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4日,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方式,依法對萬某弟故意殺人案進行了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過審理,認為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遂作出以上裁定。

庭審現場 圖片來源:江西高院微信公眾號

當街刺死24歲女子

2019年5月24日,萬某弟產生殺人想法後購買了作案工具尖刀和毛巾,於當日17時許乘計程車到南昌市紅谷灘新區萬達廣場附近尋找作案目標,發現被害人沈某某及同伴共三人迎面走來,萬某弟決定殺害走在三人中間的沈某某並尾隨三人身後。  當行至紅谷灘新區鳳凰中大道上的和昌集團在建工地門口處時,萬某弟持尖刀從沈某某身後往其頸脖部連刺數刀,將沈某某殺倒在地後,又往沈某某頸脖部連捅數刀,之後扔下作案尖刀逃至旁邊的銳拓資本大廈地下車庫。沈某某經搶救無效死亡。

經法醫學屍體檢驗鑒定,被害人沈某某系被他人用單刃刺器刺傷全身多處致大出血死亡。

當日18時左右,萬某弟在銳拓資本大廈地下車庫內,在南昌市特警支隊民警搜查過程中主動投案。經江西精神病學司法鑒定所鑒定,萬某弟患有雙相情感障礙,案發時處於緩解狀態,辨認和控制能力完整,評定為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一審被判死刑

經公安機關偵查,2019年5月30日,南昌市東湖區人民檢察院對萬某弟依法批准逮捕。萬某弟對其犯罪行為供認不諱。

2019年8月5日上午,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萬某弟故意殺人一案。

2019年10月31日,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判處萬某弟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圖片來自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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