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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63歲的「惡勢力集團」被改判,年齡是唯一原因嗎

博客文章

平均63歲的「惡勢力集團」被改判,年齡是唯一原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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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均63歲的「惡勢力集團」被改判,年齡是唯一原因嗎

2020年04月29日 17:56

時下正在熱播的宋朝歷史劇《清平樂》里,據說大文豪司馬光一出場就被彈幕懟了,好多人對他不滿。仁宗朝登場那一撥文化巨匠,自古以來就被放在高光下審視。但不管對他的政見有什麼看法,都不應該轉移成對司馬光人格的非議。就連後來把司馬光列在「元祐奸黨」第一名的宋徽宗,當年和姦臣蔡攸玩票演戲的時候,還互相吹捧,一個拍馬屁說「陛下好個神宗皇帝」,一個誇「你也好個司馬丞相」。

不過圍繞司馬光和王安石新舊兩黨間,關於改革的種種爭議,以及所引發的後果,確是一個值得人們亘古思索的真問題。

但今天要說的是司馬光的出生地,河南光山縣。司馬光因為光山而得名,而光山縣又因司馬光而知名。去年這個縣出了一個新聞,當地9名農民被指控組成惡勢力犯罪集團而分別被判刑。可是這個「惡勢力」集團有點出乎人意料,他們沒有紋身也沒大金鏈子,平均年齡63歲,其中最大的一個成員已經85歲。這個引人關注的案子有了新的進展。近日,此案由信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判決,認為9名被告人不宜認定為惡勢力犯罪。

這個有點讓人跌眼鏡的「惡勢力」集團,確實搞了一些事情。比如一審被認定為「首要分子」的李仕新,曾在一次賭博中把人家打成輕傷二級。他還組織村民,阻止他人建房施工,共索要錢財15萬元。所以一審時,法院認為李仕新等9名被告人成員固定,在長達三年的時間內,尋釁滋事作案三起,其行為符合惡勢力犯罪集團的構成要件,光山縣檢察院在起訴書中還用了「懾於其淫威」這樣的詞。

平均年齡這麼大的「惡勢力集團」,其實光山縣並不是孤例。2018年隔壁的羅山縣也發生過一起類似案件,5名被告案發時平均年齡60歲,一審也被認定為惡勢力集團。這兩起案件,既有相似之處,又在細節上有不同。

這兩起案件都涉及「歷史遺留」土地糾紛。村集體土地在幾十年前,以低價被政府徵收,成為國有土地後又被賣給個人。當土地的新主人準備建房時,村民便以當年賣地不公等為理由,向房主索要錢物。冷眼旁觀,兩件事確都有以宗族仗勢欺人的嫌疑。因為即使真的涉及土地產權糾紛,也是村民和當年徵收土地的政府部門之間的矛盾,不應該向「善意第三方」索要。

羅山縣一案中,首要成員有脅迫他人參與非法活動的嫌疑,有證人證實誰不去參與要錢,就會被組織者辱罵。在索要錢物的過程中,這些老年人還有拉閘、推牆,甚至拿刀揚言砍斷電機等行為。類似行為共發生10起。而光山縣一案,暴力威脅的特徵相對較小,索要財物的次數,以及參與人數也較少。被起訴的三起個案中,「首要分子」李仕新參加了兩次。

這兩起案件都發生在「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大背景下,我注意到2017年河南省政法委曾召開會議,貫徹落實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會議精神,集中打擊整治農村黑惡勢力犯罪。掃黑除惡,整治農村黑惡勢力,是響應群眾呼聲之舉,也是鄉村振興的必要前提。但自鬥爭開始之初,中央政法委、全國掃黑辦一直將「依法」二字放在前頭。

2019年全國掃黑辦發佈的《「惡勢力」及「惡勢力犯罪集團」的「認定標準」》中,可以看到關於認定惡勢力及惡勢力集團,標準中保持了必要的剋制,並將一般犯罪和惡勢力犯罪做了區別。比如,其中指出因為合法債務糾紛而引發的違法犯罪活動,不應作為惡勢力案件處理。再比如,對於「糾集在一起」時間明顯較短,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剛剛達到「多次」標準,且尚不足以造成較為惡劣影響的,一般不應認定為惡勢力。同時還強調,應該根據所引起社會秩序混亂的程度以及對人民群眾安全感的影響程度等因素綜合把握。

信陽中院二審改判,顯然重新考量了這些標準。9名被告作案三次,符合「剛剛達到多次」這個標準,尤其是組織者李仕新只參加了兩次。同時這9人對檢方指控的犯罪事實無異議,並退還了15萬元所得,也應被視為有減輕處罰情節。

尤為重要的是,《認定標準》中明確指出,全部成員或者首要分子為未成年人、老年人、殘疾人的,認定惡勢力時應當特別慎重。所以光山縣法院的一審判決,顯然有人為降低惡勢力集團認定標準的嫌疑。二審判決除了給9名被告的「惡勢力集團」摘帽,還對9人的刑期分別做了減輕。但是對於被告律師提出的,被告人為解決糾紛,曾主動報警並信訪,主觀上無法認定有強拿硬要等無罪辯護理由,並未採納。

認真學習有關掃黑除惡的指導文件,就不難理解其中對「依法」、「精準」的強調。要讓每一件案件都經得起歷史的檢驗,這一要求貫穿專項鬥爭始終。而鄉村社會恰恰又是情況最為複雜的地方,開展專項鬥爭,既要打擊農村中的黑惡勢力,又要避免人為拔高案件性質。要精準把握好其中的界限,司法機關及辦案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領會其精神要旨,防止「法外因素」干預辦案。

涉及老年人認定為涉黑惡犯罪的,應該特別慎重,這不是說老年人就不會成為黑惡勢力,畢竟「教父」年紀都不會太小。“特別慎重”這四個字,既體現了法律的審慎嚴肅,又表達了法律的謙抑精神,值得人們反覆體會。

(文/於永傑)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全球新冠肺炎確診人數逼近300萬,外防疫情輸入壓力不小。

在這個關口,網上竟流傳著一則「中國要實行‘群體免疫’」的傳言,傳言稱“王辰院士在4月3日答記者問時側面表示中央已明確要抄英、德、美的作業——‘群體免疫’,趁秋天之前讓中青年人感染,才能以最小的代價控制住疫情。否則中國人將被鎖在國內,出不了門。”該傳言將很多毫無邏輯的內容拼湊在一起,且錯別字連篇,卻依然不妨礙它在社交媒體上流傳。

斷章取義、歪曲拼湊

網路檢索發現,網傳內容純屬斷章取義、歪曲拼湊。

原文如下:

4月3日,「中國醫學科學院武漢感染性疾病及腫瘤研究中心」落戶武漢大學中南醫院,中國工程院院士、中國醫學科學院院長王辰接受採訪時表示,一些西方國家施行實質性的「群體免疫」策略,以犧牲年老體弱者的生命為代價,換來人群整體免疫水平的上升,疫情之後能夠放心打開國門。而我國將人民生命健康放在首位,不放棄一個患者,後期可能面臨被動局面,對我們的經濟社會發展、國際交流和開放帶來不利影響。王辰院士還特別提醒,我國目前疫情防控效果明顯,但對新冠病毒的認識還遠遠不夠,對其傳播規律也缺乏想像力,所以還不是歇口氣的時候,要對疫情是否反覆保持足夠警惕。

王辰院士的本意是分析國外「群體免疫」策略對中國的不利影響,卻被故意歪曲為所謂「中國要實行‘群體免疫’」,簡直荒唐!

獲得免疫最合適的方式是接種疫苗

中國疾控中心流行病學首席專家吳尊友:

個人獲得對某種病毒的免疫力,通常有兩種方式。一種是自然感染,在感染病毒後人體的免疫系統產生抗體,獲得免疫力。這種獲得免疫力的方法,是一種物競天擇的過程。未經治療,或者在治療輔助下,感染者挺過來,就獲得了免疫。另一種方式是人為仿照自然感染,即通過疫苗接種產生獲得性免疫力。疫苗可以用減毒活疫苗,或者死病毒疫苗,或者基因工程疫苗。

無論是自然感染獲得免疫,還是疫苗接種獲得免疫,都需要在人群中有一定比例的人獲得免疫,通常到達60%至80%,才能起到免疫屏障作用。

自然感染的過程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而是取決於病毒本身的生物學特徵,以及人群的活動情況。自然感染獲得免疫,是一種無控制狀態的自然發展過程。依靠自然感染獲得免疫力來應對疫情,直白地說,就是無應對,任憑疫情自然肆虐。

通過疫苗接種獲得免疫,是用人工方式在最短時間迅速達到人群免疫屏障要求。這是一個積極主動建立免疫屏障的過程,對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是至關重要的。就技術層面來講,還是要等待疫苗。

但即便疫苗問世後,通過接種疫苗產生抗體,目前也不清楚免疫力能保持多久,不清楚病毒是否會變異。

傳統的公共衛生防護措施非常重要

中國疾控中心流行病學首席專家吳尊友:

在沒有預防性疫苗以前,傳統的公共衛生防護措施是目前控制疫情的有效措施。

當前對疫苗和抗體的相關研究都還在進行中。雖然研究得出結論,某些特定地區實際感染新冠病毒的人比最初認為的要多得多,但也僅此而已。在進行更多研究之前,不應急於下結論或改變已經證明行之有效的防控政策。

目前,對一個地區而言,在疫情流行早期,尚未出現社會層面廣泛傳播時,要儘可能地對每一個診斷的病人進行詳實的流行病學調查,確定其全部的密切接觸者,並對所有密切接觸者進行14天的隔離觀察。

對密切接觸者進行隔離觀察,對於控制疫情是非常重要的。因為密切接觸者中有些已經被感染,這些感染者在出現臨床癥狀的前兩天就已經具有傳染性,如果等他們發病才被發現,就可能已經造成了傳播擴散。因此,隔離密切接觸者,這就等於把高風險的人從社會上移開,減少了社會層面的傳播。這是非常重要的控制措施。

戴口罩是切斷新冠病毒傳播的另一重要措施。由於感染者在出現癥狀前兩天就已具有傳染性,而處於潛伏期的感染者又無癥狀、不能識別,極易造成社會傳播,特別是在通風不好、人員聚集的地方。因此,在人員聚集的地方,比如公共交通工具等,一律戴好口罩。

如果全民都積極響應不聚會、不扎堆、戴口罩、勤洗手等舉措,實際上,在社會層面也就自然形成了一個群體免疫屏障。

(資料來源:上海網路闢謠、人民日報客戶端、中國紀檢監察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