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老人被狗繩絆倒身亡,刑責或免民責難逃)
佛山當地通報老人被狗繩絆倒身亡:初步判斷為意外事件。新京報我們視頻截圖
8月18日,一段老人被狗繩絆倒後身亡的視頻,在網上熱傳。
18日晚,佛山市順德區杏壇鎮官微發佈通告稱,經調查,羅水村民羅某(女,12歲)把另一村民羅某拴養在家門口的狗只牽出來玩,途經羅水市場時狗只掙脫約束繩,在奔跑過程中狗繩意外將本村村民麥某(女,88歲)絆倒,導致麥某受傷,經送醫院救治無效死亡。初步判斷該事件為意外事件。目前善後工作正有序開展。
很多人擔心,既然這是一起意外事件,如果沒有人來負責任,那麼老人豈不是白死了?
從有關方面調查的情況看,這起事件的確具有刑法上意外事件的色彩。12歲的小女孩羅某牽他人的狗出來玩,基於較低的年齡和有限的生活經驗,無法預見玩耍途中牽著的狗只會失控掙脫約束繩。在這種情況下,她本人對88歲老太太麥某絆倒死亡的嚴重後果,主觀上並不具備故意或者過失,故而不應視為過失致人死亡的犯罪,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當然,羅某不滿14周歲,按照刑法也在刑事免責的範圍之內。但不用追究刑事責任,並不意味著民事責任的豁免。
根據《侵權責任法》,「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侵權人因同一行為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或者刑事責任的,不影響依法承擔侵權責任」。
對小女孩羅某而言,儘管不具備犯罪的主觀故意或者過失,但客觀上的確存在擅自動用他人動物、管理約束動物不嚴等過錯,故而應承擔侵權責任。
再從侵權責任「三要素」來講,小女孩羅某的過錯行為與老太太麥某死亡之間,存在法律上的因果關係。既然侵權行為、損害後果、因果關係均已具備,侵權責任已然清晰可辨,羅某的監護人就應當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很多人也注意到了,小女孩牽的狗只其實另有主人。對於狗只的主人,如果要求按照《侵權責任法》的規定,「飼養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飼養人或者管理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讓「蒙在鼓裏」的他來承擔侵權責任,可能會感到很冤。
但也應看到的是,主人將狗只拴在房前,「未對動物採取安全措施」,在管理上也存在疏漏,為小孩牽走玩耍提供了「可乘之機」,故而也應為自己的管理過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只不過,從情理上講,這份責任較輕。
要言之,就這起事件而言,比較羅某與狗只主人的民事責任,顯然羅某一方的責任更重,承擔的賠償比例應更大一些。
老人被狗繩絆倒身亡,的確是一幕悲劇。在這起事件的發生過程中,固然有若干不可預知的因素,但說到底,悲劇發生的「根子」,還是在動物管理、未成年人監護上「掉了鏈子」。
倘若這個世上真有後悔葯,狗只的主人恐怕最想做的事,就是把屋前拴的狗看緊了,不讓他人把狗只牽走而不覺;而小女孩的父母家人也會主動監護和教育自己的孩子,不要亂動別人的物品或動物,注意與動物相處的安全措施,特別是在出現意外情況後,擔負起應盡的責任,該求救求救,而不是溜之大吉等。
「意外事件」並不意外,關鍵的是如何杜絕「意外」。隨著事件的調查處理,羅某和狗只主人雖然可以免於刑事追責之虞,卻也少不了一筆民事賠償,心中的愧疚恐怕一生難平。故而,對於當事人還有廣大公眾,這既是一堂社會公德課,也是一堂法治教育課。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原標題:北京調查:從市場到餐桌,各個環節浪費幾何?)
最近,北京日報客戶端設計並投放問卷,對北京市民家庭餐廚浪費現狀進行調查,並結合市民呼聲,跟蹤了解食材從大市場批發售賣之後,經超市進入居民廚房的「全鏈條」浪費情況。問卷調查三成受訪者丟棄新鮮食材結合市民反映的熱點問題,北京日報客戶端採用問卷調查方式,廣泛收集市民對餐廚浪費情況的反映,以梳理並探討相關解決方案。8月17日至8月18日,收回有效問卷300餘份,參與者涵蓋北京各區,其中以朝陽區、丰台區、海淀區及昌平區市民為主。問卷顯示,受訪者中35歲至50歲的中年人佔比42.39%,50歲以上的受訪者佔比30.43%,25歲至35歲的受訪者佔比18.48%。一日三餐中,早、中、晚在家進餐的比例分別為66.3%、35.87%及82.61%。
就食材採購方面,過半受訪者選擇一周內去超市1至2次,一周3次以上或只去一次採購的,分別佔比25%、20.65%。另外,有一半家庭一次採買2至3天的食材,比例為48.91%,近三成家庭一次採買一周食材,佔比28.26%。而表示「隨吃隨買」的家庭為18.48%。
有關食材浪費種類,55.43%的受訪者倒掉了剩飯剩菜。38.04%的受訪者丟棄了新鮮蔬菜。浪費米飯、饅頭等主食的受訪者佔比為18.48%。涉及湯羹及其他浪費的受訪者佔比分別為18.48%、16.3%。
至於食材浪費原因,問卷調查數據顯示,45.65%的受訪者忘了烹飪。52.17%的受訪者倒掉了變質的剩菜。有23.91%的受訪者表示買了大包裝食材,做不了只能扔掉。冰箱中的囤貨沒吃完又買了新的受訪者佔比為22.83%。
有關在超市採買中目睹的浪費現象,51.09%的受訪者反映,有超市將賣不掉的蔬菜水果扔掉,28.26%的受訪者目睹果蔬在挑選過程中被顧客捏壞。反映採買食材被過度包裝的佔比44.57%。
50%的受訪者呼籲採購食材應少量多次;60.87%的受訪者呼籲超市應減少大包裝量,提倡小份包裝;42.39%的人建議,對浪費情況較少的超市可以給予表彰或獎勵;48.91%的人認為,應通過社區等渠道呼籲居民減少浪費。
通過問卷留言建議通道,市民建議超市售賣蔬果、饅頭、肉類等食材,應增加小份包裝,或是根據居民購買需求進行分切;為保持蔬果新鮮,超市應盡量少噴水,否則蔬果易腐爛。「不少人買蔬果太注重賣相,賣相不好的水果往往被剩下。不好看不代表不新鮮,建議大家買水果不要挑來撿去,把漂亮的都挑走,剩下的捏蔫巴了。」市民楊女士建議。
探訪1:批發市場端為節約成本一次倒掉10餘筐蔬菜北京日報客戶端多次接到市民反映,稱大洋路市場裏一些商戶將當日賣不完的蔬果傾倒進垃圾站,由此造成大量蔬果浪費問題。8月18日7時許,記者趕至大洋路市場,對蔬果浪費問題進行調查。
大洋路市場建有20餘年,佔地600畝,擁有3000餘家商戶,規模僅次於新發地市場,為北京第二大農副產品批發市場,其肉類和禽蛋交易量佔全市總量的一半以上。
為有效防控疫情,避免人員聚集,今年6月15日起,大洋路市場僅保留商戶批發業務,不再接待個人採購。記者乘車先是由市場3號門進入,下車後一路向西來到蔬菜攤點處。記者看見售賣蔬菜的商戶一個挨著一個,比前來騎三輪車採購的商戶還多。
多方打探後,記者找到位於該市場西南側的農副產品垃圾分類轉運(二)站。垃圾站內,一名值班人員正通過按鈕操作翻斗車,將商戶們拉來的一箱箱蔬菜、水果或是膠袋、泡沫箱等垃圾,一股腦地翻進站內的車廂。
在現場觀察的幾分鐘內,記者便發現一值班人員連續幾次將10餘箱蔬菜倒進翻斗車。這些蔬菜看上去還很新鮮。一棵棵菜心周邊,甚至已用刀剪去了老葉梗。「這些菜還能吃吧?怎麼全倒了?」記者問。「這些都是商戶的,我不知道。」該值班人員稱。「即便不吃,也可以用來加工飼料吧?這樣做,是不是太浪費了?」“我們這個站收得少,三號站收得多。”該名值班人員非常警惕,一直在問記者是不是市場檢查人員。隨後,一名女士進入垃圾站,開始從翻斗內撿出垃圾袋。像這樣的垃圾站市場內一共有6個。農副產品垃圾分類轉運(三)站位於市場東北角。在該垃圾站前,記者看到一輛輛三輪車拉著切掉的長蔥葉、剝下的生菜等傾倒進綠色翻斗中,也有個別三輪車將這些菜葉傾倒進混合有膠袋、破紙板等垃圾的白色翻斗。為何將還沒有壞掉的蔬菜丟棄?對此,一名商戶對記者解釋,倒掉蔬菜是為減少存放成本。“蔬菜箱裏需要放冰塊來保鮮。一箱蔬菜放上冰塊,最長可保存一周。如果留著,每天每箱得花5元錢買冰,一箱菜才賣10元,即使多花5元買冰,也不保證第二天能賣出去。還不如扔了省心。”探訪2:超市菜場端隔日蔬菜降價處理避免浪費從大市場到小廚房,超市食材的售賣及處理備受市民關注。經多日探訪,記者了解到,目前全市多家超市已採用“打折”“處理”“買一送一”等方式,處理當日賣不掉的食材,儘力避免浪費。8月17日17時40分,記者來到超市發雙榆樹店。來到蔬果區,只見超市內的處理蔬果都放在購物車上,購物車就放在蔬果櫃枱旁。每個鼓鼓囊囊的膠袋內裝有七八個蘋果,售價只有3元錢。一輛購物車內裝滿了整顆包裝的苤藍、成把的蒜苔、成袋的豆角,以及絲瓜、青椒、青菜等,足足有20餘種蔬菜,每份蔬菜售價只有一元或是2元錢。記者拿起一盒標價為2元的扁豆,隔著塑料薄膜,可清晰看出該盒扁豆除了表面有些許擦傷之外,與櫃枱上其他新鮮扁豆並無二樣。這些特價菜頗受市民歡迎,來選購的市民絡繹不絕。
在永輝超市六里橋店,水果區稱量處旁放有一個盒子,盒內水果表面有些毀損,原價11.98元/千克的黃桃,打折後只賣7.98元/千克;原價9.98元/千克的木瓜,打折後賣4元/千克。和平門菜市場也有不少隔日蔬菜或是賣相不好的水果在降價銷售。店內稱重處左側放著一堆處理蔬果,黃瓜、青椒、鮮食玉米及豇豆、毛豆等食材,上面標籤顯示「折扣蔬果 不退不換」。市場內,番茄櫃枱旁擺著一個綠色塑料筐,筐內幾袋兒番茄也綁著“果蔬處理”的標籤,每袋價格一元多錢,“按正常價兒買,一袋怎麼也八九元。”一位老人選了袋番茄,她說自己曾多次買打折水果。“這些便宜,也沒毛病。其中不少是顧客挑選後又不要的,再破袋也麻煩,所以就處理了。”一售貨員介紹。
「提醒顧客少買,我們會用小份包裝,比如將這顆奇異果和兩個橙子組合打包售賣,還提醒顧客可以再拆分。」一家果多美門店的負責人說。她還告訴記者,為最大限度減少並杜絕浪費,果多美門店還啟用大數據對水果的售賣進行管理。門店正在推廣使用智能訂貨系統,在不同社區,針對不同消費者的個性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比如,根據市民訂單,門店一天只進1.5千克車厘子、5千克獼猴桃,做到合理訂貨,門店不囤貨,顧客也不囤貨。門店力求成為居民家的冰箱。”不過,有消費者認為大份的隔日菜促銷也是一種浪費。在家樂福馬連道店,記者發現番茄被兩包一捆地捆綁售賣,每包中都有七八個大番茄,“低價促銷可以理解,但這麼多番茄買回家吃不完就該壞了,也是浪費。”顧客孫女士說。在調查中記者也發現有不少超市將隔日蔬果扔掉。家住地鐵崇文門站西南側新怡家園小區的李先生反映,一次他去家門口的大超市,發現一店員正將綠豆芽倒進垃圾桶,“那個綠豆芽品質很好,倒了可惜。我就說能不能便宜賣給我,那店員說不能,上級不同意。”探訪3:家庭端冰箱囤貨難消化新鮮食材進入家庭,也面臨著浪費問題。據問卷調查數據,55.43%的受訪者表示倒掉了剩飯剩菜,38.04%的受訪者丟棄了新鮮蔬菜。浪費米飯、饅頭等主食的受訪者佔比為18.48%。涉及湯羹及其他浪費的受訪者佔比分別為18.48%、16.3%。家住西城區椿樹園小區的黃女士喜歡烹飪美食。她反映家庭端浪費具有購買衝動性。“進了超市,看到各種蔬果很新鮮,就忍不住買買買。”黃女士稱,有時冰箱裏存的蔬果還沒吃完,超市裡發現新鮮的,又會忍不住。前不久她去超市買生薑,但因超市將生薑打包賣,“每個膠袋里裝著幾大塊生薑。買回家吃不完,放外面的長出了綠霉。放冰箱裏的受潮發黑。最後扔了很多。”另外,像香菜之類的調味菜,每次去超市購買,見捆紮得整整齊齊、鮮嫩欲滴的菜,總忍不住拿上一把,回家做不完,放久也壞了。扔掉的不僅有調味菜,還有饅頭、麵條等主食。不少年輕人反映去超市買刀切饅頭,一袋至少裝5個,“現在家庭普遍人口少,主食吃得少,有時只吃一兩個,其他的冰箱裏放兩三天,全變味兒了。”成捆的山藥、大袋的雞蛋、盒裝的小冬瓜、大西瓜甚至大白菜,都是市民吐槽量大的對象。市民張先生稱,一次他去菜市場,看到剝掉外皮的白菜很鮮嫩,忍不住買了一顆,“兩天只吃到頂部的嫩葉,大半都扔了。”“冰箱裏還放著半顆菜花,也有一個月了。”明知浪費,為何不少買點兒?張先生稱有些浪費由不得自己,“比如你想買一點兒肉,售貨員會把肉預先切成塊擺在案上,嫌再切掉一小塊兒後影響剩下的銷售,不給切,只能多買。”“一袋雞蛋,得30元。超市都給打包了,價格簽都貼著,拎回家得吃一個月。”不少市民反映,一些超市為了方便售賣,會將蔬菜主食等打包銷售。但因包裝量大,超市又不拆分銷售,由此導致買回家後的食材吃不完,造成浪費。他們建議,零售市場應調研分析周邊居民的食材採買習慣,根據食材特點,區別推出“小份菜”等售賣方法。在採訪中記者還發現,被動浪費令很多老人可惜又無奈。家住昌平區藍天嘉園的王先生告訴記者,小區內大部分居民是老人。因年輕時經歷過苦日子,老人們一般都精打細算。但是一到周末假日子女回家,都會採買大量肉食蔬果,“子女們吃一頓就走了,剩下一桌子菜,兩個老人得連吃幾天。”王先生稱,自己和老伴兒兩人用著雙開門冰箱,冰箱內塞滿了女兒買回的肉食,半年都吃不完,“現在的年輕人生活在物質豐富的時代,不知節約,老人說也不聽。希望媒體多宣傳,在社會上形成勤儉節約的氛圍,讓年輕人認識到生活不易,不要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