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浙江省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獲悉,「慈溪舞蹈教師鬧市被殺案」罪犯吳益棟於8月31日被執行死刑。
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後,向吳益棟進行了宣告,並於2020年8月31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簽發的執行死刑命令,對吳益棟執行了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督。執行死刑前,寧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安排吳益棟會見了近親屬。
經最高人民法院複核確認:被告人吳益棟與被害人陳某某(女,歿年22歲)於2017年初結識相戀,後因關係不和分手。2018年8月1日20時許,吳益棟在陳某某下班後駕車尾隨,陳某某發現後在慈溪市某商業區下車躲避。吳益棟將陳某某殘忍殺害後逃離現場,隨後到公安機關投案。
最高人民法院複核認為,被告人吳益棟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吳益棟因與戀人分手後糾纏複合不成,預謀報復,跟蹤被害人至商業區持尖刀當眾行凶泄憤,致人死亡,犯罪動機卑劣,手段殘忍,情節、後果嚴重,應依法懲處。被害人陳某某對案發無過錯,吳益棟雖有自首情節,但不足以從輕處罰。第一審判決、第二審裁定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據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維持第一審對被告人吳益棟判處死刑的刑事裁定。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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