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教育考試院最新發佈《2020年北京市高級中等學校招生考生加分和優先錄取資格認定工作的通知》。今年中招錄取,符合一定條件的考生最多可享20分加分優惠。與去年相比,在20分加分、10分加分以及優先錄取人群中,均新增了符合一定條件的消防救援人員子女。

北京教育考試院明確,烈士子女考生,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三類(含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含二類)以上島嶼和在高風險、高危害崗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在錄取時加20分給予照顧。

除此之外,另有三類考生可享受錄取時加10分照顧:

第一類為因公犧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級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子女和傷殘人民警察;

第二類為見義勇為人員本人,以及因見義勇為死亡和一至四級傷殘人員的子女;

第三類為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以及有子女後曾在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軍人的子女;現在擔任滅火救援任務的總隊(含)以下單位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擔任滅火救援任務的總隊(含)以下單位(或擔任戰備值班任務的師以下戰鬥部隊)工作累計滿5年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現在駐國家確定的一類、二類艱苦邊遠地區以及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三類島嶼部隊連續工作3年以上(含已工作並將連續工作3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以及有子女後曾在該地區和崗位累計工作5年以上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和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和殘疾軍人;在軍事訓練和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中榮獲二等功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 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或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

歸僑(華僑)子女考生,台灣省籍考生,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初級中等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市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錄取時加5分給予照顧。

北京教育考試院表示,如有符合多種加分條件的考生,只能自行選擇享受其中一種加分待遇。現役軍人子女、消防救援人員的子女、現任駐外使領館工作人員隨任子女(初中階段回國),在錄取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但如果已經享受加分待遇,則不再優先錄取。

享受加分和優先錄取考生信息將於6月22日在北京教育考試院網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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