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女18嫁~
湖南張家界慈利縣人民法院雲近日開審一宗重婚、詐騙案。被告童姓女子為了聘禮不停結婚,甚至同時擁有五個丈夫。經過一審後,童女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6個月,並罰金1萬元(人民幣,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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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內地媒體報道,童女與江蘇省新沂市劉一(文中人名均為化名)在2009年登記結婚,及後因感情不和,兩人於2011年2月離婚。
湘女為禮金竟重婚嫁給5個男人。網圖/示意圖
2012年5月,童女通過網上與江蘇省阜寧縣的許二結識。數月後,兩人便登記結婚,結婚時,許二支付禮金8300元。隔年3月,童女又通過網上認識了江蘇省新沂市的何三。一年後,在未與許二解除婚姻關係的情況下,童女拿著與劉一的離婚證書,又和何三登記結婚,還育有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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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16年至2018年,她又通過網上分別認識了安徽省溪縣的費四、河北省衡水市阜城縣的呂五、湖南省慈利縣的鄒六,用同樣的辦法登記結婚,收取數萬元禮金,均用於歸還賭債,並於結婚數日後藉機離開。而鄒六在2019年7月報警,湖南省慈利縣警察局決定展開調查,並在當年8月18日在鄭州市火車站候車廳拘捕童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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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利縣人民法院表示,被告人童女以登記結婚為由詐騙他人財物,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童女有配偶而又與他人多次登記結婚,其行為已構成重婚罪,兩項罪名成立。
俗語有云,愛的反面就是恨。台灣《聯合報》報道,台灣一大學的碩士研究女生,與李姓男教授發生不倫戀。女方不滿教授變冷淡,竟在網上瘋狂散布李的裸照、誹謗李始亂終棄。李男最後提告,台北地院審理,判她應執行拘役45日,得易科罰金4.5萬(新台幣‧約1.17萬港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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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依無故以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及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女研究生拘役25日,再依加重誹謗罪判女方拘役30日。
檢察官指控,女方2021年9月傳送facebook交友邀請給李,李接受,雙方開始以通訊軟件Messenger聯絡,數天後,2人相約共進晚餐,餐畢,共同前往台北巿中山區某汽車旅館發生性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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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行為結束,李未穿上衣躺在床上使用手機,女子偷拍李的裸照。她後來認為李在雙方發生性行為後變得冷淡,要求李與配偶離婚又遭拒,遂登入「Dcard」網站誹謗李為「狼師」、「利用我的疾病,誘騙我上床」、「他騙我單身,其實他已婚有2個小孩」、「我疑似被他傳染了性病」、「他會偽造對話紀錄、證據」,還張貼記載「處女膜4點、7點舊撕裂傷」的驗傷單及報案三聯單,暗示李性侵。
2021年11月,女研究生再上網貼文,指控男方性侵,甚至打過程鉅細無遺地貼網。李不甘其擾向檢警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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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審理,女方認罪,法官認為,她未徵得李的同意,竊錄李非公開活動及身體隱私,欠缺對他人的尊重,又僅因不滿李對她的態度,毀損李的名譽,審酌她沒有犯罪前科,依法量刑。
判決書還說,女方雖無前科,符合緩刑條件,不過,迄未能獲取李的諒解,且女方過去曾因與他人發生性行為後與對方發生紛爭,經士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處分確定,不宜宣告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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