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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將授權人大常委會 訂「港區國安法」包含四大範疇

全國人大將授權人大常委會  訂「港區國安法」包含四大範疇

全國人大將授權人大常委會 訂「港區國安法」包含四大範疇

2020年05月21日 23:50 最後更新:05月22日 08:08

有不少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提案要求訂「港區國安法」直接在香港實施。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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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獲悉,明天開幕的全國人大會議,其中一項議程,將審議「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的議案。

據了解人大要建立的法律制席,將會授權人大常委會就國家安全在香港的實施進行立法,範圍包括禁止分裂國家丶顛覆中央人民政府丶外國干預及恐怖主義行為。

據悉,全國人大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訂立「港區國安法」的好處,是時間上較有彈性,全國人大一年才開一次會,而人大常委會除了定期的會議外,還可以機動地開會。估計「港區國安法」會在今年9月以前訂立。

而人大常委會訂立的「港區國安法」,將會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是一條在港實施的全國性法律。按《基本法》第18條第2款之規定,「凡列於本法附件三之法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在當地公佈或立法實施」。「港區國安法」將由香港政府直接公布實施,不用再經本地立法。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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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經歷了過大半年的反修例風法引發的暴力示威衝擊後,在今屆人大召開前,多名港區人大代表都向大會提案,要求盡快就國家安全法在香港實施進行立法,其中工聯會會長吳秋北就建議,由中央制訂「港特區的安全法」。吳秋北建議訂立的「港區國安法」,可以涵蓋傳統及非傳統國家安全的問題,成為全國性的法律,可以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實施。吳秋北又認為,若以普通法的習慣草擬,草擬出來的法例更適合香港的實施,頒布後香港政府可以做相關執行機制,設定有關部門、審案的方式,就可以實施。

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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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基本法》第23條,指出「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的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但回歸23年以來,香港一直未落實本地立法。

原本23條內並無禁止「恐怖主義行為」,據悉,因為國際上近年出現愈來愈多恐襲,香港去年反修例運動破護多宗炸彈案,這方面的威脅增加,所以特別加強這方面的內容。

針對英國廣播公司(BBC) 2月16日發布的一篇題為The A-level student who became an enemy of the Chinese state的文章,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同日致函BBC,反對及譴責該篇有關國安通緝犯張晞晴的報道「毫無根據、扭曲事實」。

鄧炳強駁斥BBC文章毫無根據而且歪曲事實

鄧炳強駁斥BBC文章毫無根據而且歪曲事實

鄧炳強在信中表示,對該篇報道的內容極為震驚及失望,他批評雖然BBC向香港特區政府詢問了回應,但報道卻未有刊登特區政府的回應,剝奪讀者了解事件真相的權利。BBC允許發表這樣帶有偏見的文章,令人失望。

鄧炳強重申,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在任何司法管轄區都是非常嚴重的罪行,任何政府都不會允許任何個人或實體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任何個人或實體危害國家安全都應受懲罰。鄧炳強指出,包括張晞晴等一眾被通緝人士逃往海外以逃避法律制裁,並涉嫌繼續觸犯《香港國安法》。

鄧炳強駁斥BBC文章毫無根據而且歪曲事實

鄧炳強駁斥BBC文章毫無根據而且歪曲事實

鄧斌強要強調,《國安法》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相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巴士的報記者攝

巴士的報記者攝

鄧炳強重申,香港特區執法機構始終根據證據,並嚴格依法對有關個人或實體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與他們的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

政府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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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又指,特區政府會盡一切方法追捕及打擊潛逃海外危害國安的罪犯,確保「違法必究,雖遠必誅」,鄧炳強亦再次呼籲被通緝者懸崖勒馬,盡快返回香港自首,接受法庭審判。並強調堅決反對任何外部勢力企圖以威脅國家安全的方式破壞香港。

警方國安處於去年12月對包括張晞晴在內的6名潛逃海外人士發出通緝令,並各懸紅100萬元。其中通緝犯張晞晴涉嫌罪行包括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