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報》前總編輯劉進圖去年2月底在西灣河街頭被斬案,今早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呈上香港警方與公安由3月6日至3月12日互相交換的信件。其中有信件提及,兩被告在內地被實施「刑事強制措施」,而且被拘留在廣東看守所。負責指揮案件調查工作的總督察關競斌表示,不知道何謂「 刑事強制措施」。
首被告葉劍華的代表大律師問關,指他其實清楚兩被告拘留內地10日之間遭到問話,指出香港警方在背後為公安提供資訊,讓公安代警方做「污糟嘢」。關強烈否認,指自己完全不知道。