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初,曾擔任公安部一局副局長的毛寶鋒赴內蒙古自治區交流任職,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
兩個多月過去了,今天(31日)的消息披露,毛寶鋒再獲新職。
「呼和浩特日報」微信公眾號消息顯示,10月29日呼和浩特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通過決定,任命毛寶鋒為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
曾任公安部一局副局長
毛寶鋒獲任呼市公安局局長並不意外。今年8月底,在交流至內蒙古任職之初,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曾召開幹部大會透露,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決定,提名毛寶鋒同志為呼和浩特市政府副市長人選,提名任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
而今,消息落地。
中看到,毛寶鋒曾在公安部擔任一局副局長。去年底,毛寶鋒還曾以該職務的身份參加中國高等教育學會保衛學專業委員會理事會換屆大會。
澎湃新聞今天刊文稱,「空降」內蒙古數月後,毛寶鋒出任呼市公安局局長。
公開消息顯示,今年9月,原任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市公安局長的傅彬已經轉任內蒙古民政廳副廳長。
內蒙古公安系統多人落馬
8月6日,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召開廳級領導幹部任職會,宣佈毛寶鋒任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
會上,內蒙古自治區黨委組織部副部長、公務員局局長翟瑛珺指出,自治區黨委對公安廳領導班子建設歷來都十分重視,這次毛寶鋒同志從公安部交流到公安廳任職,是自治區黨委從全區大局出發,根據自治區公安廳班子建設和工作實際,經通盤考慮、慎重研究作出的決定。翟瑛珺強調,毛寶鋒同志的交流任職充分考慮了公安廳領導班子工作實際和建設需要,是對公安廳領導班子的有力加強。
事實上,近兩年內蒙古自治區公安系統已有多名高官落馬,有的還曾在呼和浩特市公安系統擔任要職。這樣的背景也使得內蒙古、呼市公安系統人事變動備受關注。
去年夏天,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趙雲輝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簡歷顯示,趙雲輝曾在2013年至2015年間擔任呼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被查前,趙雲輝擔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正廳級)、內蒙古自治區第十屆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
今年7月,趙雲輝被開除黨籍、公職。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指出,趙雲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大搞權錢交易,將公權力淪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
今年9月,趙雲輝受審。公訴機關指控,趙雲輝受賄44起,非法收受財物價值人民幣1864餘萬元;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
更早一些,2018年10月,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原黨委委員、副局長杜寶君,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孟建偉被查。彼時,媒體梳理稱,上述二人均為內蒙古殺人「老虎」趙黎平的老部下。
禁毒老兵跨地履新
毛寶鋒獲任新職消息披露的同一天,「雲南發佈」微信公眾號消息披露,昨天(30日)下午,昆明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任命李康平為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
和毛寶鋒「空降」內蒙古不同,李康平系在雲南省內跨地履新。而且,這已不是他首次跨地履新要職。
公開簡歷顯示,李康平,男,1969年3月生,漢族,雲南昌寧人,199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8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李康平早年長期在保山市公安系統工作,曾任保山市公安局黨委副書記、常務副局長,2018年12月跨地升任德宏州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
此外,政治見(微信ID:bqzhengzhiju)還梳理髮現,在德宏州任職期間,李康平還兼任德宏州禁毒委副主任,堪稱禁毒老兵。
去年5月,國家禁毒委副主任曾偉雄赴雲南省德宏州開展打擊跨境毒品走私、反恐怖鬥爭和邊境管控等工作調研。彼時,在德宏州任職的李康平陪同調研。
曾偉雄當時表示,雲南省邊境線長、地理特殊,毒品走私等跨境犯罪多發,邊境管控任務繁重,要努力提升邊境一線執法能力和執法效率,嚴厲打擊各類跨境犯罪活動。
從地圖上不難看出,雲南省德宏州地處我國西南邊陲,與緬甸相鄰。《雲南日報》曾評價此處為邊境禁毒第一線。
視講話中總結,自2005年德宏州委、州政府開展禁毒人民戰爭以來,全州每年派出駐村工作隊300餘支、1600餘人,建立基層農村禁毒群防群治組織3700餘個,構築治毒、防毒、拒毒的鋼鐵長城。
原任昆明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的周建忠今年早些時候已經擔任雲南省公安廳常務副廳長(正廳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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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涉毒、貪污受賄、濫用職權、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14個罪名,內蒙一公安局長近日開庭審理
9月22日上午,由內蒙古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提起公訴的夏景魁等2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在錫林郭勒盟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
公開資料顯示,夏景魁,1968年2月出生,河北寧晉縣人,有著30餘年的從警經歷。夏景魁1988年來到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區分局任民警,2002年升任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區分局副局長,2008年成為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治安分局黨委書記、局長(副處級),2019年3月宣佈被查。
錫林郭勒盟檢察分院指控,自2000年以來,在包頭市範圍內逐漸形成了以夏景魁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人員眾多,層級分明,通過有組織地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利用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影響力獲取巨額經濟利益,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內、行業內形成了非法控制和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共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盜竊罪、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強迫交易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罪、幫助偽造證據罪、故意傷害罪、徇私枉法罪、貪污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等14個罪名。
因本案案情複雜、涉案人員眾多,將於庭審結束後擇期宣判。
就在夏景魁被查前一年,2018年,內蒙古公安立足新時代,忠誠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四句話、十六字」總要求,將規範化、智能化、精細化、高質量“三化一高”確定為內蒙古全面提升公安工作的新理念新標準新要求。時年9月,包頭市公安局呈現了各區各級公安局長對“三化一高”強警戰略新認識、新體會。
其中,時任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治安分局局長夏景魁表示:包頭市昆都侖治安分局組織民警向書本學、向行家裏手學,學理論、學實踐,在干中學,在學中干,將學法貫穿於整個公安工作的始終;切實加強對民警的執法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工作貫穿到執法活動的每個環節,努力消除執法活動中存在的安全漏洞,擰緊執法辦案的「安全閥門」。從接處警開始,到辦案各環節,用好執法記錄儀,將整個辦案過程置於陽光下運作。
2019年9月夏景魁被「雙開」時,提到他“私藏醜化黨和國家領導人書籍”“將組織的挽救、關愛當成自己要挾組織的資本”“幫助不法分子討債”“為犯罪分子提供便利,幫助犯罪分子逃避處罰”“利用職權違規處置涉案款物、干預司法”,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
2019年9月底,包頭市紀委還公佈了近期查處的3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案例,其中就有提到夏景魁違規操辦婚宴藉機斂財、長期佔用其他單位車輛及收受禮品問題。2015年7月,夏景魁為其外甥女操辦婚禮,藉機收受下屬、服務對象及社會人員禮金人民幣44.05萬元、港幣5萬元。夏景魁在處理一起銷贓案中,指使辦案人員將作為賠償受害單位損失的價值59萬元的豐田越野車,以昆治分局與受害單位簽訂借用協議的形式長期佔有供個人使用。任職期間,夏景魁長期收受他人所送名煙名酒、禮品。此外,夏景魁還有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就這麼一個現在看起來十惡不赦的黑社會組織頭目,曾經也是屢破大案要案的人民警察。
比如2011年,時任昆都侖治安分局局長夏景魁就親自帶隊破獲了一樁19年前的命案。最終使得死者已70多歲高齡的老父親,在家人的攙扶下前往昆都侖治安分局感謝辦案民警,「現在我的兒子終於沉冤得雪了,我真心的感謝每一位為此付出心血的警察同志們。」
再比如,2005年,時任包頭市公安局昆都侖區分局副局長夏景魁參與破獲包頭「4·29」雇凶殺人案。
2005年4月29日,包頭市金基偉業貿易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周錦新在「唐人街」酒吧門前有人被砍傷,後因搶救無效死亡。警方調查後發現,周錦新在包頭市從事鋼材買賣多年,積累財富上億元。2003年初,周錦新通過關係拿到了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棋盤井鎮的一塊面積12平方公里、探明儲量1.2億噸的煤田,正是這塊煤田,最終惹禍上身,被人要了性命。該案同年被昆都侖區分局偵破。
夏景魁隨後在談到「4·29」雇凶殺人案時說:“煤炭本是國家資源,這麼大儲量的煤田通過‘關係’,這麼容易地就到了個人手裏,全民財富竟成了個人財富,說明了一個什麼問題?往輕里說是國有資產流失,往重里說這裏隱藏著嚴重的官員腐敗問題。”
誰曾想到,若干年後,夏景魁雖然沒有染指國家資源煤炭,卻倒賣起了國家戰略資源——稀土原料。
此前,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孟建偉之子孟根達來,在被查後主動檢舉了夏景魁參與盜竊包鋼流槽尾礦稀土原料變賣的犯罪事實(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還檢舉了夏景魁的其他違法事實(部分違法事實已查實)。孟根達來的辯護律師當庭表示:被告人所舉報的夏景魁涉嫌盜竊稀土原料及其他犯罪事實,由於稀土為國家戰略資源,價值昂貴,夏景魁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應認定孟根達來具有重大立功表現。法院亦表示,經查,被告人所舉報的夏景魁夥同他人盜竊包鋼流槽尾礦稀土原料變賣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檢舉其他的違法事實部分事實已查實。
此次夏景魁在庭審中,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所涉及的14個罪名中,就有盜竊罪,這或許坐實了其盜竊稀土原料的事實。此外,14個罪名中,還有容留他人吸毒罪。一個堂堂的公安局長,不僅涉黑,還涉毒,真是難以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