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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居家隔離14天「自愈」:按時服藥 喝雞湯補營養

博客文章

女子居家隔離14天「自愈」:按時服藥 喝雞湯補營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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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居家隔離14天「自愈」:按時服藥 喝雞湯補營養

2020年02月14日 16:05

新冠肺炎暴發以來,各種防疫方法層出不窮。除了戴口罩、勤洗手,提升自身免疫力也是抗擊病毒的關鍵。不少感染者通過自己的努力,最終戰勝病毒。他們分享出自己隔離自愈的故事,希望給更多人帶來抗擊疫情的信心。

【感染新冠肺炎 居家隔離11天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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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中,武漢一名急診科護士賈娜不幸被病毒感染。確診後,她開始居家隔離,通過微博記錄日常。賈娜覺得這個病毒本身也許沒那麼可怕,可怕的是它的傳染性。她說:「我一個人在家不出門,不會傳給別人,切斷了傳播途徑。接下來,就是我和病毒的抗爭了。」

隔離過程中,她清楚記得醫生的囑咐:「回家做個‘三好學生’,吃好、睡好、心態好。」賈娜始終保持積極、理智的心態,堅持按時吃飯、規律作息,通過合理飲食和休息增強抵抗力,遵照醫囑用藥。生病期間,她的同事們每天買來肉和菜放在門口。這些關懷,讓她感覺和大家一起並肩作戰。經過11天的居家隔離,再次複查時,賈娜的檢驗結果由陽轉陰,CT顯示肺部恢復正常。

康復後,賈娜重返工作崗位。她說,「能早點回到一線,多幫助一些患者,多分擔一點工作,我覺得特別踏實。」

【科學理性的應對是自愈的基礎】

1月21日,武漢同濟醫院心內科醫生周寧出現發熱、乏力、眩暈、腹瀉等身體不適癥狀。他判斷自己可能感染新冠肺炎,周寧醫生經過一系列初步檢查,在諮詢過呼吸科醫生後,按醫囑在家隔離。

回家後,他杜絕了和父母的一切近距離接觸,睡覺戴口罩、關房門、監測體溫、卧床休息。因為工作原因,周醫生已經多年沒和父母吃過年夜飯。這個年三十兒的晚上,在母親的央求下,他戴著雙層口罩,坐在餐桌旁一米的距離,「看」了一桌豐盛的年夜飯。

經過多日的隔離,周寧醫生身體好轉。他把自己的診治經過和心路歷程寫了下來,希望能幫助到更多感染的患者。

周寧醫生的幾點體會:

提高警惕,加強防護,千萬不要有僥倖心理。

如果有密切接觸史或發熱史,請一定告訴醫務人員。

沒有心腦腎肺等重要臟器疾病,在沒有明顯呼吸困難的情況下,單純的發熱、乏力、咳嗽、腹瀉,推荐居家隔離治療。

休息、加強營養和多飲水非常重要 。

抗病毒藥物或許管用,如果藥物治療無效,仍然高燒不退,要及時到醫院複診。

樂觀面對,保持積極心態對於康復至關重要。

這個病對於抵抗力差的人很容易發展成重症。非常時期,年老體弱者一定要格外小心,減少外出,不要聚會。

對於有心腦腎肺肝等重要臟器基礎疾病的人,不建議參照這一居家治療攻略。

【居家隔離14天 硬核自愈經歷】

武漢市民胡女士今年44歲,是當地一名職業律師。1月16日起,她開始持續發燒、乏力,並伴有間斷咳嗽,經醫院檢查,判斷為高度疑似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

在當時病患驟增,沒有床位的情況下,她選擇居家隔離。胡女士按時服藥,通過喝雞湯等方式補充營養。1月28日,在發燒十餘天后,她終於退燒並逐漸停止咳嗽。2月2日,胡女士到醫院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

康復之後,胡女士把自己的經歷分享了出來,鼓勵更多人戰勝病毒。她說「沒有一個冬天不可逾越,沒有一個春天不會來臨。堅定信心,科學治療,我們一定能戰勝疫情!」

打贏這場戰役,每個人都在努力,積極、理智應對,保護好自己,一切陰霾都會過去。

△圖片來源:國家衛健委食品安全標準與監測評估司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原價每個26元的口罩,最高提價至85元銷售;近17萬個過期口罩仍然打算偷偷在市面上銷售。2月13日上午,北京市市場監管局公開曝光哄抬價格、制售假冒偽劣等「五大違法典型案例」。記者發現,此次曝光的典型案例件件都與口罩相關。

疫情防控期間,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深挖線索,重拳出擊,依法從快從嚴打擊哄抬價格、制售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全力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秩序。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緊盯群眾舉報及社會公眾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持續加大對疫情防護用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監管力度,進一步加強生產流通領域全鏈條監管,嚴厲打擊違法行為,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疫情防控期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1月27日,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北京京海康佰馨醫藥有限責任公司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將進價為10元/袋的PM2.5納米防護口罩,以26元/袋的價格對外銷售,進銷差價率達到160%。

其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東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向當事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二

1月31日,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轄區內北京利民堂大藥房有限公司的價格行為進行了檢查。

經查,當事人在進貨價格未變的情況下,將原銷售價格每個26元的「立體明星口罩」,提價至35.00元、42.50元、85.00元對外銷售。

當事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的規定,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門頭溝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已向當事人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案例三

1月31日,平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建元天地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位於平谷區峪口鎮坨頭寺村一民宅的貨物存儲點進行檢查,當場查扣超過保質期的口罩62600枚。

同時,執法人員繼續追查超過保質期口罩庫存線索,2月1日,在昌平區市場監管局的配合下,在昌平區當事人經營場所再次查扣超過保質期口罩106200枚。

由於此案數額較大,平谷區市場監管局迅速啟動行刑銜接機制,將案件移交公安機關處理,並協助公安機關於2月7日將4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抓獲。

案例四

1月27日,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北京楚雲鑫榮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存在銷售假冒「3M」口罩行為。

經查,當事人銷售標稱「3M」口罩,無法提供相關進貨台賬和票據。經商標權利人的委託代理人鑒定,認定當事人銷售的「3M」口罩為商標侵權商品,執法人員當場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行為。

當事人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構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五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所指的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的規定,2月7日西城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對當事人作出罰款3萬元並沒收侵權口罩的處罰決定。

案例五

2月7日,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到線索,迅速出擊,發現當事人徐某在房山區閻村鎮大董村南口銷售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經查當事人徐某在未辦理營業執照和相關審批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銷售一次性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涉嫌無照經營。

當事人徐某上述行為違反了《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二條的規定。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房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法對當事人徐某作出沒收違法所得9400元,罰款10000元的行政處罰。同時, 暫扣口罩1400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