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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達明稱認人期間戴口罩或不合理

張達明稱認人期間戴口罩或不合理

張達明稱認人期間戴口罩或不合理

2015年05月05日 11:21 最後更新:13:22

日前有報道指出,無綫電視記者的遇襲案,在認人期間有疑犯獲准戴口罩及浴帽。監警會前委員張達明表示,戴口罩遮蓋面部的範圍大,未必是合理安排,又說當事人可提出異議。而戴帽方面,張達明則表示並不罕見,如疑犯頭髮有特徵,便可提出有關要求。

張達明(右)

張達明(右)

 

張達明又表示,過往擔任監警會委員六年,但並未與前警務處處長曾偉雄接觸,對於曾偉雄的工作表現,大家自有判斷。他寄望新的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要有實際行動,多與人溝通,做到不偏不倚,而不是「盲撐警察」。他又指優秀警隊並不等於要從不犯錯,如有錯應立即改。

監警會下午召開公開會議,秘書長梅達明在會議開始前帶領與會人士,就大埔宏福苑火災默哀一分鐘。

會議開始前會人士就大埔宏福苑火災默哀。監警會網頁截圖

會議開始前會人士就大埔宏福苑火災默哀。監警會網頁截圖

監警會今日又發表2024/25工作報告,共接獲投訴警察課1783宗新的須匯報投訴個案調查報告,按年增加10.3%,同時會方在期內通過1790宗須匯報投訴的個案,按年增加9.7%。

監警會下午召開公開會議。監警會網頁截圖

監警會下午召開公開會議。監警會網頁截圖

監警會說,在已通過的須匯報投訴個案,共涉及2530項指控,按年增加9.1%,當中性質輕微的指控佔總數93.4%,分別為「疏忽職守」和「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

監警會又指,報告期內「無法追查」的指控較去年增多,達942項,佔指控總數的37%。當中絕大部分源於投訴人作出投訴後,不協助投訴警察課的調查,令投訴個案無法追查下去,浪費公共資源,因此,監警會本年度會繼續履行法定職能,並向公眾重點說明投訴乃嚴肅之事,投訴人在行使投訴權利的同時,亦有責任配合投訴警察課的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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