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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協:教培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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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協:教培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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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消協:教培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超過3個月費用

2020年11月25日 01:15

千龍網11月24日消息,近期,一些校外教育培訓機構出現停業關門情況,眾多消費者遭受巨額損失。為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倡導教育培訓機構守法誠信經營,今天上午,北京市消費者協會就教育培訓發佈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一次性「繳學費」時間跨度別超3個月。

北京市消協官網截圖

教育培訓機構:開班授課,這些事兒得遵守

1、誠信守法經營,主動承擔法定義務。

教育培訓機構應誠信守法經營,主動承擔並落實法定義務和責任,在教師招聘、課程設計、授課質量、售後服務等方面,對自身嚴格要求,自覺杜絕虛假宣傳、虛假承諾等損害消費者權益行為。

2、規範合理收費,確保預收資金安全。

教育培訓機構應向社會公示收費項目及標準,主動接受監督,不得收取在公示以外的其他費用。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不得一次性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的費用。培訓對象沒有完成的課程,應嚴格按照雙方合同約定以及相關法律規定辦理。通過建立銀行專用賬戶、擔保或保險機制等方式,確保消費者預付費用安全。

3、暢通維權渠道,及時化解消費糾紛。

教育培訓機構要以讓消費者滿意為目標,不斷完善教育培訓產品和服務,不斷提高服務人員的責任心。建立並暢通消費者溝通投訴渠道,建立完善的信息反饋機制,及時化解消費糾紛,自覺接受消費者監督並及時改正,主動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消費者:選擇校外培訓機構,這些事兒得小心

1、選擇正規培訓機構,查看機構資質。

消費者在選擇教育培訓機構時,應注意查看其是否具有教育部門或人力社保部門頒發的教學、培訓等資質,多家對比挑選,查詢機構經營信息,通過營業場所租賃情況等了解機構運行狀況。

2、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謹慎簽署合同。

消費者在繳費前,應仔細查看合同條款內容,特別注意違約條款、免責條款等內容。不輕信教育培訓機構的口頭承諾,應將具體要求全部落實到合同協議當中。盡量避免一次性高額繳費,確保一次性繳費時間跨度不超過3個月。

3、遇到消費糾紛問題,保存證據維權。

消費者要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憑據、溝通記錄等相關證據。如果遇到權益受損問題,要及時收集好證據,與教育培訓機構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可以向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或人力社保部門投訴,也可以通過申請仲裁或到法院起訴等方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神州快訊

** 博客文章文責自負,不代表本公司立場 **

11月24日,總台央視記者從四川省公安廳獲悉,今年6月,四川自貢警方在四川省公安廳統一指揮、雲南和瀘州警方大力配合下,偵破一起特大跨省販賣毒品案,抓獲嫌疑人3名,繳獲毒品3000餘克。經過深挖細查,搗毀了以陳某某為首的販毒團伙,共計抓獲嫌疑人7名,查證毒品14餘千克,系自貢警方今年以來偵破的組織嚴密、分工細緻、盤踞時間長、查獲毒品數量最多的一起跨省販毒團伙案,有力地打擊和震懾了毒品犯罪,極大地萎縮了自貢及周邊的毒品市場。

線索:不起眼男子竟是販毒團伙「頭目」

今年1月底,自貢市公安局禁毒支隊獲取到一條重要線索:自貢籍男子陳某某涉嫌販賣毒品。「疫情防控工作已經開始,給線索的摸排調查工作帶來很大難度。」緝毒民警回憶,根據調查,陳某某此前並無吸販毒前科,但從後續摸排到的情況綜合分析,陳某某涉嫌販賣毒品,而且不管是數量還是頻率上,都令人驚嘆。

當即,自貢警方成立「1·23」販賣毒品專案組,抽調精幹警力偵辦此案。

緝毒民警在偵查中發現,陳某某,男,30餘歲,無業,曾因其他犯罪行為被公安機關打擊處理,此前無涉及毒品方面的違法犯罪行為。然而,正是這樣一名不起眼的社會無業人員,卻很可能就是一個販賣毒品團伙的「頭目」。隨著案偵工作的持續開展,更多的涉嫌販毒的證據都指向了陳某某。

嚴密制定抓捕方案 巧設檢查點「引鱉入瓮」

專案組在偵辦該案時發現,這個以陳某某為首的販毒團伙具有組織嚴密、分工細緻、反偵查能力強等特點,他們的販毒方式猶如「擊鼓傳花」,層層有專人負責,隔層的人員都互不認識。而陳某某則是整個團伙的「大腦」,從資金來源、人員分工到進貨、出貨,均由其全程掌控。

今年6月,專案組民警獲得陳某某計划出省進貨的最新動態,當即召開會議,部署第四次抓捕工作。

經專案組研究決定:在瀘州境內收網。為順利完成抓捕工作,專案組協調自貢、瀘州兩市警力共計40餘人開展工作,

至此,陳某某等3人因涉嫌販賣毒品被警方抓獲。

隨著案偵工作的持續深入,警方又抓獲陳某某販毒團伙另外4名人員,共計7人。據初步查證,以陳某某為首的販毒團伙在去年年底至被抓獲時止,共計販賣毒品14餘千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