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韓航空「太子女」、前副社長趙顯娥為一包果仁強迫飛機掉頭,違反航空法罪名成立一審判監一年。首爾法院在二審認為她「變更航道」罪名不成立,改判監禁十個月,緩刑兩年,當庭釋放。
圖:AP
趙顯娥是大韓航空社長趙亮鎬長女,去年12月5日她坐大韓航空KE086客機準備從紐約甘迺迪機場啟程飛往仁川,但由於一名職級較低的空中服務員派發夏威夷果仁給她時,沒有從袋中倒出果仁放在碟子上,認為未按規定提供服務,又對機艙長回應不滿,於是要求機長將正駛向跑道的飛機掉頭駛回登機口,讓艙長下機,期間亦有動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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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方本年一月起訴趙顯娥涉嫌使飛機變更航道違反《航空保安法》的相關規定、行使暴力妨礙飛機安全飛行、強迫他人、妨礙工作、利用職務妨礙公務執行等罪行,首爾法院二月一審判趙顯娥監禁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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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指,趙顯娥的行為未有構重大安全風險,客機返航亦未構成「改變航道罪」,又指雖然趙顯娥對機組人員使用暴力,亦應該給予第二次機會。法官又指,趙顯娥自入獄後的「內在轉變」亦是減刑原因。法官亦考慮到趙顯娥是兩歲雙生兒之母,未犯過法,事後亦辭去韓航副社長職務:「看來她將來會在社會沉重批評和污名下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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