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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喊商販來擺攤」走紅:臨時擺攤點不收費 城管維護衛生

博客文章

「城管喊商販來擺攤」走紅:臨時擺攤點不收費 城管維護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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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喊商販來擺攤」走紅:臨時擺攤點不收費 城管維護衛生

2020年06月05日 01:03

「你是城管的?」“是啊。”“你叫我去(擺攤)?”“是啊。”“你該不會是騙我的吧。”6月3日,一段長約1分鐘的“城管隊長喊話小販來擺攤”的短視頻在網上走紅。

視頻的主角是江西省九江市瑞昌市大唐新區中隊副中隊長柯文。

6月4日上午,上游新聞記者在距瑞昌市第三小學門口約100米處見到了柯文,此處是瑞昌市城管局大唐新區中隊設置的兩個流動攤販臨時擺攤點之一。

▲6月4日,瑞昌市城管局大唐新區中隊設在瑞昌市第三小學附近的臨時擺攤點,賣小水果的商販丁先生正在賣西瓜。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肖鵬

「起初,我們拍這個視頻,就是想告訴攤販這裏設了兩個點方便他們,真的沒有想過其他的。」柯文個頭中等偏胖,皮膚黝黑,臉頰掛著汗珠,在談及自己走紅後如是說。

「我打電話的是跟之前有過接觸的(商販),來了一些,不是說每天都會來,包括這裏的攤販,每天都不是同一批人。」柯文向上游新聞記者介紹,設臨時擺攤是為了規範流動商販擺攤,但設點後商販擺在哪個位置沒有固定,“都是先來後到的,不收費”。

記者注意到,在瑞昌市第三小學門口附近的流動攤販臨時擺攤點,配了新的垃圾回收桶以及掃把、簸箕。

「我們每天會派人到這裏來執勤,主要是維護衛生,保證攤販有序經營。」柯文說,擺攤的時間是早上6點到晚上10點。“目前商販反響不錯。”柯文說。

柯文介紹,以前佔道經營是有一項考核指標,要納入衛生文明城市創建考核的,要扣分,是明確不允許的。以前對佔道經營是要訓誡處罰的。至於對那些不聽勸的商販,柯文說,一般情況是勸離,然後是警告寫保證書,屢教不改的,將根據《九江市城市市容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由過去勸離商販到現在邀請商販到臨時擺攤點經營,對於角色的陡然轉換,柯文說,我們一直是服務於市民的,目前正在摸索。

▲6月4日,瑞昌市城管局大唐新區中隊副中隊長柯文在瑞昌市第三小學門口附近設置的流動商販臨時擺攤點執勤。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肖鵬

「昨晚上到市區(擺攤),城管的給我講了,可以到那裏去擺攤,城管辦公室的電話也給我留了。」來自河南駐馬店的李師傅拉了一貨車大蒜在瑞昌第三小學門口附近的臨時擺攤點擺攤,他說這裏的城管服務到位,有了相對固定的擺攤點,不用再玩“貓捉老鼠”的遊戲了。

話瑞昌市第三小學門口附近可以擺攤。他告訴記者,半年前,他在路邊擺攤就被城管罰款200元。以前路邊擺攤高度緊張,如果被抓住,幾天就白乾了。

柯文介紹,目前在大唐新區設置了兩個臨時擺攤點,瑞昌第三小學門口附近的點大概可以容納30個商販,高峰時有20多個商販擺攤,前兩天下雨就沒人。目前,另一個點正在考慮重新選址。

既要保證有一定的人流量讓商販們賺錢,還要兼顧城市市容市貌,尤其是不影響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這是瑞昌市城管局大唐中隊隊長柯大華對流動攤販臨時擺攤點選址需要考慮的問題。

▲6月4日,瑞昌市城管局大唐新區中隊設在瑞昌市第三小學附近的臨時擺攤點,商販正在擺攤賣水果。攝影/上游新聞記者 肖鵬

在場執勤的柯大華向記者介紹,根據衛生文明創建的要求,過去對佔道經營等都是不被允許的,現在有了轉變,對他們也是一種考驗。根據安排,瑞昌市城管局在大唐和瑞昌經開區試點,因此,他們在5月29日便開始設點,在視頻走紅後,他們感到工作有壓力,「今後該怎麼做?做得怎麼樣?邊做邊試邊完善」。

當記者問及走紅之後是否感到壓力?柯文迴避了記者的鏡頭,甩手笑笑說:「這個不要說了。」

瑞昌市一名官員告訴上游新聞記者,城管喊商販擺攤的視頻走紅後,全國都在關注瑞昌的設點擺攤做得怎麼樣,「這也是倒逼我們把工作做得更好。」

上游新聞記者 肖鵬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今天,上海二中院依法對故意殺人犯朱曉東執行死刑。至此,轟動一時的「殺妻藏屍案」塵埃落定。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被害人楊儷萍的家屬通過社交媒體發聲:「我們一直在等這一天……萍,下輩子我們還是一家人。」

朱曉東受審 資料圖

朱曉東與楊儷萍均出生於1987年,2015年12月31日登記結婚,後共同居住於上海市虹口區某小區。

案發前,二人因故產生矛盾。朱曉東先後購買了《死亡解剖台》等書籍和冰櫃,並從工作單位離職。其間,楊儷萍亦以陪同朱曉東赴香港培訓為由離職。

朱曉東與楊儷萍 資料圖

2016年10月17日上午,朱曉東在家與楊儷萍發生爭執,用手扼掐楊儷萍的頸部,致後者機械性窒息死亡。後朱曉東將屍體用被套包裹,藏於家中陽台冰櫃內,長達105天——

他用妻子的手機不斷發微信、短訊給楊的親友,長期進行欺瞞;

他在殺妻當天將楊儷萍支付寶賬戶內的4.5萬元轉入自己賬戶,又用楊儷萍的信用卡透支10餘萬元,供自己到韓國、海南、南京各地旅遊、揮霍;

他還用楊儷萍的身份證到酒店開房,與異性約會。

2017年2月1日,朱曉東將其殺妻一事告知父母,並在父母陪同下投案。也正是因為這一舉動,當上海二中院於2018年8月作出一審判決,即判處朱曉東死刑後,其母公開聲稱:「兒子的自首被輕易忽略了,我們一定要上訴。」

二審宣判視頻

負責二審的上海高院,並不這麼認為。該院表示,朱曉東的所作所為,反映了其自私、冷漠已經遠遠突破了人性的底線。雖投案自首,但始終否認自己有預謀地殺人,未真誠認罪、悔罪;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對其從輕處罰。

2019年7月5日,上海高院公開宣判,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並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經最高法複核,裁定核准對朱曉東的死刑判決。

朱曉東被執行死刑後,今天下午,被害人家屬使用楊儷萍的微博發文:「從案發2016年10月17日,至今整整1325天,折3.6年余,等待了太久,時間好漫長……我們一直在等這一天,我們所有的努力和堅持只為看到公平和正義。萍,下輩子我們還是一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