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女子結婚十年發現老公喜歡男的 被騙生娃還凈身出戶

博客文章

女子結婚十年發現老公喜歡男的 被騙生娃還凈身出戶
博客文章

博客文章

女子結婚十年發現老公喜歡男的 被騙生娃還凈身出戶

2020年11月09日 17:23

這年頭離婚已不是稀罕事,但如果多年婚姻,一朝發現完全是個圈套,是個騙局,那一般人肯定承受不了。

網友@陳年小九發貼稱自己遭遇到婚姻騙局,對方騙了她十年光陰,生了孩子,最後還被凈身出戶。原因要從頭說起……

更多相片

知道一切是騙局之後,她就知道了這段婚姻的根源。她所謂的「老公」是同性戀,在婚前已經有男朋友,迫於家庭催婚生孩的壓力,找到了她。

不對勁的戀愛

現在想來,一開始就是不對勁的。據網友回憶,他們的戀愛其實是沒有過程的。最開始的時候,男方提了兩個要求:1。別妄想他會像別人的男朋友一樣每天在一起,圍著女朋友轉;2。必須先見他的爸媽,同意才在一起,不同意直接分開好聚好散都不吃虧。

她覺得當初真是昏了頭,也告誡女孩子要當心,如果遇到這麼自私的男人應該甩頭就走。

悔不當初都是後來看清事實才會講的話,而當時那一刻,也會因為對方一句好聽的話等了三年。三年前,男方找到她,但是100多天的時間見面屈指可數。關於這一點,網友也告誡女孩子,千萬不要喜歡古怪的人,接受古怪的感情,不要把這些當成特別。不如對比一下身邊的人,看看別人的戀愛模式,自己也不會被騙得這麼慘。

被騙生孩與結婚

後來是見父母。男方的父母對她很滿意,她也禁不住老人的軟磨硬泡,過年去了男方家。四個月後,男方提出同居,期間沒有別的關心,倒是異常關注女方的排卵期,然後順理成章地懷上孩子,接著是結婚。

結婚之後應該是噩夢的開始吧。男方把她晾在一邊,三天兩頭出去跟人打牌喝酒唱K,問起他,他只說工作應酬沒有辦法,一切都是逢場作戲。

十年的無性婚姻,網友一直忍耐。在家想擁抱一下,對著男方呼吸都會被他躲開;最令人無語的是,這一切男方都歸於女方丑土笨懶凶,甚至斥責她什麼都做不好。

她一邊上班一邊照顧他的父母與自己的孩子,幾乎奉獻了所有的金錢與精力。但是在男方的眼裏,她所做的一切都理所當然。而她為了孩子有個完整的家,選擇了委曲求全,一忍再忍。

想要離婚卻被凈身出戶

2018年,她意外發現,那個和她結婚,並生了孩子的男人竟然是同性戀!這就意味著,一切都是騙局,她被騙生了孩子,騙著結婚……

這時候,維繫著這段婚姻還有什麼意義呢?網友想到了離婚。顯然,離婚的事,對於男方而言,也是樂見其成的。在網友的眼中,他應該老早就想好了,並且已經謀劃好讓她凈身出戶。是的,男方說了他是同性戀,他對不住她,但從他拿出的協議上看不到任何補償,甚至連基本的財產分割都沒有。

甚至,到了民政局,男方還背著她修改協議,悄悄加上讓她承擔孩子撫養費,一半教育和醫療的費用。男方口頭上說協議只是參考,事實上財產分割等事宜都按照法律來辦。貼主選擇了相信。

回到家裏,男方給了她兩個選擇:1。還在家和孩子住,照顧孩子十年,中間不許談男朋友不許成家,直到孩子上大學,她愛幹嘛幹嘛去;2。滾,孩子一切與她無關。

這種條款顯然是談不成的,問起財產,對方更說是門都沒有。

貼子在網上引起了很多關注,很多網友表示關心,並且譴責渣男,讓網友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大多數網友認為,對方已經是如此不仁,女方就不必太講道義,儘可能將利益最大化才是上策。

網友熱評

@晨夕

當你足夠傻,什麼法律也幫助不了你,你要死要活贈送財產孩子給對方,法律難道阻止你。

@蟹浦陳家

你自己也有責任,你結婚象閃電戰,又沒有談戀愛,有個長期交流溝通的機會,而且男方提出這麼無理的要求你都能繼續交往,還同居,以致有了孩子處於被動局面。

@擔風袖月@wechat

協議書訂了,估計按照協議辦吧,至於,協議是經過雙方協商簽訂的。如果後悔了,可以求助於街道,問一下專業人士,是否可以更改?

@沫沫12345@wechat

你怎麼會相信他的鬼話,白紙黑字寫下去,就不是開玩笑的,你太好騙了吧?

@願世間永安

很不理解,很多女孩子上當都是因為對方表現出了喜歡和愛。

@可愛玫瑰@wechat

一開始被騙結婚生子,可以解釋為年少無知,被外表或者物質條件迷惑了,為什麼會一晃10年,而且離婚會全部聽他安排?

@阿LEO

都協議離婚,你簽了字按了印,根本打不了官司,好好地待自己,一個人照樣活得精彩。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為了吃三斤魚,竟然毒死22萬尾魚?!

近日,貴州省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法院

公開開庭審理一宗

非法捕撈水產品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案

 

 

釣魚未果

4名男子先炸後毒

致22萬餘尾魚死亡

經審理查明

2020年1月30日下午

被告人李某、周某某釣魚未果

李某提議炸魚或毒魚

李某出資購買甲氰菊酯6瓶

邀約陳某某、楊某某攜帶爆竹

到遵義市湘江河支流洛江河龍潭溝

幾人先用爆竹炸魚未獲

遂將6瓶甲氰菊酯全部倒入河流

等待數十分鐘無魚

李某又出資購買10瓶甲氰菊酯

全部倒入河流

數十分鐘後

捕獲10數尾總重約1.5千克魚回家食用

當晚,河段大量死魚漂浮

當地村民打撈數百斤

最大個體重約4千克

經鑒定,4人的行為

導致2.2公里河段魚類幾近滅絕

河水、鱗片中檢出甲氰菊酯成分

造成魚類損失22萬餘尾!


 

法院: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案發後

4人通過媒體向社會公開賠禮道歉

共同出資11.4萬元

購買魚苗22萬尾在洛江河上游投放

製作長效宣傳警示牌80塊

印製宣傳張貼畫1700份

並支付鑒定費

法院認為

4人犯罪手段惡劣,後果特別嚴重

構成非法捕撈水產品罪

應當從重處罰

結合4名被告人犯罪後的補救措施

判處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緩刑二年

其餘被告人各有期徒刑一年

緩刑一年六個月

4人當庭表示服判

並已履行了主要義務

網友:因小失大!

對於此事,有網友表示

自己也遇到過類似情況

還有網友質疑

被毒死的魚能否食用

對此,有網友解釋稱

甲氰菊酯對人的毒性較低

但直接在河道中使用

會對水生生物造成毀滅性打擊

更多網友則表示4人的行為無法理解

「有錢買毒藥,沒錢買魚?」

“有買毒藥和炸藥的錢

買魚吃不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