室。林雪的父親林川聽到女兒的呼喊後持木棒衝上樓,朝應順龍揮打時,被應順龍持刀砍中頭部倒地,受了輕傷。應順龍又持刀砍在林雪後頸部,致林雪死亡,隨後逃離現場。

受限於當時的技術條件,雖然經過警方的多方搜查和通緝,應順龍一直未被抓獲。案發後的下半年,應順龍還從溫州給林家人寄來一封信,信中稱其殺人的過錯都歸責於林家人,認為是「林家人嫌他家貧,不願意把女兒嫁給他」。林家人隨即把信件轉交給了公安機關。但公安機關根據信件上的地址在附近展開搜查後,仍未發現應順龍的蹤跡。

案發後的下半年,應順龍從溫州給林家人寄來一封信。圖片來自「浙江天平」

案發25年後,2019年5月,在浙江省海寧市的一個檢查站,當地公安機關通過人像比對,發現一個自稱「徐波」的人和在逃人員應順龍十分相似,便立即對「徐波」進行控制。「徐波」起初拒不承認自己的真實身份,後經仙居公安和認識應順龍的村幹部辨認,發現「徐波」同當年的應順龍在體貌特徵和講話口音上都極其相似。最終,「徐波」終於承認自己就是應順龍。據悉,在案發之後,應順龍逃竄福建、江蘇、安徽、江西等多地,通過在工地做水泥工養活自己。應順龍也從來不住旅館,都是住在工地,被別人問起有沒有身份證就謊稱離家太早,忘記帶出門了。

2019年9月,台州市檢察院以應順龍故意殺人罪向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後認為,男女之間的戀愛關係是雙方自願、也是自由的,被害人提出分手並無過錯,也是她的權利;其次,應順龍在挽回雙方關係未果後即揚言報復,此後其確也實施了準備鍘刀等預謀行為;再次,應順龍持殺傷力極大的鍘刀砍擊被害人的後頸部這一人體重要部位,且致被害人頸部大部分離斷死亡。綜上,法院判決被告人應順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