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警方拘捕,懷疑事件與蔡玉玲拍攝《鏗鏘集》有關元朗去年7月21日暴力衝突有關,指有人以不正當資料做車輛查冊,涉嫌違反《道路交通條例》,亦同時涉嫌作虛假陳述。
蔡玉玲。
涉案的港台編導蔡玉玲製作《鏗鏘集》7.21節目。在該集節目中,港台透過車牌查冊,找出兩名村長名下的車輛,該車輛曾在去年7月21 日接載白衣人,節目披露車主姓名。
現時可以在網上或用郵遞方式,向運輸署查閱車牌(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資料。
政府網站在進入申請「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前,有提示申請應用作3種用途:
1. 進行與運輸相關的法律程序。
2. 買賣車輛。
3. 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
政府網站指明車輛查冊只能作3種用途。
到用戶進入使用服務前,再需聲明同意 4 項使用條款,其中1條為「本人知悉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提供的個人資料應用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事務上」。
法律界人士話,由於政府容許查閱車牌資料已注明用途,新聞報道並不是3種指明用途之一。另外又要申請人作聲明,同意取得的車輛登記細節證明書提供的個人資料,只用作「與交通及運輸事宜有關的事務上」,在新聞報道上公布車主姓名,不符聲明的用途,所以涉嫌虛報用途查冊,並作虛假陳述。
至於有評論話過去未曾就此作起訴,又或者其他傳媒也曾作類似報道。法律界人士話,所有起訴總有第一次。而「其他人也犯案」,亦不是被告脫罪的理由,關鍵是被告自己有無觸犯法例。
而政界中人就話,事件顯示警方開始揸正來做,任何人都無面俾。
Ari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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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建議修訂《監獄規則》,懲教署有權拒絕任何不符合法定目的的探訪,以維護國家安全及監獄紀律,並建議廢除現時未定罪還押人士可食「私飯」及穿著私人衣服的安排。
有網媒報道指,供應「私飯」的餐廳店員質疑若廢除「私飯」,這些從未定罪的人是否沒有人權?又指「私飯」都是還押人士自費購買,不用食「公家飯」,會幫政府節省公帑。該店員還指,本港經濟不景,若廢除「私飯」或會導致供應的餐廳裁員,甚至面臨倒閉,員工失業。
鄧炳強在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時已曾表明,「私飯」有三大風險,包括有人會借此「收馬仔」或隱藏違禁品。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本周一(7月7日)在出席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會議時已曾表明,「私飯」有三大風險:第一,借此變成收馬仔的工具,「有人自己叫咗啲好嘢食,然後叫其他囚犯幫佢做嘢」;第二,隱藏違禁品,曾經試過有毒品、金屬物質如可做武器的釘,混在私飯內送入囚室,當局要花很多人手和時間去檢視;第三,有健康風險,食物是外送來,當局對食物健康質素衛生和環境無法控制,有機會導致囚犯身體不適。
這名店員就指,餐廳負責運送「私飯」到懲教院所的所有員工都需經懲教署審查,署方亦定期到餐廳巡視,而他們是持牌食肆,食環署定期巡查衛生情況,質疑懲教處有何資格審查「私飯」的衛生和營養情況云云。
鄧炳強在立法會已指出,懲教署會提供中、西、印度及素食四款餐食予在囚中士,亦有軟餐等30多款特別餐,廢除「私飯」絕不影響候審在囚人士文化需要及宗教背景。
政壇高人話,其實這是權利同風險的平衡,還押人士的各方面受一定限制,政府在可能範圍內提供一些彈性酌情安排,但這不是還押人士必須享有的權利,不提供談不上「無人權」那種高度。當這些酌情安排風險上升時,限制或減少亦無可厚非。
鄧炳強強調,廢除「私飯」絕不影響候審在囚人士文化需要及宗教背景。
至於「私飯」可幫政府節省資源是一個假象,反而懲教署需加派更多人手去處理和檢查「私飯」衍生出來的問題,包括食物質素和衛生情況都難以控制、製作過程是否安全穩妥、當中又會否藏有違禁品,懲教署人員都要花大量人手和時間去處理,有時要檢查每一個「私飯」,才能讓在囚人士享用,以往亦確實在「私飯」中查出有違禁品,所以小心檢查是署方必須履行的職責。
那究竟「人手成本」高還是減少提供「公家飯」的節約多呢?高人深信如果不用人手處理「私飯」,而用政府提供的膳食,成本一定較低,因為政府人手係最大成本。
另一方面,供應「私飯」食肆大呻好慘,指廢除「私飯」或要裁員甚至倒閉。眾所周知,做生意就是有風險,在資本主義社會,不能確保做生意必定賺錢,營商人士總會因為社會環境、經濟氣候或政策轉變而有賺有蝕。
高人話,禁止「私飯」,供應商係受影響的一群,他們是會很有意見。但政府要平衡小眾利益和大眾利益的考量,私飯製造出很多矛盾衝突的問題,不利於整個懲教的目的,例如有人透過私飯去收「靚」,那些人在收押的環境下增加被收納為犯罪團夥成員的機會,出來會犯罪,這是重大的社會代價。
高人話,亦要留意有心人把政府完善國安的政策,描繪成令飯商蝕錢的無良政策,或限制人權的惡毒政策,從而挑起社會對政府的仇恨,這就是社會要時刻警惕的「軟對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