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7日,紅星新聞記者從四川宜賓江安縣公安局獲悉,今年國慶節期間,一名女乘客乘坐公交車時,因未到站要求下車未果抓扯拍打司機,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拘,目前已被檢察院批准逮捕。
據江安縣公安局相關民警介紹,今年國慶大假第三天(10月3日)上午11時許,女性乘客歐某某帶著女兒乘坐從江安縣城發往留耕鎮的川Q52550客運班車,客車途經留耕鎮方石村路段時,歐某某要求下車,司機黃先生告訴歐某某面前是彎道不能停車,需要到不遠處的招呼站才能停車上下乘客。
歐某某對此心生不滿,當即對黃先生進行辱罵,並不顧車上其他乘客的安全,突然從前排座位上起身撲向正在駕駛客車的黃先生,對其進行拍打抓扯。意識到情況危險後,黃先生立即緊急停車,歐某某被同車乘客及售票員及時制止。
民警表示,歐某某置公共安全於不顧,在客車行駛過程中抓扯拍打司機,雖因司機緊急制動避險未造成嚴重後果,但其行為已經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10月4日,歐某某被江安縣公安局刑事拘留。目前,歐某某已被江安縣人民檢察院依法批准逮捕,將面臨嚴厲的刑事處罰。
神州快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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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14時20分,17歲河南籍遊客楊某在八達嶺長城遊玩時,在八達嶺長城的一塊城磚上刻字,造成城磚的損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十二條之規定,公安機關給予楊某罰款200元的行政處罰。
八達嶺長城景區根據《八達嶺特區辦事處關於對破壞八達嶺長城景區文物行為的懲戒辦法》和《八達嶺長城景區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已將楊某列入景區旅遊不文明行為記錄。
在長城本體上刻劃,對文物造成的影響是不可逆的。中國長城學會副會長董耀會曾說:「當時刻上的時候,你是一種榮耀,要與長城永存,實際上你把一份恥辱留在了長城上。」「到此一游」等相關字眼被永久地留在文物上實屬不該,讓文物「乾乾淨淨」的遊覽行為才是我們應有的愛國表現和守法行為。
今年4月,八達嶺長城景區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出台的《懲戒辦法》,有力震懾了不文明及違法行為,同時讓景區管理有據可循、有法可依。加之《網格化管理辦法》的實施,確保景區各網格內都有專人值守看護,加強對文物保護的力度。景區嚴格落實《網格化管理辦法》,通過人防加技防的方式,開展文物監測,加強文物保護,提高管理水平。
我們再次呼籲廣大遊客,長城是中華民族的重要象徵和重要標誌,一定要重視歷史文化的保護傳承,文明遊覽、從我做起,共同保護我們珍貴的文化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