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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業「克勤」佔旺區擲水樽緩刑3年

無業「克勤」佔旺區擲水樽緩刑3年

無業「克勤」佔旺區擲水樽緩刑3年

2015年04月29日 12:32 最後更新:12:32

52歲無業漢王克勤,被控於去年10月19日佔領運動期間在旺角亞皆老街向人群擲水樽,導致場面混亂。王早前否認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經審訊後被定罪,裁判官索取精神報告及背景報告後,今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監4星期,緩刑3年。

被告王克勤 (資料圖片)

被告王克勤 (資料圖片)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王沒案底,精神有問題,曾於08至10年期間自殺,犯案是單一事件。裁判官指王十分不智,犯發前更服用藥物,法庭擔心精神不穩的人會再犯案。但王50多歲,沒案底,故相信他一時衝動才犯案,希望他汲取教訓,不要再做傻事。

觀塘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 (資料圖片)

王早前另被控藏有攻擊性武器罪,他被捕時被發現袋內藏有一把17厘米長的刀,經審訊後脫罪。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落案起訴一名35歲男子4項「炸彈嚇詐行為」罪,下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觀塘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國安處星期三(6月4日)交代案情時表示,拘捕5人,其中35歲男子涉嫌在5月13日,利用手機用變聲軟件製作聲帶,在紅磡德豐街附近致電999報案中心,報稱將會引爆放在啟德體育園音樂會中的炸彈,並宣揚港獨及台獨的言論,其後將電話棄置入海,警方以涉嫌「串謀恐怖活動」罪將他拘捕。

啟德體育園。資料圖片

啟德體育園。資料圖片

另外4名被捕人士獲准保釋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