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官微1月20日消息,2020年1月19日上午9時,經安徽省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安徽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原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安徽省供銷商業總公司原總經理錢斌涉嫌受賄、濫用職權案在蕪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蕪湖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8年至2018年,錢斌在擔任省供銷社黨組成員、副主任、黨組副書記、監事會主任、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省供銷總公司副總經理、總經理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接工程、職務晉陞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現金、購物卡等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99萬餘元。2016年至2017年,錢斌在擔任省供銷社黨組書記、理事會主任兼省供銷總公司總經理期間,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職權時,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公共財產損失4939萬餘元。
起訴書還顯示,被告錢斌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受賄罪和濫用職權罪的全部犯罪事實,構成坦白,並在審查起訴階段自願認罪認罰,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罰量刑建議。
庭審中,被告人錢斌對檢察機關指控的各項罪名和事實均不持異議。在最後陳述階段,錢斌表示認罪悔罪。鑒於本案案情重大,法庭沒有當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