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西女子輸液死亡藥品名字非本人,醫院支付家屬36萬元)
4月30日,「江西女子輸液死亡,發現藥瓶名字非本人」一事有新進展。家屬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已與涉事醫院達成和解,醫院現場支付36萬元。
輸液瓶上寫的名字為「李艷某」。視頻截圖
江西進賢縣50歲女子陳艷某在進賢縣中醫院輸液後死亡。家屬發現,給陳艷某輸液的吊瓶上,寫的卻是「李艷某」的名字。家屬質疑醫院拿錯藥瓶,醫院則回應稱不可能拿錯葯。此外,雙方就是否屍檢也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進賢縣衛健委表示,已接到反映正在調查。
4月30日,陳艷某的兒子告訴新京報記者,雙方目前就此事已達成和解,4月30日下午,醫院方面支付了36萬元「和解金」。他說,下一步計劃安葬母親,然後出門工作。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