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陝西柞水縣柞水中學一名高二學生在課堂上玩手機被勒令退學一事引發關注。29日,新京報記者從陝西柞水縣教育局獲悉,柞水中學決定,對該名學生作「勒令退學」處理,但保留學籍,保障該學生繼續接受教育的權利。

柞水中學對學生作出勒令退學處分的「佈告」 。

9月25日,網傳一份柞水中學發佈通知顯示,該校高二4班的學生張某某於25日早晨,在課堂上玩手機被老師發現。張某某不遵守學校制度將手機帶入校園並在課堂使用,其行為嚴重違反了校規校紀。根據《陝西省柞水中學學生行為十禁止》中的規定,經校長辦公會決議,給予張某某勒令退學處分,同時扣除高二4班本月量化考核分5分。

29日,陝西柞水縣教育局的一名工作人員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教育局與學校已對此事作出處理。這名工作人員提供了一份由柞水中學出具的《情況說明》。

《情況說明》顯示,該學生課堂玩手機的行為違反了學校《學生行為十禁止》。同時,該生自2019年入校以來多次違反學校的有關管理規定,雖然學校和老師多次進行批評教育,但收效甚微。

上述《情況說明》提到,為了教育本人並警示其他學生,與家長多次溝通後,決定給予該學生 「勒令退學」處理,保留學籍,保障該學生繼續接受教育的權利。

柞水中學表示,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預防中小學生沉迷網路教育引導工作的緊急通知》、《教育部會同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等八部門制定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中「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品帶入課堂」的精神,於2018年制定了《學生行為十禁止》,並經過多次修訂完善,明確要求學生不得帶手機進入課堂。

「該制度經學校校務會研究通過,徵詢家長同意,並告知所有學生。同時由學校組織在學生入校一周內對所有學生就該制度進行學習教育,學生與學校簽定了《自願遵守校紀校規承諾書》,承諾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有關規定,服從學校統一管理,確保在校期間安心學習健康成長。包括禁止課堂帶手機在內的《學生行為十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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