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雲學院聯城科技實訓基地暨華為曹妃甸聯城科技創新中心7月22日在曹妃甸新城科技創新產業園揭牌。據了解,聯城科技與華為公司合作共建的鯤鵬雲計算和5G實訓基地均為國內首創,並已取得華為雲學院1+X認證授權,5G培訓課程和實訓資源均為華為公司在國內首次推出。
記者了解到,基地投入運營後,可依託聯城教育雲平台的技術優勢、資源聚合優勢,以及聯城科技運營的校園網資源優勢,與華北理工大學、唐山工業職業技術學院等曹妃甸本地高校進行深入合作,將華為的雲計算、5G等核心課程引入到學校的教學體系中,通過理論+實踐的授課模式,逐步建立以產出為導向的人才培養體系,為曹妃甸乃至整個京津冀地區培養更多的產業緊缺人才,助力曹妃甸「港、產、城、教」四位一體融合發展,打造曹妃甸職業教育培訓「新名片」。
近年來,曹妃甸區圍繞雲計算、工業互聯網、人工智慧、5G等新一代信息技術的發展,精準發力,目前已與華為、百度、阿里等互聯網巨頭以及國內知名人工智慧專家達成合作,建設了總裝機1000台伺服器的曹妃甸華為雲計算中心一期項目;落地了百度時代風控中心項目,建設北方網路風控審核基地;全國第一個以鋼鐵行業為主、多生態共生,重點服務鋼鐵、物流、水泥、發電等重點行業的阿里雲「飛鵠工業互聯網平台」即將簽約,數字產業發展已全面起航。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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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由溫州鹿城區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的一起拒不配合疫情管控的妨害公務案在鹿城區法院開庭審理,被告人孫某某犯妨害公務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兩個月。
01拒不配合隔離女子揮菜刀砍斷警盾
2020年2月5日14時許,鹿城區豐門街道某出租房租客肖某被認定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患者,根據疫情防控統一部署,溫州市公安局鹿城區分局鞋都派出所公安人員,協助豐門街道工作人員對居住在此的多名密切接觸者開展集中隔離工作。
租住在該處的被告人孫某某在上述疫情防控工作人員多次表明身份、政策宣講後仍拒不配合,不停辱罵工作人員並以持刀反抗相威脅。長時間對峙後,鞋都派出所增派警力到達現場,公安人員在被告人孫某某房間外再三勸解無效,隨後強制打開房門,被告人孫某某在房間內持菜刀向多名手持警盾的公安人員揮砍,並伴隨辱罵、威脅,後在被制服時將菜刀扔向公安人員,其上述暴力反抗行為致使一名公安人員手部受傷、一個警盾完全斷裂。當日16時許,被告人孫某某被強制送往隔離點集中隔離。
02鹿城檢察提前介入、從快起訴
對於任何破壞疫情防控、危害群眾生命健康、擾亂社會秩序的犯罪行為,檢察機關始終堅持第一時間介入、第一時間批捕、第一時間起訴。
獲悉該案件後,鹿城區檢察院第一時間派員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引導偵查,要求公安機關按照疫情防控期間的實際情況,採用合理方式收集固定證據,並對偵查方向、補證要點等提出意見。
2020年4月8日,該案通過一體化單軌制協同辦案機制移送鹿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鹿城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全面審查案件證據材料,並及時進行訊問,依法認定孫某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履行為防控疫情而採取的防疫、檢疫、強制隔離、隔離治療等措施,且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構成妨害公務罪。提審期間,孫某某拒不認罪且態度惡劣,依照兩高兩部《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意見》,對其從重、從快起訴處理。4月13日,鹿城檢察院依法對孫某某涉嫌妨害公務罪提起公訴。
03一審獲刑一年兩個月
庭審中,公訴人圍繞案件對被告人進行了訊問以及舉證、質證,充分發表了公訴意見。
鹿城區法院認為,被告人孫某某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其行為已構成妨害公務罪。鑒於被告人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依法應從重處罰;被告人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妨害疫情防控工作,且認罪態度較差,拒不認罪,酌情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條第一款、第五款、第六十四條之規定,遂做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