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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舉報村支書濫用職權致村裡損失千萬 官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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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舉報村支書濫用職權致村裡損失千萬 官方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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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舉報村支書濫用職權致村裡損失千萬 官方回應

2020年05月07日 23:21

(原標題:38村民舉報村支書濫用職權致村集體損失超千萬 官方:未發現以權謀私)

溫嶺,是浙江沿海的一座小城。近年來,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不少村用閑置土地蓋起了寫字樓,增加村民收入。位於溫嶺市萬昌路上的九龍大廈就是其中之一。高樓建成了,商鋪出租了,可九龍大廈建設、出租中存在的問題,卻成了村民們的心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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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溫嶺市城東街道匯頭王村38名村民集體實名舉報,村支書濫用職權造成村集體財產損失超千萬元。舉報涉及出租合同造假、建築預算超支、貪污挪用移動信號塔租金等多個問題。2020年4月下旬,村民再次通過網路公開實名舉報,在當地引發關注。

5月7日,涉事村支書王建華接受上游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村民提到的偽造的租賃合同實際上只是租給了一個人。而預算項目也已進行公示。村裡此前確實存在賬目混亂問題,其本人也曾因此受到過批評,但貪污和挪用的情況並不存在。

此外,城東街道在書面回應中也表示,經過調查並未發現王建華以權謀私的行為。但結合舉報內容及相關證據,律師表示若證據屬實,村支書確實存在違法行為。

▲由匯頭王村建設的九龍大廈已成為當地的標誌性建築之一,也是村民集體收入的主要來源。攝影/上游新聞記者時婷婷

陰陽合同

位於萬昌路的九龍大廈建成於2010年,是溫嶺市的標誌性建築之一,臨街的一家酒店尤為醒目。多位村民向上游新聞記者表示,這家酒店的前身經歷過幾次易主,每一次的經營者都與村支書王建華有親戚關係。就連寫字樓整體租賃商,也與王建華關係不一般。

「我們發現王建華在同一天簽訂了兩份大廈的租賃合同,還有一份王振華委託對方代其分租的委託書。」村民們提供的兩份租賃合同和委託書顯示,2010年2月6日,時任村委會主任的王建華以城東街道匯頭王村經濟合作社和村民委員會的名義,將九龍大廈主樓1至14層,共計1.4萬平方米出租給盧某,租期10年,並約定該房屋前5年每月租金為25元/平方米,後5年每月租金為30元/平方米。

同日,王振華同樣以城東街道匯頭王村經濟合作社和村民委員會的名義,與另一承租人吳某簽訂了一份內容相同的租賃合同。並在同年3月10日,再次與吳某簽訂了《租賃房屋授權證明書》,同意吳某以自己名義出租該幢房屋並收取租金,自行與房屋承租人協商確定租賃事宜,可以整體出租也可以分割出租,並有權以自己名義向房屋承租人行使權力包括提起訴訟,溫嶺市城東街道匯頭王村村民委員會均不予干預。

「我們找九龍大廈相關承租經營戶調查發現,九龍大廈實際的承租人就是王建華本人,吳某隻是王建華為後期分租委託的第三人。王建華以吳某的名義將九龍大廈分別租賃給其他承租戶。」在給當地紀檢部門的舉報信中,村民們寫到。

村民們還提到,九龍大廈實際竣工時間為2010年6月30日,按合同規定租金應從2010年9月30開始計算。但王建華竣工備案時間延遲了7個月,租金支付時間也相繼順延,至少有270餘萬元的房租無法收回。因承租人為王建華本人,村民懷疑其有濫用職權的行為。「據我們了解還有一部分商戶將房租直接交付給了王振華,加上後期違約金,截至目前村集體損失在1100萬左右。」

為證實竣工驗收時間與備案時間相差7個月的事實,還有村民向住建部門申請查看了九龍大廈的備案信息。據浙江省建設廳31750020110221101號《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顯示,該房屋竣工驗收日期為2011年1月28日,備案時間為同年2月21日。但該項目《工程質量竣工驗收記錄》顯示,九龍大廈在2010年6月30日就已完成竣工驗收。而2010年11月5日城東街道辦事處向村賬戶繳納房租的收據也證明,該項目在2010年7月便已投入使用。

▲2010年2月6日,王建華以村委會的名義就九龍大廈租賃,與兩人簽訂了兩份內容完全一致的租賃合同。受訪者供圖

村幹部自曝賬目混亂

「除擔任承租人外,從2011年起,九龍大廈內賓館的經營者一直都是王建華的家人,包括其前妻、前妻母親、現任妻子。每年租金也是王建華自己說了算。」據上游新聞記者獲取的部分村賬戶租金收據顯示,涉事賓館每月租金為10萬元,其中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半年租金為60萬元。而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全年度租金也為60萬元。且賓館繳納租金的時間並不確定,有時延期數月。

「村裏的賬戶一直都很混亂,賓館佔了多少面積,至今也弄不清楚。因為是村支書家在經營,他交多少村裡就收多少,什麼時候交就什麼時候收,村裡人也不敢多問。特別是租賃賬目這一塊。多年下來也成了爛賬。賬目很少公開。」該村一村幹部向上游新聞記者表示。

村民們稱,由於賬目混亂,建設九龍大廈究竟花了多少錢,到目前賬目也並不清晰。據溫嶺市建築工程管理局、溫嶺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出具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備案書顯示,九龍大廈工程建築面積27687.68平方米,承包範圍包括施工圖紙範圍內的土建、基坑圍護及水、電、消防、幕牆等安裝工程,施工備案價格為3667萬多元。

「最終竣工決算價嚴重超出預算造價,高達5100多萬元。因幾次申請賬目公開及後期招投標的預算和成交合同,村裡都一再推脫,我們才向紀委部門寫了實名舉報信。」在舉報信上,38名村民按下了紅手印,希望相關部門能給出明確答覆,但至今無果。

知情人透露:「村民實名舉報王建華後,王建華曾通過妻子補交了賓館的房租,補交時已經過了租賃期近3個月。」

▲九龍大廈樓頂安裝有3個移動信號塔,每年租金1.5萬元。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時婷婷

村支書:村民舉報不實

上游新聞記者注意到,在九龍大廈的頂部安裝有3個移動信號塔。村民稱信號塔是移動公司設立的,因佔用了樓頂面積,每年需要向村裡繳納租金。「但是,從2013年建成直到2017年,我們都沒有收到過租金。2019年12月18日,王建華承租賓館的一名員工,才將5年的租金匯入村集體賬戶。」村民們表示,之所以在2019年匯入,是因為當時曾有紀檢部門和公安部門介入調查。

據匯頭王村給一名自稱葉某的交款人出具的收據顯示,2019年12月18日葉某向匯頭王村交納了7.5萬元的「移動公司天線款」,並備註該費用應繳納時間為2013年至2017年,每年費用1.5萬元,共計5年。“如果不是舉報,這筆錢應該就被貪污了吧。”村民們稱,由於退還了錢款,最終此事並未被公安機關立案調查,而村民們對此處理方式並不信服。

對於村民的舉報,5月7日,被舉報人匯頭王村現任村支書王建華在回應上游新聞記者時表示,此前村裡確實有賬目混亂的現象,其本人還因此受到過上級部門的批評,但目前賬目均已明細,且村民舉報不實。

王建華介紹,村民舉報提供的合同為複印件,對於複印件的真實性其表示懷疑。「盧某是我的同學,而且我也是和盧某簽訂的合同。那個吳某應該和盧某有合作,也有股份吧。但委託書簽字不是我簽的。」王建華稱,九龍大廈賓館確實是其妻子經營,每年交納的租金在118萬到120萬左右,除賓館外還租賃了其他一些地方,所以租金較高。

而對於預算超標的情況,王建華回應稱,九龍大廈是2006年投標的,當時的水、電費用都是預估的,包括人防都是不在內的。建成後,通過有資質的中介審計後發現增加了600多萬。後期又增加了4台電梯和配電房,又增加了幾百萬元,加上後期的各類稅費,最終建成費用在5000萬元左右。明細均有記錄在案。「我們財務方面還是很小心的,曾被巡查兩次,公安也介入過調查,都沒有問題。」王建華說。

針對移動信號塔租賃費用在個人手裏的情況,王建華解釋,整棟大樓共有3個大業主。這就涉及到一些公共的費用,因此從2011年起盧某就曾向村裡提出過公共費用的問題,但村裡一直未給予答覆。因此,後期移動公司與其溝通建信號塔事項後,盧某等便提出從租金中出一部分用於公共費用。「當時我們就默認了。但要求他們做好賬目。現在賬目已經交給了街道,後來因處理不當,我還受到了街道辦事處的處理。現在錢已經追回來了。」王建華稱。

針對村民對於王建華的實名舉報,溫嶺市城東街道經了解後,以書面形式向上游新聞記者作出回復。回復中稱,關於匯頭王村九龍大廈造假增加問題,該村部大樓建設過程中,由於建設成本上漲、設計變更等原因導致工程費用超出預算,大樓建設費用均有相關決算審計報告,未發現王建華存在以權謀私行為。

關於九龍大廈招租事項,九龍大廈建成後,經村民代表會議研究同意,對外進行了公開招標,相關會議均有保存,未發現個人存在以權謀私行為。而對於涉嫌貪污、挪用移動信號塔7年租賃費用,因退回未被立案的情況,溫嶺市官方暫未回應。

▲5月7日,王建華在回應時表示,租賃房屋授權證明書上的簽字非其本人所簽。受訪者供圖

律師:若證據屬實,村支書行為已違法

結合村民舉報材料和相關證據,北京才良(杭州)律師事務所羅賢忠律師表示,若證據真實,根據《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相關規定,以借貸、租賃或者其他方式處分村集體財產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項,須經村民會議討論決定方可辦理。

屬於村民小組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企業和其他財產的經營管理以及公益事項的辦理,由村民小組會議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討論決定,所作決定及實施情況應當及時向本村民小組的村民公佈,且村民委員會不及時公佈應當公佈的事項或者公佈的事項不真實的,經查證確有違法行為的,有關人員應當依法承擔責任。

鑒於目前村民提供的證據材料,村委會或村支書擅自將村集體財產對外出租顯然是違法的。

同時村委會未將村集體財產的經營情況及時向村民公佈也是違反《村民組織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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