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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男子捅死2名防疫人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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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男子捅死2名防疫人員,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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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男子捅死2名防疫人員,被判死刑!

2020年03月01日 23:12

今日,雲南紅河州男子馬建國因不服從疫情防控秩序、捅死兩名工作人員,被法庭判處死刑。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從雲南省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獲悉,3月1日,該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馬建國故意殺人一案併當庭宣判,以故意殺人罪判處馬建國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經審理查明,被告人馬建國,男,1996年4月生,系紅河州紅河縣阿扎河鄉洛孟村委會洛瑪村村民,小學文化。

2020年2月5日,紅河縣石頭寨鄉根據上級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在該鄉么索村委會通往阿扎河鄉洛孟村委會之間名為「咪卡」的地方設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卡點實施道路管控和限行。

2月6日18時20分許,馬建國駕駛車牌號為雲GPN612的小型麵包車載人行至該卡點時,同行村民馬克龍(另案處理)下車搬除路障,並不服從卡點工作人員的管理。

在此過程中,被告人馬建國因對卡點工作人員張貴周持手機拍攝取證的行為不滿,遂用隨身攜帶的1把摺疊刀朝張貴周胸腹部連續捅刺,又向前來勸阻的卡點工作隊員李國民腹部進行捅刺,造成張貴周、李國民二人死亡。張貴周系紅河縣財政局下派的扶貧幹部,李國民系紅河縣石頭寨鄉幹部。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馬建國在雲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無視國家法律,無視疫情防控秩序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造成兩人死亡的嚴重後果,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被告人馬建國曾因犯故意傷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繫纍犯,依法應當從重處罰。

被告人馬建國雖在案發後自動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具有自首情節,但其在疫情期間採用極其殘忍的手段殺害兩名疫情防控工作人員,主觀惡性極深、犯罪情節極其惡劣、犯罪後果極其嚴重,依法不予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在庭審過程中,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及其辯護人的合法訴訟權利。被告人親屬、被害人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旁聽了庭審。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剛剛,天津市公安局紅橋分局通報一起拾荒老人被毆打事件,涉案物業工作人員李某被行政拘留10天,並處500元罰款。

28日,有網民在微博發佈視頻,反映紅橋區咸陽北路街道一社區內,物業人員毆打拾荒老人一事。

截至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發稿時,該話題在微博上閱讀超過1.5億次。有網友評論稱,「一場疫情,讓一些人現出了原形,變成了惡棍」。

視頻顯示,這名物業人員與老人發生肢體衝突,反覆毆打併拖拽老人。一邊的其他工作人員,全程冷眼旁觀。

紅橋區咸陽北路街道隨後發佈情況說明稱,視頻反映地點長期、反覆堆放廢品,物業公司曾多次進行現金回購,但周圍群眾仍反映存在火災隱患,視頻當事老人也表示廢品自行變賣,不再進行集中堆放,大家共同為居民營造良好的生活環境。

社區負責人於事件發生後到現場協調,物業公司與那名動手的工作人員,向老人道歉,並得到老人諒解。街道方面則對物業公司負責人進行了約談,責成嚴肅處理該工作人員。

今晚,@平安紅橋 通報了案發時的詳細情況:2月28日16時許,紅橋區咸陽北路街綜合執法隊與彰武樓物業工作人員對彰武樓小區開展衛生清整工作。

期間,對該小區居民張某某(男,57歲,天津市人)堆積的雜物進行清理時,張某某進行阻攔。物業工作人員李某(男,42歲,天津市人)遂對張某某實施推搡、拖拽等毆打行為。

接舉報後,公安機關對李某依法傳喚,其對上述事實供認不諱。

29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3條規定,公安紅橋分局對李某依法行政拘留十日,並處500元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