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衛生服務站買了包口罩,一看生產日期早了十幾天!處罰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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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標題:衛生服務站買了包口罩,一看生產日期早了十幾天!處罰來了)

張先生說,1月24日,他在徐州市鼓樓區一家衛生服務站,花15元買到了一包20隻裝的口罩。 包裝袋上顯示的生產廠家是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

據了解,針對假冒偽劣口罩,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市面上流通的劣質口罩非本公司生產,聲明從口罩顏色、包裝數量和產品細節、批號等多個方面對正品和贗品進行了鑒別。目前全國多地的市場監管部門都介入查處假冒「河南飄安」的偽劣口罩。

2020年1月28日,執法人員對該衛生服務站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舉報人舉報的口罩。

徐州張先生在衛生服務站

買了一包口罩

沒想到等回到家中才發現

這包口罩的生產日期

竟然比他的購買日期

還晚了十幾天

張先生說,1月24日,他在徐州市鼓樓區一家衛生服務站,花15元買到了一包20隻裝的口罩。 包裝袋上顯示的生產廠家是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

可張先生戴上口罩後,就聞到有一股怪味,再仔細一看,發現口罩的生產日期竟然是2020年2月6號,「早產」了十幾天。

據了解,針對假冒偽劣口罩,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市面上流通的劣質口罩非本公司生產,聲明從口罩顏色、包裝數量和產品細節、批號等多個方面對正品和贗品進行了鑒別。目前全國多地的市場監管部門都介入查處假冒「河南飄安」的偽劣口罩。

隨後,記者來到張先生購買口罩的這家衛生服務站了解情況。一名工作人員稱,他們確實出售了一批口罩,數量不詳。不過,他們並沒留意口罩的生產廠家是否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對此,記者將了解到的情況反映給了鼓樓區市場監管局。


2月20日,徐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反饋了調查過程和結果。

2020年1月28日,執法人員對該衛生服務站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舉報人舉報的口罩。

2月1號,執法人員對舉報人製作詢問筆錄,並提取了相關證據,發現當事人涉嫌違法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經分管局長批准,於2月2號予以立案調查。

之後通過獲取相關證據,執法人員認定這批口罩屬於假冒偽劣產品。經調查,該衛生服務站共出售了20包假冒口罩,每包15元。

當事人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2月20號,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對該衛生服務站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人民幣五萬元。

提醒:

市民在購買一次性醫用口罩的時候,首先要看外觀,外觀上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批准文號、生產日期包括生產許可證號。同時購買以後,可以進入國家葯監局網站進行查詢。如果發現所買口罩有問題,可撥打12315及時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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