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創立實力建業(519)的洪建生與王家琪夫婦,10年正式離婚後,10億元的婚姻資產被法庭頒令平均分配,王家琪之後因洪建生費7000多萬元「包二奶」而到上訴庭就分配金額上訴,上訴庭其後頒下「因資產未來增值的調整令」,即就實力建業的全資附屬公司擁有的施勳道別墅,王家琪可在將來重新發展時分享利益。
二人上月就調整令上訴至終審法院,洪建生質疑調整令是否適當,王家琪則指該調整令的措辭使它形同虛設。終院法官今頒下判詞,裁定洪建生上訴得直,並駁回王家琪上訴。
判詞指出調整令並不公平,因為會令王家琪從可能是實力建業的最佳資產中獲益,但又毋須承擔因實力建業的財務狀況而所需的注資。她亦毋須分擔重建施勳道別墅所涉的費用或承擔風險。
法官又提到法院須盡可能令二人「清楚了斷」,但調整令的措辭充滿問題,日後難免會引起雙方重大爭議。
同樣66歲的洪建生與王家琪,73年結婚,有兩女一子,王曾任實力建業主席兼執行董事,10年辭任,洪則仍然是實力建業大股東。二人共擁10億元資產,包括價值5億2千萬元的中式古董家具、130萬元珠寶首飾、4千多萬藝術品(包括張大千畫作),以及價值逾3億的實力建業股份。
上訴庭前年裁決時指,股份會因為實力建業日後重建名下施勳道4幢大宅而升值,大宅當時值2億3千萬元,重建價值料為6億6千萬元,由於兩夫婦各持一半股份,故王應額外獲分得股份升值差額的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