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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衛生站買口罩 生產日期竟比購買時間晚十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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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衛生站買口罩 生產日期竟比購買時間晚十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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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衛生站買口罩 生產日期竟比購買時間晚十幾天

2020年02月22日 21:46

(原標題:衛生服務站買了包口罩,一看生產日期早了十幾天!處罰來了)

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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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張先生在衛生服務站

買了一包口罩

沒想到等回到家中才發現

這包口罩的生產日期

竟然比他的購買日期

還晚了十幾天

張先生說,1月24日,他在徐州市鼓樓區一家衛生服務站,花15元買到了一包20隻裝的口罩。 包裝袋上顯示的生產廠家是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

可張先生戴上口罩後,就聞到有一股怪味,再仔細一看,發現口罩的生產日期竟然是2020年2月6號,「早產」了十幾天。

據了解,針對假冒偽劣口罩,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發佈聲明稱,市面上流通的劣質口罩非本公司生產,聲明從口罩顏色、包裝數量和產品細節、批號等多個方面對正品和贗品進行了鑒別。目前全國多地的市場監管部門都介入查處假冒「河南飄安」的偽劣口罩。

隨後,記者來到張先生購買口罩的這家衛生服務站了解情況。一名工作人員稱,他們確實出售了一批口罩,數量不詳。不過,他們並沒留意口罩的生產廠家是否為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對此,記者將了解到的情況反映給了鼓樓區市場監管局。


2月20日,徐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工作人員反饋了調查過程和結果。

2020年1月28日,執法人員對該衛生服務站進行現場檢查,現場未發現舉報人舉報的口罩。

2月1號,執法人員對舉報人製作詢問筆錄,並提取了相關證據,發現當事人涉嫌違法經營第二類醫療器械,經分管局長批准,於2月2號予以立案調查。

之後通過獲取相關證據,執法人員認定這批口罩屬於假冒偽劣產品。經調查,該衛生服務站共出售了20包假冒口罩,每包15元。

當事人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違法行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相關規定,2月20號,鼓樓區市場監管局對該衛生服務站下達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罰款人民幣五萬元。

提醒:

市民在購買一次性醫用口罩的時候,首先要看外觀,外觀上應有產品質量合格證、批准文號、生產日期包括生產許可證號。同時購買以後,可以進入國家葯監局網站進行查詢。如果發現所買口罩有問題,可撥打12315及時舉報。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鄂州發佈 今晨發佈了《關於鄂城區鳳凰街道違規分配和領取疫情防控捐贈生活物資問題調查進展情況的通報》。

全文如下

日前,鄂州市紀委監委、市公安局對網路反映的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鳳凰派出所違規分配和領取捐贈生活物資的問題線索進行了調查核實。

經查,鄂州市鄂城區鳳凰街道黨工委書記、鳳凰街道疫情防控指揮部指揮長余建兵,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疫情防控捐贈生活物資分配管理規定,擅自擴大發放範圍和發放標準,違規分配和領取捐贈生活物資。

鄂城區發展改革和經濟信息化局黨組書記、局長杜煥保,在負責鄂城區捐贈物資分配、發放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疫情防控捐贈生活物資分配管理規定,擅自決定將有關物資分配給鳳凰派出所。

鄂州市公安局鄂城區分局鳳凰派出所所長成學軍將鳳凰街道下撥的捐贈生活物資分配給所內幹警和工作人員。

余建兵、杜煥保的行為涉嫌違紀違法,並造成惡劣影響。經鄂州市紀委監委研究並報鄂州市委批准,對余建兵、杜煥保黨紀立案、監察立案,並予以免職。市公安局對成學軍予以停職處理,有關問題繼續深入調查。

網路反映的鳳凰派出所「民警」為鳳凰派出所從鳳凰街道菜園頭村借用的治安員,系普通群眾。疫情防控期間,其參與留觀隔離點值守工作,所領水果、蔬菜系成學軍安排分配。

事件回顧

「我老公派出所太厲害了,這個水果4箱子,今天又發了這麼多菜,這菜都是他們鳳凰派出所發的,這水果4箱,我拿了3箱回去給家裏人。」2月18日,一女性網民在朋友圈曬出一段水果和蔬菜的視頻。

視頻畫面顯示,在女子面前擺放的泡沫箱裏,堆滿了芒果和木瓜,旁邊還有各色蔬菜——大白菜、紫梗菜、金針菇、木耳等,甚至還有一盒雞蛋。

上述視頻經網友轉發到網上後,隨即引發熱議。有網友質疑,是否存在捐贈物資使用不透明的問題。

2月19日,@鄂州發佈 發佈消息,對此事進行了答覆,感謝網友們對鄂州捐贈慰問工作的監督,將組織全面、深入的調查。

2月20日,@鄂州發佈 再次發佈消息稱,2月19日晚,鄂州市紀委監委迅速成立專班,立即對我市捐贈慰問物資分配、使用情況進行全面介入、深入調查,如發現違規違紀違法問題,無論涉及任何單位、任何個人,絕不姑息,堅決依法依紀依規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